书城历史北京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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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前言 重温老北京

郁达夫说过:“北京是具城市之外形,而又富有乡村景像之田园都市。”此言不无道理。很多朝代以来,北京在精神上仍然像一座大乡村。或者说,是田园诗一样的城市。譬如曲里拐弯的胡同,无异于村巷;可容纳四世同堂的四合院,保留着北方农舍的风格,顶多算地主的豪宅;甚至环护着昔日辉煌的长城,也不过是农耕文明的一道有始无终的围墙罢了。波光潋滟的颐和园、圆明园,在收归国有、开辟为公园之前,也只能算皇帝的后花园。钟鼓楼虽然身姿伟岸,却令我联想到村头老槐树下悬挂的锈迹斑驳的铜钟,仅仅做了一回历史的更夫。至于地坛、社稷坛、先农坛之类,又跟乡下的土地庙有什么区别,只不过装修得更高档一些。紫禁城纵然画栋雕梁(据说拥有九千九百九十九间房)。在我这个现代人眼中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像个落伍的村公所。那些妻妾成群的皇帝,也就是封建家长制时代的村长,死后照样要埋进村后头的公墓里,只不过公墓的名字较好听,叫十三陵,北京,一个古老的梦。同时也是古老的中国的缩影。一个做了几千年的梦啊。睡狮的梦是无法解析的。

当然,我这里说的主要指老北京。进入现代社会以来,北京的面貌大有改变,早已换了一套装束:高楼多了,马路宽了,商场与酒店云集,某些街景颇神似欧美电影里的镜头……但是,许多古朴的地名仍保留着,念起来琅琅上口,唤醒了我们乡村生活的记忆。譬如五棵松、大北窑、积水潭、苹果园、三里屯、十里堡、沙滩、长椿街、水碓子……充满了乡情野趣。其实,中关村已是高科技产业区,亚运村更是富人区。这些地名起得好啊,不管是古人起的,还是今人起的。比大观园里那些楼堂院馆的名称要朴实且谦和多了。每天念叨着这些粗糙的地名,我们就不会忘本了,我们又找回了乡下人的感觉:日出而作,日落而栖,鸡犬之声相闻……有着丰富的历史积淀。如果你在上海,十里洋场恐怕找不到几个类似的地名。你会觉得城市一开始就诞生在水泥地面上。你会找不到自己的根乃至城市的根。我热爱北京街头巷尾那些带着泥土气味的地名,它们都是城市无法割舍的根须。

想起老北京,我就像回忆一座正在消失的乡村。回忆它曾经一路摇曳的驼铃,以及骆驼祥子们的往事。回忆老舍茶馆里的大碗茶和堂倌的吆喝。回忆天桥一带赢得满堂喝采声的京剧,令我联想到鲁迅笔下南方水乡的社戏。回忆提笼架鸟抑或怀揣蝈蝈笼的老人,他们长着一颗童心啊。回忆四合院上空起降的鸽群以及广场上的风筝,如果广场上能摆一副磨盘或碌碡,那就更像那么回事了……只是,记忆中的乡村,已经像泰坦尼克号一样沉没。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国际化的大都会:立交桥、霓虹灯,以及一座俱全的现代化设施。在有中央空调的高层建筑里,我却怀念着露天庭院的故事会,还有那把祖传的芭蕉扇。人类永远渴望恢复乡村的记忆,否则也不会创造出“地球村”这么个概念。幸好我生活在北京,北京是一座留着最后的田园情调的都市,至少它那野趣盎然的地名(哪怕仅仅写在站牌上)。可供现代人在钢筋水泥森林里望梅止渴。

在林语堂的时代,北京的田园情调还比较明显。他说过:“北京城宽展开阔,给人一种居住在乡间的错觉,特别是在秀木繁荫的庭院,在那鸟雀瞅瞅的清晨,这种感觉更加强烈。和繁忙的大道不同,胡同纵横交错,彼此相通,有时会出其不意地把我们引到某座幽深静谧的古刹……胡同的名称最能体现其具有乡土气息的特色与风格。它们的名称多由当地居民所起,因此总是那么生动形象。名字用词全是方言土语,并不求风雅。如羊尾巴胡同、牛犄角胡同……”明明是城市里,却能给人以“居住在乡间的错觉”,这肯定是一种很美好的错觉吧。正如我有时候听见那些大智若愚的街巷名称,同样会神情恍惚,甚至怀疑自己是否确实置身于一座现代城市。

若再追溯到马可·波罗来元大都的时代,他眼中的北京城(时称汗八里),不仅仅是座大乡村,而且是乡村的大集市:“十二座城门外各有一片城郊区,面积广大。每座城门的近郊与左右两边的近郊相互衔接,所以城郊宽度可达三、四英里,而且城郊居民人数的总和远远超过都城居民的人数。每个城郊在距墙约一英里的地方都建有旅馆,可提供各地往来商人的居住之所,并且不同的人都住在不同的指定的住所……凡是世界各地最稀奇最有价值的东西也都会集中在这个城里,尤其是印度的商品,如宝石、珍珠、药材和香料。契丹各省和帝国其它地方,凡有值钱的东西也运到这里,以满足来京都经商而住在附近的商人的需要。这里在出售的商品数量比其它任何地方都要多,因为仅马车和驴车运载生丝到这里的,每天就不下千次。”这在当时堪称是全世界最大的集贸市场了,各个国家的商人都不远万里来这里赶集。可以想象出那摩肩接踵、以物易物的热闹场面,人气儿太旺了。

恐怕因为历史上几度的游牧民族所占据,此地的人民,也颇具游牧民族遗风。譬如饮食方面,鼎鼎大名的涮羊肉,自然是蒙古风格。烤羊肉串也是一度很流行,街头巷尾常有维吾尔族人烧烤的摊档,北京人坐有长脚凳上,左手几串羊肉串,右手一瓶小二锅头,有一种弯弓射大雕的豪情。有了这两样,日子似乎就变得挺滋润了。北京人喜欢烈酒,对价廉物美的二锅头情有独钟,在这方面他们可以说没什么虚荣心,二锅头是与他们最亲近的一尊酒神,不见得就比茅台或人头马逊色。二锅头的滋味,也就是正宗的老北京滋味,它仿佛已成为北京平民生活的化身。北京人是很能平民化的,若是在上海人眼里,肯定显得有点土气,像乡下人。北京是座大乡村,北京人在精神上也保持着村民或牧民的传统,很难进化为穿燕尾服的绅士。但这正是其魅力所在:他们豪爽、大方、热情、健谈、超然物外,有原始的血性,在天地间响当当做人,他们无形中具备开阔的视野与开阔的胸襟。所以:“燕赵多悲歌慷慨之壮士”,司马迁所作的评价,估计今天也未过时。北京人,虽然以居住在首都而骄傲。骨子里却延续着乡村的血统:生活方式不仅不够新潮,相反还显得有点古典。他们是一群守旧的或者就叫怀旧的城市人。他们对过去的记忆充满眷恋。

对于北京这座城市也是如此。这座城市的想象力也许不够丰富,但记忆力绝对惊人。它不像暴发户,不像官僚,甚至也不像知识分子,在品质上它更像一个咀嚼着如烟往事的隐士。大隐隐于朝。大隐隐于市。绚烂之后归于平淡。它真正是一座都市里的村庄:都市的躯壳里,却隐藏着乡村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