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小企业如何纳税:学会同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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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税款的多退少补

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基本要求是:依法征收、以率计征、应收尽收、多退少补。如果在税款征管的过程中发现纳税人多缴了或者少缴了税款,应当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对税款作调整。

1.退还多收税款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要求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按照有关规定,对于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应及时退还,办理退还有以下具体规定:

其一,由税务机关发现的多征税款,应在十日内退还。只要是税务机关发现的,就必须主动通知纳税人并立即办理退还手续,退还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的税款。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十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其二,对于纳税人发现自己多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对于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退还申请,并要求税务机关查实后认定是纳税人多缴的,就应当立即办理退还手续,退还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并按照退还当日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一并退还。

其三,对于已经入库的多征多缴税款,因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问题,应当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根据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一般先由纳税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退库申请书,申诉差错的原因和多缴税款的数额,同时提供原纳税凭证号码、税款金额、缴库日期,报经原征收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填制收入退还书,经上级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交纳税人向代理金库的银行办理转账手续,将退税转入纳税人开户银行存款内。在此需要说明的是,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细则的规定,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

2.追缴少收税款

对于在实际税款缴纳工作中由于征纳双方的疏忽、计算错误等原因造成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要追缴。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