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同人小说飘梦的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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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初识江湖真面目

在我们中国人的世界里有一个极为神秘而混沌的领域,她象一个被面纱所笼罩的阿拉伯女郎,又象一个飘渺在天边的海市蜃楼,她充满着神奇的传说和浪漫的故事,每一个向往她的人都会想走进她的世界撩起她的面纱将她的真面目看个清楚,然而她是无法用手触摸的,也是无法用语言描述的,人们更多的时候是只能用想象去描绘她的面孔,她,就是江湖。

在古代文人眼中,江湖往往代表着一种自由散淡的生活方式,是他们在朝廷不得意时选择离去时归隐的好去处,所谓“处江湖而思魏阙”即是也。那种去处可以是乡间,也可以是山林,还可以是集市里的一所陋室或一艘小小的商船。至于生活物资方面,他们的要求则很简陋,或有几间茅屋,或有几亩薄田,或有三五人家,如果茅屋旁边有南山秋菊,或有西山春柳、或有幽谷芳兰、或有人面桃花之类的风雅美景则足矣。倘若光是住得清净,往来皆白丁也不美,能多几个志趣相同的饱学之士相互慰籍方便品诗论经就更佳,无奈知音难求,所以难得志趣相投的“竹林七贤”们乐于清贫的隐居生活连“魏阙朝堂”也不思想了。

此“江湖”之中最具代表性的莫过于陶渊明的五柳居,诸葛孔明的茅庐,杜子美的成都草堂。江湖在文人的笔下是一个既能让他们远离权利的纷争摆脱礼法约束的清净地方,也是一个没有苛政盗贼困扰能让他们享受太平安乐日子的理想家园。可惜天底下清净的地方很多,太平安乐的地方却很少,象陶渊明、范蠡那样能跳脱名利场而超然于物外的真隐士也不多,大多数的文人只是在闲暇之余写几句诗作几幅画聊表自己淡泊名利的心意而已。

每当马琳读到或看到这样的诗文、字画时就会想起他与师父在终南山所度过的时日,那是一代武学大师于山林泉石之间仰观天地造化,俯察飞禽走兽,参悟万物形意乃至天人相通的情境,寻常的武人根本无法理解,也无法用文人的笔墨所能描述。但这样的生活方式却是在他老人家自言“退出江湖以后......”才发生的。那么他老人家“人在江湖的时候又是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呢?

马琳根据自己的想象把武人眼里的江湖与文人用笔墨描述的“江湖”作了一番本质的分析:既然武人的散淡生活通常是在退出江湖后,那么武人梦想中的江湖应该是壮怀激烈的决斗,应该是快意恩仇的潇洒,应该是济困扶危抱打不平的侠义,武人眼中的江湖代表了一种与安居乐业孑然不同的生活方式:自由的竞争与激烈的生死格斗。

然而经过一段时间漫无目的地游历,他没有发现与自己的想象相符的江湖却看到了一个由形形色色的流浪人所混合成的最广义的江湖。这些真实的、客观存在的江湖生态群体就穿行在他的周围,和他一样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他们中有做偏方买卖的人、有民间艺人、有游方僧人、有炼丹术士、有巫卜相士,他们是一群只有人身自由没有家的人,也不会在任何一个城市作长期停留,他们经常搭乘简陋的客船沿着江河湖泊在沿途的乡村城镇间流动,他们就是被寻常百姓称作“走江湖的”那一类人,也是数目最庞大的一群江湖人。

在江湖艺人四处流浪的生活里,马琳没有看见文人在书上说的那种超脱和平淡,也没有看见武人所向往的快意和激烈,他们只是凭着某种特殊的技艺在街市、码头、勾栏、瓦肆、酒馆、客店之间糊口谋生,或贩卖偏方膏药、或占卜算卦、或杂耍卖艺、或弹唱曲艺、或假扮僧尼化缘募斋,而所求的不外乎三餐一宿,他们的生活方式就是:流浪和出卖技艺,他们在流浪和说唱的同时也将多姿多彩的江湖故事传扬到了四方,远者如隋唐英雄传,近者如七侠五义等等。

后来马琳又认识了一群游离于平民和江湖之间的人,他们的职业全称叫乞丐。在农耕时节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会是守法的良民,只有在遭遇灾害或闹粮荒时他们才会沦为沿街乞讨的乞丐。所以严格说来绝大多数乞丐都不应该算作江湖人,当他们中的某些少数人长期以求乞为生并形成一个比较固定的乞丐团体或帮会时,他们就不再是平民了。这些乞丐团伙里的中坚分子都是些什么样的人呢?

在北宋末年肆虐横行的土地兼并中失去土地的赤贫良民迫于生存不得不选择继续劳动以养家糊口,有的留在家乡作地主的佃户,有的流荡到集市作商人及手工业者的雇工,也有很多人卖身于富家为奴为婢,但凡稍微有些谋生能力的人都不会屑于长期作乞丐的。只有那些失去土地且没有亲友可投靠同时又失去了劳动能力的人,才会长期以求乞为生。这些孤苦伶仃的老弱病残者,为了保证不被饿死,必然会结成团伙以加强乞食的力量,人们把这类乞丐团伙的组织者称为“团头”或者“丐头”。平时乞丐们会把乞讨来的食物和铜钱贡献给丐头,丐头则负责分配并给他们提供栖身避雨的窝棚;到了寒冬腊月乞讨业的饥荒时,丐头会给乞丐们提供取暖住所,把存粮分散给他的丐民,扶助他们度过最艰苦的岁月。他们是由社会最贫弱者自发所组成的联盟,他们的宗旨就是乞求生存不被饿死冻死,他们的生活内容就是不断地寻找布施的善男信女并得到需要的施舍品,他们相依相存组成了最卑贱、最底层的江湖团伙。

除了数目庞大的流浪艺人和乞丐团伙之外,还有一群有能力逍遥于王法之外的社会边缘人理所当然也应该归属于江湖人之列,他们的职业分类众多,但老百姓对他们作了一个笼统的称呼——“强人”,“贼人”或“匪人”。他们的作为也无愧于这些称呼,他们中的一些人喜欢守着一块风水宝地干大事业出大风头,或者占山为王、或者聚水为寇,或者盘地为蛇,或者把持赌场妓寮以聚敛财货,或勾结贪官酷吏垄断行市为祸一方;强人中也有一部分喜欢自由流浪的高智商分子,他们有的喜欢坑蒙拐骗的行当,有的喜欢干偷扒抢劫,有的喜欢横行劫掠流窜作案当人人憎恨的江洋大盗。由于职业风险特别大,他们通常没有家室的累赘,即使有也是极少数能力特别强大的当家头领,大多数贼匪强人所能长期相好的女子通常是娼妓之流,所以人们对这样一群人有个极为贴切的形容词:男盗女娼。

不管做何种肮脏的营生,这类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他们的行为都是直接和王法相抵触,他们的人身自由往往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他们中的极大一部分人都是官府缉拿的要犯,侥幸没有被通缉的也并不表示就清白,更多的是出于官府不知道或者没有抓到证据或还有其他可供利用价值。对“强人”、“贼人”、“匪人”而言,生活就是不断的犯罪或者掠夺,然后再疯狂的享受金钱所能买到的一切物欲,至于能犯多少罪能享受多久的人生那就得看捕快和官兵的本事了!他们最希望的就是:好人命不长,祸害一千年!

当然他们也有害怕的人,比如他们会躲避有责任缉拿他们的官差,或者和他们有直接利益冲突的同行火拼,还可能在进行工作时跟那些疾恶如仇多管闲事好打抱不平的人发生冲突。以上三种人都是他们的克星,其中又那类跟他们无冤无仇的人又没有利益冲突的人最难防范,这些人往往比他们的仇家更憎恨他们,下手也更加残忍。故而侠者皆好杀盗匪以成其侠名,匪盗皆畏侠者而受其制约,二者之间的关系就好象麦田里的老鼠和猫头鹰,不断演绎着江湖正义与邪恶的传说。

如果把官府的捕快加进来,三者之间的关系很肖似于田鼠、蛇、猫头鹰:蛇喜欢吃老鼠也喜欢吃青蛙,行动无分昼夜,看见老鼠蛇会捕食,看不见老鼠蛇也会主动找青蛙下手,甚至还会咬人,所以人们对蛇既怕又憎捎带也有一两分的喜欢,而猫头鹰不会啄人也不会对青蛙感兴趣,他嗜好的只有田鼠,而且猫头鹰总是在夜间出没,很少有人能看见他们扑鼠的精彩瞬间,人们提到猫头鹰的时候都会敬畏有加,更没有人会吃饱了撑着想着去捉只猫头鹰关在笼子里当玩物。

一个对侠义世界充满向往的武人很象一个饥肠辘辘想吃老鼠的猫头鹰,只要撞见老鼠的影子就绝对不会放过。马琳第一次遇到匪人的时候恰好也是他穷得叮当响的时候,那天晚上下起了冬天里的第一场雪,他正在为付不起客店里的最后一间二等房而发愁,一伙想打劫镖银的劫匪突然闯进了客店。他当时欢喜得手舞足蹈,揪着胆小吝啬的掌柜的耳朵尖声怪叫说:“给我送钱的人来了!”闹得满屋子镖师、客商都以为他是个神经病,直到看见他一剑切掉了为首贼人的脑袋并顺手捞走了死者的钱袋之后,大家才明白他那句话的意思。

此后马琳就没有再为钱发愁过,差不多每次在他的钱袋要唱空城记的时候,就会遇到倒霉的盗贼自动送上门来,只是可惜几次遇到的对手都太差劲了。自从和王晨、区镇海这样的顶级高手打过交道后,寻常武事他连眼皮都懒得抬了,几个月过去了,招呼了不少打劫的强人,但是配作他对手的还没遇到一个,每一个送上门的所谓强人基本上都只能满足他的物质生活需要,不能满足他的精神需要,更别提亮剑出鞘了。他索性把天龙剑装在了盒子里免得招人眼目。

这个世上有很多的事情都是不能尝试,比如****、偷情、吸毒、抢劫还有杀人,一旦尝到了个中滋味,就等于是小猫沾上了鱼腥,会受到某种yu望的控制。

马琳发现自己喜欢上了这种最刺激的、最直接面对生与死的挑战,只要看见一群人跪在他脚下哀求他饶命时他就觉得快活无比,也只有到了那一瞬间他才会体味到作为一个征服者的荣耀感满足感,那种感觉甚至比在床上征服一个女人更过瘾更刺激。他开始明白为什么王晨会拼命想战胜他的敌人,也明白了区镇海为什么想要得到天龙剑,他们所要就是那最终得胜时刻的满足感和征服感,消灭自己仅仅是他们为胜利夺得最大把握的一个手段而已。

他发现自己也萌生了这种求胜的yu望,刺激着他象上了瘾似想找人打架,倘若一天没有撞见一个碍眼的人练练他就觉得吃饭不香睡觉不着浑身技痒难受,为了寻求更高级的刺激他开始尝试挑战一些更高级的黑道高手。在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之后,他把挑战的目标瞄准了某地两个恶名昭著的绿林寨主。

大凡有特殊本领的人都会拥有一点特殊的地位和声望,也会相应地有些特殊的自卫手段,他们之间往往会同时建立一种潜在的合作联盟,互通消息,互为依仗。他们通常还有一张各自的情报网、关系网,有必要时这些各自独立的网也会为了相同的目的而立即联成一张暂时强大无比的天罗地网,象蜘蛛捕获蝴蝶一样等待那个目标。现在他们眼里的那只蝴蝶就是不懂规矩兼嗜好在人家的势力范围找茬的新雏——马琳。这一次他大模大样闯进了人家的埋伏圈,突然间的交手他差点吃了大亏,他受到了许多暗箭袭击,幸亏他艺高人精跳到一块大石头后边躲开了暗箭,只是脖子上划了一道血槽子。他一怒之下亮出天龙剑冲上小山头大开杀戒,山头上有大大小小七八个头领,他挥舞着天龙剑和这群地头蛇展开了殊死搏斗。

他不知道自己砍断了多少兵器,割断了多少人的咽喉,他只记得自己是踩着一地的死尸追着一个逃跑的独臂大汉杀出的埋伏圈。那个独臂汉子就是指挥暗算他的祸首,他砍掉了他的一条胳膊,然后那家伙惨叫着要逃跑,他跟着追过去就出了包围圈,那胖子最终没有逃过他的毒手。后来他才知道那个胖子不是他选中的那两个目标,是一个声名更凶悍的江洋大盗。

第二天当他满身血迹骑着从山寨缴获的名马出现在落脚的小县城时,人们自发捧着美酒、炊饼迎接他凯旋。有人附和掌声,有人摆下盛宴,有人带着儿子要拜他为师,有人要许他作官,有人要赠他金银,还有人要把自己漂亮的女儿嫁给他被人们拥簇的时候,他先是感到一丝骄傲和陶醉,继而感到了死亡的恐惧:他真正的敌人就要来了。

他暗骂自己愚蠢:怎么就没有想到会有这样的后果呢?只有拼命想出名的人才会这么大张旗鼓地找有大名的强人挑战,一个象他一样处在逃亡境地的人一旦闹出了名就意味着自己给猎狗暴露消息,在这么干下去自己的未来将无所遁形。在鲜花和掌声地簇拥里他想起了某位文人说的话:“小隐隐于山,大隐隐于市。”一个逃亡者大概只有学会作好一个普通的人才能活得更长久。于是他在人们关注地目光里消失了,没有带走任何一件财物,连同那匹缴获的战马也被抛弃了。

他消失得还算及时,当天下午一大批仰慕天龙剑客,想一睹其风采的刀客、剑客、拳师、武师们源源不断赶到了这座小县城,人们在赞叹他的勇武和胆气时也相互打听着他的去向,可是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他就象一滴融入大海的水珠从江湖消失了。

在轰轰烈烈作了一阵子侠士,马琳对侠士有了自己独特的见解,他认为侠者,其实也是一群好名而且崇尚武功的强人,他们基本上都没把王法放在眼里,他们崇拜的是为国为民的英雄,干的却是破坏国家法制威严的义举,他们喜欢把扶危济困锄暴安良当作自己的使命,更喜欢抗着替天行道的大旗接受百姓的颂扬膜拜。他们还喜欢按照自己的世界观辩别是非善恶,然后再按照自己的规则惩罚罪恶者,有的侠士则根本就没有规则,杀戮只是凭他当时的心情和喜好。比如他自己心地比较软,第一次遇劫匪时心情特别高兴,只杀了一个为首的,其余的打爬下交给衙役也就完事了,同样的情形,他的大师兄则喜欢全部杀光光再当众斥责衙役的无能然后才扬长而去;再比如,这次扫荡土匪窝子,他出于自保一怒之下宰了五六个匪首和几十个喽罗兵然后就追着逃跑的大匪首下山了,倘若换作当年的区镇海必定会第二次杀回山寨来他个鸡犬不留,临走再放一把火烧了山寨,美其名曰为“诛恶务尽,不留遗患”。对于大师兄的做法他不敢苟同,毕竟这世间还有王法可以依照,善后的事还是留给官府比较妥当。

后来他在道听途说有关自己的传闻时,发现人们也喜欢拿他们俩地行事手段作比较,几乎每到一处都能听到类似的议论。人们评价的结果大同小异:多数人对他的仁侠作风表示赞赏,因为他给了从恶者们一个改过的机会,也给了官府一个审判罪犯维护司法威严的机会。每每听到这样的评价他都会沾沾自喜地想:虽然我剑术不及他,口碑却强过他许多,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倘若公然对我下手,追杀我这样一个受人们普遍赞扬的大侠只会给他自己招来更大的麻烦。哪天不走运再撞见时,他或许会有更多的顾忌,不敢轻率取我性命,而我则有资格拿出掌门的架子好好在他的弟子们面前训导他,挽回一点先前丢尽的面子。

马琳想得多少有些道理,这种微妙的消长令区镇海非常生气,他觉得锄掉马琳好象比以前更棘手了。以前,几乎没有多少武人知道马琳的存在,至于他的为人如何几乎没有同道知晓,即使有几个知晓的也不值得为一个无名人氏跟自己过不去,可是现在形势变了,他追杀他的事成了武林公开的秘密,找到了他又该怎么办呢?杀还是不杀呢?不过这种犹豫只是片刻而已,危机感促使他作了决定:既然不能将他扼杀在摇篮里,那就把一切不利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吧!

当区镇海听到传闻打算离开家亲自寻找到马琳的下落时,他的儿子派人来传信说:李潇逃跑了,他们抓住了王晨的女儿,请他立即去扬州。区镇海哈哈大笑:“真是太好了!有了这个香饵何愁寻他不找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