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期限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纳税义务或者扣缴义务后,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期限。规定纳税期限,通过法定的形式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期缴纳税款,是税收的强制性、固定性特征所决定的,也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一项重要内容。纳税期限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规模和应纳税额的大小以及各个税种的不同特点确定。纳税期限有两类:一类是税收实体法律、行政法规中明文规定的;另一类是由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实体法律、行政法规而规定的。纳税人必须在规定的缴款期限内缴纳税款。
税法有明确规定的,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税法未明确规定的,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机关、地方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
各个税种的具体缴纳期限规定如下:
其一,增值税、消费税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纳税人应自期满后十日内缴纳税款;以一日、三日、五日、十日、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纳税人应自期满后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其二,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纳税人应于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内资企业在四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其三,按照规定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凡经营应纳税商品、货物的,应于发生纳税义务的当日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其四,其他税种,税法明确规定纳税期限的,按税法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税法未明确规定纳税期限的,按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
其五,经省级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能超过3个月。
目前,我国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负责征收的税种一共有23种,基本上都与中小企业以及个体工商经营者直接相关。
1.中小企业涉及国家税种缴纳期限
中小企业可能涉及国家税种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等税种,其缴纳期限。
2.中小企业涉及地方税种缴纳时限
内资企业主要涉及地方税种的主要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等,具体缴纳期限。
3.个体工商户涉及税种缴纳时限
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可能涉及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等税种,具体缴纳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