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朝由契丹发展建国,人口最多时约五百三十万。辽朝军队的总数,在太祖时“兵数十万”,以后稍有增加,最多时超过一百万。全国平均不到五人养兵一人。为了解决养兵难的问题,辽国长期实行兵农(牧)合一的军事经济制度,整个国家经济具有军事生产性质。
契丹及奚人善骑射,尚武乐战风气盛行,“家给人足,戎备整完,卒之虎视四方,强朝弱附”,诸部族都建立一定数量的武装力量。部族军镇驻腹地,戍守边防,是辽国制以称雄的支柱。史称:“辽宫帐、部族、京州、届国,各自为军,体统相承,分数秩然。雄长二百余年,凡以此也”。契丹军即契丹各部族的军队,亦称部族军,包括东北、西北各部族的军队。辽代契丹及奚人等被编成部族,其目的是在于使契丹、奚人继续保持旧的游牧生活方式。同时组织成强大的军事力量,以对付四邻劲敌。
辽朝实行兵籍制度,“凡民年十五以上,五十以下,隶兵籍”。凡是入营卫的人户,每户抽二丁,每两户左右出一骑兵,建立辽国的野战部队,并从这些部队中抽选精华兵建立御帐亲军。对于五京州县,也是每户抽二丁,抽出来供力役或作地方兵丁。每遇大的军事行动时,皇帝发诏各道征兵。经各道调集丁壮,核实军籍后,编定部伍,检视器械,组营出征。武器装备实行兵士自备。在籍兵士一接到出征或戍边的命令,便带着马匹、粮草和武器装备到指定地点集合,接受领兵将领和官府的检查。各部族掌兵将领以及各道官府,经常检视兵籍丁壮缮治戎器准备情况。所以,辽国家庭农牧业和家庭手工业生产,除了一部分保障家庭基本生活之外,其它大部分用于军事保障的需要。
兵士自备的粮草,还不能完全保障战争的需要,战时后方一般也不组织前送。战争中军需物资,往往依靠就地取给。辽国初期,统治者鼓励士兵在战争中抢掠敌方物资,即所谓人马不给粮草,日遣打草谷骑四出抄掠以供之“,时人称之为”打草谷。出征时每正军一名,配有打草谷、守营铺家丁各一人。抢掠的粮食和草料,在一定范围互相调剂,以补其不足。缴获的大宗军器甲仗和马匹,上交朝廷统一收贮分配。
辽国的农牧业具有很强的军事生产性质。畜牧业经济是辽国财政经济的基础。史称:“契丹旧俗,其富以马,其强以兵:纵马于野,池兵于民。有事而战。弓广骑介夫,卯命辰集。马逐水草,人仰水水少氵重酪,挽强射生,以给日用,糗粮刍茭道在是矣”,辽自建国之后,十分重视畜牧业的经营,辽太祖常把战争所获的牛、羊、驼、马,分牧水草丰裕的地方,以促使畜牧业的发展:到咸雍年间,群牧滋繁,数至百有余万。太宗会同年间(938—946年),诏有司劝农桑,在水草丰美的乌古地区发展农业经济,在取得一定经验后,再向其它地区扩展,特别是占据燕云十六州之后,农业迅速发展起来,使其粮食自给程度,远远高于西、北部的其它游牧民族。农牧业的发展,增强了辽朝的军事经济基础。
辽中后期,疆域与作战区域相对稳定,且农业生产也有一定程度发展,打草谷等抢掠手段逐渐被废弃。为了保证边防地区的社会秩序,辽建立了屯戍制度,各部队分别派员往边陲要地轮番戍守。为了解决战时大量粮草的需要,各部族军队纷纷在沿边屯田戍兵,“易田积谷以给军饷”,各军皆贮存了较多的粮食。被差往边疆屯戍的士兵,按规定应是能够“自备粮糗”的上户壮本,不足乃取之于户中。辽国集兵在征发为主的基础上,有时也临时招募。招募规模不大,一般只招民间勇捷者为军。辽后期,逐渐扩大募兵范围。除中央发诏招募外,一些统军将领也开始召募民间强壮者充军。不过这还是临时性补兵措施,没有制度化,始终没有取代征兵制度的地位。
为了保证战争对武器装备的需要,辽组织了具有一定规模的军事生产。辽军的武器装备相对比较简单,主要是弓箭、刀枪、甲胄、钺、旗帜、帐幕、车辆、绳索等等。辽朝廷设有军器坊和甲坊等机构,分别进行生产和管理。辽朝有自己的铁冶基地,因而兵器制造业在当时颇有点名气。史称:“辽以镔铁为号,取其坚也”。辽朝所制兵器,质量上乘,为时所重。兵器工场,置“蕃户百余,编为篱,锻铁为兵器”。其位置在今河北隆化县境,原是奚人聚居区,故称“蕃户”。奚人向以造车、锻铁和制造兵器为能事。从“锻铁”一语推测,兵器制造使用了冷锻法,即百炼钢法,反映出较高的工艺技术水平。此外,在河州也有军器场,在显州有甲场,都是制造兵器的地方。在中央和各道,设有武器库,储有兵器装备。辽帝有时还亲自阅视制造出来的器甲,以表示对军事手工业生产的重视。随着战争规模的扩大和向南区域的延伸,辽军装备了石炮等攻城设备。这些装备,一部分自己制造,一部分来自战场缴获。
辽朝的军费来源,主要有三。一是征收赋税。辽实行户口税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土地课征。主要实行军民屯田制度,征军民屯田税。辽沿边大量实行军屯,屯兵公田收入全部交给国家,直接将积谷以充军饷。对募民而耕的官田,则计田出粟,以地租形式交纳国家,以充军实。二是战争掠夺。辽由游牧民建国,掠夺是进行战争的重要目的,也是充实军饷的重要手段。辽军每次南扰,都要大肆俘掠玉帛、粮食、牛马,掠获物为军队所有,皇室所得不多。三是贡纳。宋辽澶渊之盟后,辽每年从宋朝获得银绢三十万两匹。辽兴宗重熙十一年(公元1042年),又迫宋每年再增岁币银绢十万两匹。从宋朝获得的银绢等物,少部分供皇帝使用,大部作为军费。军事生产费用主要取之于国家财政征收的赋税,从宋朝获得银绢也是军事生产经费的重要来源。
辽国的军事生产人力资源,主要来自各部落成年男女。辽国户口分为正户和蕃汉转户两种,所谓“正户”就是契丹本族的人户;蕃汉转户就是汉族和其它少数民族的户口。可见,辽朝的人口除本族外,还大量有其它民族人口。辽国的人口数量有一个由衰变盛的历史过程。唐末年,契丹国人口约二百万人。以后疆域逐渐扩大到今东北三省,内蒙包头以东,天津、河北霸县、雄县至徐水一线以北地区,人口增至二百三十二万人。到947年国势极盛时,一方面在战争中虽有大量死亡,但另方面由于它作为战胜者俘虏了大量中原人口充实它的北部领土,这两种因素互相抵消之后,东北地区人口增加到约二百五十万。再加上河北的六十万人口,合计已增到三百一十万左右。从1004年到1114年,这一百一十年是辽国和平发展期,人口由三百四十万上升到五百三十万。
辽朝的总兵额,史载:“有兵一百六十四万二千八百”:这个数字与实际相差甚大。辽朝军队的总数,在太祖时“兵数十万”,以后稍有增加,最多时不超过一百万。总的来看,辽地域广阔而人口稀少,军事人力资源不足。辽国每次南下掠扰,特别重视对人口资源的掠夺。辽太宗在给皇弟的信件中说过,他南下已得到一百零九万多人口。但在战争中,辽军也伤亡不少。而且随着辽军的北撤,原来占领区的人口也就失去了。可见,辽国军事人力资源经不起大规模战争的巨大消耗。正因为如此,除了出正打仗者外,在后方的军人和成年男女都得进行军事性的农牧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