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小企业如何纳税:学会同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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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延期申报

纳税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进行纳税申报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申报的,应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纳税结算。

1.法律允许延期申报

《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需要指出的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需要延期申报的,并不是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己决定,必须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延期申报。这里所说的“税务机关”是指主管税务机关。延期申报并不等于无限期地延长申报期限,必须是税务机关核准的期限,一般来讲,延期申报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2.延期申报条件

按照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准许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延期申报的原因,主要是不可抗力和财务会计处理上的特殊情况。

首先,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申请延期申报。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避免和无法抵御的自然灾害,如台风、火灾、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个别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受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原则上应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可延期申报。涉及较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受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如受较大地震灾害的影响等,税务机关可直接公告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准予延期办理纳税申报,待障碍消除后再行办理纳税申报。

其次,因财务处理上的特殊原因,账务未处理完,不能计算应纳税额,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申报手续。

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以及《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综上所述,延期申报的基本条件是:

其一,纳税人因不可抗力和财务会计处理上的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期申报,延期申报和报送必须经过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其二,延期申报和报送必须在核准期限内预缴税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税务机关核准其延期申报时,必须在规定的纳税期内先预缴税款。预缴税款的数额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企业依法经过核准允许延期申报,不等于可以延期纳税。除非纳税人因特殊困难,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纳税的除外,其他经税务机关核准、允许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款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以保证国家应收税款的及时收缴入库。

其三,预缴税款是按照上期实际缴纳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

3.延期申报程序

其一,纳税人申请。纳税人因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进行纳税申报的,在规定的申报期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大厅涉税窗口递交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包括:书面申请报告;《延期申报申请审批表》(从税务机关领取)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其二,税务机关受理。受理环节是指税务机关审阅纳税人填写完毕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所附需查验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条件。

其三,核准。税务机关制发《核准延期申报通知书》转受理环节,纳税人领取《核准延期申报通知书》,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税务机关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申报和纳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