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小企业如何纳税:学会同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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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申报的期限

我国的法律、行政法规明确了各个税种的申报期限。同时,税务机关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及所应缴纳的税种等相关问题予以确定,这两种申报期限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各税种的具体申报期限规定如下:

其一,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于期满后十日内申报,以一天、三天、五天、十天、十五天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并结算上月应纳税款。

其二,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所得税申报;内资企业在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所得税申报。

其三,其他税种,税法已明确规定纳税申报期限的,按税法规定的期限申报。

其四,税法未明确规定纳税申报期限的,按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的期限申报。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期限最后一日,如遇公休、节假日的,可以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