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小企业而言,依法纳税是其法定的义务,培养自觉纳税的意识是其文明水平高低的表现。有所作为的企业都会非常重视自己的纳税意识和纳税行为,为我们赖以生存的文明社会尽自己应尽的责任。但是,税收说到底是国家凭借其权利,对企业创造的财富的再分配。这样,税收的无偿性决定了企业税款的支付是其资金的净流出,没有与之直接相配比的收入项目。从这一角度看,企业只要尽到自己依法纳税的义务,缴纳属于自己应该缴纳的税款就尽到了应尽的社会责任,千万不可多缴不应该缴的冤枉税。那么,中小企业怎样才能做到尽量减少各种税费支出,减轻税负负担,避免纳冤枉税呢?
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位从事自营电子商品批发零售的私营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一直按6%的税率交纳增值税。有一天发现同行都是按4%的税率缴纳税款。于是该公司的经理就十万火急地找到当地国家税务局询问:“你们凭什么定我们公司的税率是6%呢?要知道我们的同行可都是按4%的税率交的啊!真不明白,做的都是一模一样的生意,凭什么我的税收要比人家高出这么多来!”见状,税务局的工作人员就详细的给他作解释:“别急!国家税收都是有法可依的,你说的情况一定有原因!你们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什么?”“批发和零售贸易及相关技术咨询。”“难怪了,问题正是出在你们的经营范围上。”税务局的工作人员找出相关的法规资料告诉他:“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分为两个等级:一种是小规模纳税人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征收率为6%;一种是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率为4%。你们公司的经营范围又是销售货物,又是技术咨询的,所以,国税局征收6%的税一点都不出奇!”他恍然大悟道:“早知是这样,当初申请执照的时候就不加技术咨询的经营范围了。本来公司加上‘技术咨询’是想以后可能会发展这个项目的,谁知竟然因为它,花了那么多的冤枉钱!”
不言而喻,在实际经济生活中,经常会有这种类似因不懂税务知识而多花冤枉钱、多走冤枉路的企业。一般认为,会有三种可能导致企业多缴纳税款:首先是了解税收信息不够,对税收政策不够理解,就像上面故事中的那个公司;其次,企业财务人员对一些税法公式理解不透,导致多缴税;最后,企业纳税操作失当,导致多缴税。比如,按照现行税收政策的规定,如果企业部分项目应纳税,另一部分项目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不纳税,这就要在会计核算上必须严格加以区分,否则就要一律合并征税,不得享受优惠政策;再比如,企业既生产经营高税率产品,又生产经营低税率产品,在会计核算与申报纳税时必须正确划分清楚,否则就一并按高税率产品征税。所以,中小企业要避免多缴纳税款就要切实重视学习税收法律、法规知识,在充分了解现行税法的基础上,掌握好会计、相关法律以及企业管理知识,并在具体实践中灵活的加以运用。
从实际看,有很多中小企业,创业的勇气有,经营的策略有,管理的方法有,可就是缺乏对我国税法与会计知识的基本了解。以至于花了本来可以不花的钱,加重了企业负担。其实只要能了解我国的税收政策,并通过有效的,合法的税收筹划,可以较大限度地节省企业的人力、物力、财力,帮助中小企业达到降低企业运作成本的目的,最终提高企业竞争力。在这里提醒中小企业主在创业之前应该了解掌握一些基本的税务知识决非空穴来风。比如很多中小企业主在开业之前要租赁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孰不知,场所选在什么地方,对于税收也有重要影响。国家税法规定,有一部分企业的所得税是可以减免的,其中之一就是“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所以说,如果投资者打算成立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只要设立在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对于企业的税收是有利的。诸如此类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很多的,只要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去认真学习掌握,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不必要的税收支出,避免作冤大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