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的税收征管方式已由过去的税务专管员到户征收改为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这就要求广大中小企业纳税人必须了解、熟悉大量的税法条文和办税程序,以正确履行纳税义务。但是面对我国目前条目复杂的税收法律、法规制度体系,许多中小企业纳税人由于受多种因素制约,难以真正搞清楚弄明白,而且中小企业纳税人的主要精力应该放在日常的生产经营上,所以,聘请专门的社会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纳税是解决这一难题的好办法。从实际看,我国的税务代理已浮出了水面。1994年9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税务代理试行办法》。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七条已经明确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国家税务总局和人事部也联合下发了《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从法律上给税务代理提供了保障。
税务代理制度是指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委托税务代理人,在一定的代理权限内,依照税法规定,以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名义,代为办理各项涉税事务的制度。代理人具备执业资格,具有较高税法、会计、管理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对纳税人涉税事务进行有效代理,并在政策范围内最大限度节约税收支出。税务代理包含着非常丰富的内容,对于方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税务事宜,对于提高税收征管质量,提高和促进社会的专业化分工,提高办事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从目前情况看,通过税务代理办理税务事宜的做法,已经成为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用的通行的方法。在我国,税务代理正处于快速发展的时期。国家通过建立并推行税务代理制度是为中小企业纳税人排忧解难的有力措施。
在税收征管日益规范,专业化分工日益严密的现代社会,中小企业纳税人通过税务代理机构的具有深厚的税收法律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税务师代理各项涉税事宜,可以弥补中小企业纳税义务人专业知识不足,弥补纳税义务人精力的不足,可以为纳税义务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能正确处理征纳双方的矛盾,依法为纳税人争取利益,不缴不应缴的税,享受本应享受的权利,有效地降低纳税支出和涉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