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变法先锋:商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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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收回河西

马陵之战,魏国经历前所未有的惨败。商鞅听到这个消息,连忙告诉孝公说:“魏国这次大败,创伤严重,我们向魏国收回河西的机会到了。”

商鞅领了兵符,调派大军,出发攻魏。秦军旌旗蔽天,军容严整,士兵们精神振奋,为了争立战功,作战都很勇敢。干戈刀戟,磨得发亮,还带着硬弓强弩,可以远距离射击。

魏惠王听到秦国出兵的消息,连忙派公子昂到边境迎战。公元前340年,公子昂率军到达边境。一路上,他看到自己的士兵娇气十足,斗志不旺,指挥不灵。他听到秦军兵精粮足,士气旺盛,不免感到胆怯。这位熟读兵法的将军,很后悔这次到前线来。

在营房里,公子昂独自喝酒,心里闷闷不乐。他想:“秦国带兵的是商鞅,他和我很有交情。我何不写一封信去,劝他按九年前彤城相会的诺言,讲和修好?”想到这里,他转忧为喜,展开一幅丝帛,准备写信。

忽然,一个卫士送来一封急信,正是商鞅派人送来的。公子昂喜出望外,连忙拆开一看,信内大意说:

“我很早就和公子是好朋友了。现在你我带兵相敌,阵前相遇,令人为难。我实在不忍心向你军进攻!现在邀请公子来我处相会,结盟修好,饮酒撤军,使秦、魏两国和好相安。盼望公子光临。”

公子昂读了信,哈哈大笑说:“这是天救了我!”他客气地招待了秦国使者,然后吩咐部下休息待命,自己带了一队卫士同秦国使者一道去见商鞅。商鞅听说公子昂来了,连忙出营迎接,两人畅叙旧情。

结盟的典礼顺利结束了,商鞅留公子昂喝酒谈天。公子昂想:“这次战争这样结束,真是大幸。”他一口喝干了一杯酒,对商鞅开玩笑说:“我读了几十年兵法,这次带十万大军作战,想不到一枪不刺,一箭不发,就退兵回去。哈哈,我的兵法岂不白读了?”

商鞅忍住笑,问道:“兵法上有句话,叫做‘兵不厌诈’,你学过吗?”

公子昂听到这句话,心里发慌,脸上变了颜色。他还装作镇静的样子,问道:“你……你……你说什么?”“哈哈哈哈……”商鞅大笑着,用一个食指指善公子昂,不慌不忙地说道:“你连‘兵不厌诈’也不懂,你的兵法真是白读了!”

说到这里,商鞅把面前一只青铜的觚连酒抛在地上。顿时,预先埋伏在里面的一批卫士迅速地冲了出来,直扑公子昂。公子昂手足无措,乖乖地做了俘虏。埋伏在外面的卫士,不费气力地包围了公子昂所带的卫队,解除了他们的武装。

就在这时,商鞅命令秦军迅速出击。秦军的“锐士”早已整装待命,他们听到战鼓紧催,立即骑马冲锋,突入魏军营房。正在饮酒作乐准备和平撤退的魏军,乱作一团,慌忙逃跑。

接着,秦军大队漫山遍野杀向魏军。魏军丢盔弃甲,戈矛遍地,死的死,降的降,伤的伤,全部瓦解。这是商鞅变法以后,秦国在军事上取得的最大一次胜利。

这次胜利震动了魏国。魏惠王连年和韩、齐、赵、秦四国作战,损兵折将,国力大减。他害怕秦国乘胜继续进攻,立即派了使臣到前线来见商鞅,表示愿把河西的土地割让给秦国,向秦国求和。商鞅陪魏国使臣到咸阳见到孝公,孝公大喜,立即订约。商鞅又派出几个县宫,接管了河西(这时接管的是河西的一部分,十年后魏国把河西的其余部分献给秦国,秦国才完全收回河西)。

秦孝公举行了盛大的宴会为商鞅庆功。他对大臣们说:“二十多年前,我在招贤令中曾说:‘有能献奇计使秦国强盛的,我愿给他尊贵的官职,封给他土地。’商鞅担任左庶长以来,经过十多年的努力,确是使秦国富强了。这次大破魏军,收回河西,功居第一,应该封给他土地。”

经过大臣们讨论,孝公把商、于(音乌)地区十五个邑(今陕西省商县到河南省内乡县之间)作为商鞅的封地,并给他一个称号叫做“商君”。其实,在此前应该叫他公孙鞅或卫鞅,自从封为商君以后,人们才称他为商鞅。

商鞅战胜了魏国,可他用的是欺友背信的诈术。对商鞅来说,这是一件给自己抹黑的事。这件事,拿到道德法庭上来衡量,当然是要受谴责的。所以,司马迁把这看作是商鞅“少恩”的一个重要事例。

商鞅做出这样的事并不偶然。其内在逻辑至少有这样几端:

其一,商鞅是一个忠实的国。家主义者。他要做到,也能够做到国家利益至上,为了他所效忠的国家的利益,他才顾不得什么朋友不朋·友呢。·不要说是朋友,必要时就是亲人也是可以牺牲的。不信,你看吴起,做得比商鞅还要绝,从一定的意义上来说,还要没有人性,他为了消除鲁国对他的不信任,就把自己齐国籍的妻子杀了。说起来,法家都有这么一种特点,为“公”不顾“私”,求功利不顾人情。

其二,商鞅是个领兵打仗的将领,为了战争胜利的目的,他是完全可以不计手段的,所谓“兵不厌诈”,“战阵之间,不厌诈伪”,为什么他不能这样做?

其实,说到“兵不厌诈”,本身就不存在什么信义可言。无论是古今中外,战争的目的,是为了保存自己,消灭敌人。历史上领兵打仗的人很多,为了达到消灭敌人的目的,许多人都使用过诈术,为什么单单要指责商鞅呢?

其实,历史上不公道的事情本来就很多,在对历史人物的评价中,的确存在双重标准甚至多重标准的问题。商鞅,因为在后世总体评价中贬多于褒,所以对他的事责备的多,而诸葛亮、李世民,哪个没搞过诈术啊,可人们却不去多计较。

商鞅一生中所指挥的最重要的一次战争,竟是以阴谋取胜,商鞅为此付出了过手沉重的代价。虽然商鞅是个智者,但他恐怕没有想到他计赚旧友,取胜虽然太容易了些,可是从长远来看,来免太不划算吧。

不过,无论是谁,都是要警惕像商鞅这样的“朋友”的。不管怎样,谁都不会愿意被甜言蜜语所欺骗,以至中了圈套,成了俘虏或丢掉脑袋吧。

公子昂就上了这样的当。如果说他太天真,那他就是他太轻信,太麻痹了;如果说他不聪明,那他就是太不了解商鞅了。

公子昂应该了解商鞅,像他这样的人是什么事情都可能干出来的。老交情,老交情并不总是靠得住的。更何况,他和商鞅已经分手多年,早已分属相互为敌的两个国家,在这种情况下,没有高度的警惕性,岂不是等于自杀!

反过来,大概商鞅是真正了解他的这位老朋友的,所以才那么容易得手。我们可以想象公子昂的为人,一定比较重感情,甚至还很讲义气,所以商鞅才想出那条计策来引他上钩,而且深信他一定会上钩。果然,公子昂是像商鞅所想的那样——这说明商鞅善于知人,又能因人施计,因此能“不战而屈入之兵”。要知道,“不战而屈人之兵”,这在孙子看来是应该打最高分数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