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时期的军事农业生产
1.军事屯田的衰落
晚清时期军事农业生产处于停滞、衰退之中。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如下:
(1)军费资源发生变化
在中国封建社会,田赋一直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各王朝的军费,也主要来自田赋。清代前期和中期,田赋收入大致规模,每年征银约2000万到30000万两之间。
1851年太平天国起义之后,清政府在长江流域占领区田赋的征收数额,每年田赋征收数呈下降趋势。清政府户部在有关报告中透露,自50年代至60年初,各省征收田赋,每年“十不得其四五”。有的甚至:“十不及三、四。”太平天国起义前,清政府每年田赋征银约3200余万两。1850年度,实际征银2800-2900万两之间。1851年-1868年间,田赋收入每年不过800-900万两,最多不超过1400万两。一方面,清政府每年的财政收入总量在不断增加,由50年代的4000万两左右,到70年初期,增加到6000余万两,到80年代中期,又增加到8000万两;而另一方面,是田赋实际征收额的不断减少,就使得田赋在整个税收总额中所占比率逐年下降。有人估计,从乾隆十八年到光绪三十四年(1753-1908),田赋占其他税收比率由73.5%,下降到35.1%。田赋在军事财政方面的地位逐渐下降。
与田赋减少相反,厘金、盐税、关税,在军费中的比重逐渐加大。厘金是晚清时期筹措军费十分重要的一个税种。从税种来看,厘金兼有关税和工商税的特征。厘金推行各省之前,由地方督抚自行掌握,酌量抽厘助饷。厘金每年百倍于关税“,使厘金逐步成为当时”督抚权重的财政经济基础。湖南省在1855年以后,每年厘金收入约100-129万之间,超过田赋征收额19万两银。在太平天国革命时期,厘金银几乎全部用于镇压太平军的军事费用。1864年以后,各省厘金开支中用于军费部分仍占较大的比重。
关税是一种商品通过税。乾隆三十一年,关税收入达到541万两,约占整个赋税征收总额的6%左右。由于对外贸易不断扩大,晚清的关税收入也在增加。1865年为830万两,1875年为1200万两。到1885年,增加到1450万两。清王朝覆灭后的1912年,又增至4102万两。其中相当部分作为军费。
清初的盐课,是按照明代万历年间的旧额征课。道光二十一年起,盐税岁人平均不足500万两。低于乾隆以来历史,使统治阶级坐卧不安。正如黄爵滋在向朝廷陈述此事时说:“各省盐商卖盐,俱系钱文,交课尽归银两,昔则争为利薮,今则视为畏途。若再三数年间,银价愈贵,奏销如何能办?税课如何能清?设有不测之用,又如何能支?”他再三奏明,白银大量外流,盐税收入减少,将使财政收入日益枯竭,而使官俸兵饷大感支绌。由此可见,晚清时期的盐税收人大部分用亢军饷。
清王朝财政资源的变化,使军费越来越倚重田赋以外的其它税种,也越来越忽视军事农业生产在军事上的作用,从而造成军事生产政策指向上的偏离,出现军事屯田的衰落。
(2)国家养兵、厚饷养兵逐渐成为主流思想
晚清是军事建设从传统向近代化发展的重要时期,一系列军事思想和观念都在发展剧烈的变化,为了提高军队的战斗力,维护清代封建贵族统治,一些有识之士和领兵大员纷纷提出了厚饷养兵的思想。
最早提出这一思想的是魏源。魏源在《海国图志·海筹篇》提出的“师夷长技以制夷”思想中,认为:“夷之长技三,一战舰、二火器、三养兵练兵之法。”于是,他把“兵、食”二政作为治国安邦之道。他说:“财不蠹,以知搜器,器不搜,以知练士,士无虚任”。民以食为天,军队建设也必须“先筹养兵”。至于如何养兵,魏源认为在继承传统好方法的同时,要学习西方养兵之法。他说:“西夷之所长,不徒船炮也,每出兵以银二十元安家,上卒月饷银十元,下卒月饷银六元,赡之厚故选之精,练之勤故御之整……无其养赡,而欲效其选练,亦不能也。故欲选兵练兵,先筹养兵,兵饷无可议加,惟有裁并之而已。”
厚饷养兵也是曾国藩军事财政思想的重要观点。太平天国起事之后,清军绿营不堪一击,一败涂地。曾国藩认为绿营兵军纪涣散,训练水平低,战斗力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绿营兵饷太簿。步兵月饷银一两五钱,守兵月饷一两,马兵月饷二两,这种情况在清朝初期,勉强可以维持生计。但在道光以后,米价上涨,绿营兵饷“断不足供给衣食之需”,绿营兵丁不得不兼做小贩为生,导致军事训练废弛,军纪败坏,作战能力减弱。再加上绿营军官为了集聚财富,常常克扣军饷或冒领军饷,导致绿营军心不稳。曾国藩认为,要建立一支能与太平军抗衡的湘军,必须克服兵丁饷簿的弊端。
李鸿章在国家财政对军事投人方面,有自己的一套理论。在创办近代军事工业过程中,一些人借口国家财政困难,军事建设“糜费太重”。而李鸿章则认为:“国家诸费皆可省,惟养兵设防,练习枪炮,制造兵轮船之费不可省,求省费则必屏除一切,国无与立,终不得强矣”。所以,李鸿章极力主张加大国防建设上的财政投入。在兵器方面,他认为以提高军队的战斗力为标准,“而不可拘执旧制以图省费”。
甲午战争中,清廷决定编练新军。张之洞认为,要想训练出一支有战斗力的新式军队,粮饷充裕丰厚是重要条件。他说:“洋操勤苦严肃,毫无通融”,若非“厚给饷糈”,“断不能胜此劳苦”,“若照旧人章程,必无肯应募者”。在小站练兵中的袁世凯则认为,治军之道,在于开其智识,固其心性。如何“固其心性”?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让官兵得其厚利。“饷薄则众各怀私,从生弊窦;饷厚则人无纷急,悉力从公。”
厚饷养兵思想的直接后果,造成前清时期“计丁授田”、自备军需,“武定功成,农政宜举”成为历史。
(3)随着兵制的变化,饷制越来越完善
鸦片战争之后,八旗、绿营已腐败、衰落,取而代之的是雇佣制度下的湘淮军、新军、海军。在这种军制下,过去那种八旗内部兵民合一的组织体制逐渐解体,军队已完全职业化。军人薪饷稳定,而且不断在提高。晚清时期八旗、绿营的饷制承前制,士兵生活越来越困难。曾国藩曾经对绿营兵饷作过调查,按每绿营兵维持家中3人计算,每月最少需米0.9石,除去饷米0.3石,另有0.6石需要花1两多银子去买,仅买米一项,绿营守兵已就赤字。再加油盐、衣物,更是人不敷出。所以1853年,曾国藩制定水陆两军饷章时,增加了饷银,营官薪俸和办公费合银每人每月为200两,扣除“帮办、书记、医生、工匠薪粮”和“置办旗帜号补各费”,每月不少于150两,是绿营参将平均月银61.9两的一倍多。护勇每人每日1钱5分,正勇每人每月1钱4分,每月饷银均超过4两,是绿营兵丁的二倍。
晚清海军的饷制,其规定待遇高于陆军许多。海军提督官俸每年为3360两银,船俸为5040两银,共计8400两银,高出八旗盛京将军年俸一倍以上,是绿营提督岁银的十倍,是湘军营官的近五倍。海军士兵的待遇也较优厚。海军炮手饷银,一等每月18两银,远远高于湘军营勇的饷银。
新建陆军的饷章是在袁世凯主持下制定。无论军官,还是士兵的饷银,都比较高。军官的月饷由薪水和公费两部分构成。新军以营为建制。统带为一营之长。步营统带薪水100两,公费300两;炮营统带薪水150两,公费300两;马营统带薪水100两,公费200两;工诸营管带薪水300两,公费80两。这样的俸饷标准分别为湘军营官的1-2倍。士兵的月饷也高于湘军和绿营兵。新建陆军的饷章规定:步兵正头目月饷5两5钱,副头目5两,正兵4两5钱。炮兵正头目月饷6两5钱,副头目6两,正兵4两5钱;马营正头目月饷和马乾银11两,副头目月饷和马乾银10两,马兵月饷和马乾银9两。工诸营工种复杂,技术性较强,月饷则更优惠。木铁工正头目月饷8两,副头目6两5钱:水工匠头目月饷7两,副头目6两;筑工、石工正头目月饷8两,土工队头目月饷5两5钱等等。
军制的变化,饷制的完善,不仅使军队传统思想发生变化,也带来过去那种军队内部兵民合一的组织体制逐渐解体。
2.边疆地区的军事农业生产
晚清时期的军事农业生产,从整体来看,处于不断的衰落之中。但是对某时某地的局部观察,在特殊条件下,军事农业生产活动还在进行之中,个别时期、个别地方还有所发展。
晚清时期的军事屯垦,坚持得比较好的是左宗棠指挥的西征军。1874年,左宗棠兵进新疆后,大力推行“兵屯要策”三条基本原则:(1)兼顾边防、官兵、百姓三方面利益;(2)赏勤罚惰;(3)严格管理。在左宗棠看来,军队中保持“耕读”之风气,既有利于从严治军,又能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所以,他要求,军队所至,“皆于战阵余暇务屯垦,勤树艺,筑城堡,兴水利。凡民力不逮者,均师人代之,工竣薄给赏犒以酬其劳,而省官钱无数。”与此同时,左宗棠还在新疆大兴民屯,由官给帐粮、种子、耕牛,秋后照价收买余粮,以供军饷。
除了左宗棠之外,一些守边将领也提出坚持军事屯田的建议。清末川滇边务大臣赵尔丰在《为筹边务情形致军机大臣函》中说:“安边安藏,不外移民政策……现在尔丰招募三营,皆要有家室者。略加训练,率带出关,到后即预行屯田、畜牧、开矿诸法,使见有利可图,然后招其眷属速往”。清政府接受赵尔丰建议,拨款100万两白银作为经费,在川滇边招募农民开垦土地。赵尔丰军屯规模状况,史料无更多说明;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军事屯田中,不能单靠强迫命令,要善于经济上的诱导,使官兵及其眷属“有利可图”,才得以开展下去。
在军事农业生产越来越被人们冷漠的情况下,清朝统治者调整边疆政策,编练新军、加强边防、移民实边、鼓励开垦,使边疆军事农业生产得以继续和发展。清政府的实边政策,标志着清王朝对边疆危机有了新的认识,也是清朝在行将垮台前在边地发展军事农业生产方面的一种回光返照。
晚清的“移民实边”,是在取缔清王朝“封禁”边境政策的基础上进行的。长期以来,清政府对边疆地区实行封禁政策,禁止商民到边疆地区进行贸易和开垦,尤其是禁止移民东北。随着边境形势的日益恶化,清政府不得不调整政策,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放边禁,移民实边、移民开垦。咸丰十年(1860年),沙俄侵占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领土以后,清政府解除东北移民的禁令,鼓励内地移民东北。1901年,大学士张之洞、刘坤一正式上奏朝廷,要求改变治蒙政策,主张移民实边。山西巡抚在《筹议开垦蒙地》奏折中说:“查晋边西北乌兰察布、伊克昭二盟蒙古十三旗,地方旷衍,甲于朔垂”,“以各旗幅员计之,广袤不下三四千里,若垦十之三四,可当得田亩十万顷。二十五年前黑龙江将军恩泽奏请放札奉旗荒地,计荒价一半可得四五十万两。今以鄂尔多斯近晋各旗论之,即放一半,亦可得三四倍”。1902年,清政府宣布取消“封禁”蒙地政策,准许内地居民到蒙古地区开垦土地。
除了官府有组织的进行移民外,还开展了以鼓励的民间自发性的向边境地区的移民活动。为了使移民顺利进行,清政府为其迁移提供交通上的便利。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规定,凡是到黑龙江的垦户,“由烟台至营口招商轮船,减收船价;由哈尔滨至松花江黑龙江两江之官及昂溪至齐齐哈尔之铁路一律减收半价,至随带眷口概免收费”。从1860年清政府解除移民蒙古禁令到1911年的几十年中,有数千万人口进入北部、西部边陲,开垦了成千上万顷土地,初步建立起国防农业体系。
移民实边政策的实施,带来全国劳动人口分布的变化。移民实边重点地区-新疆、奉天、吉林、黑龙江等省,人口密度明显上升,如1904年,东北人口估计已达到1700万人。而原来人口密度最高的江苏、浙讧、安徽、福建等省的人口有所下降、随着劳动力人口的转移,使西部、北部边疆的军事农业生产得以发展。清末,仅黑龙江土地耕种面积增加到580000顷。军事性农业种植,不仅发展了边疆经济,而且对外敌造成一种威慑力量。日俄战争后,俄国陆军大臣鲁巴特金在一次谈话中说:“俄国最惧者,为中国之移民于蒙古北境盖沿西伯利亚之国境”。山说明晚清时期的对边疆政策的调整后,所造成的军事农业生产布局,在巩固国防方面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晚清时期的军事工业生产
1.中国近代兵器工业的开端
中国的近代工业,发轫于兵器工业。而中国的第一个近代军事工业厂局,是洋务派创办的安庆内军械所。
曾国藩率湘、淮军镇压太平天国战争中,在购买外国兵器的同时,开始考虑自己生产西洋兵器的问题。1861年初,曾国藩上奏清廷,称“将来师夷智以造制船,尤可期永远之利。”同年9月,湘军攻克安庆。曾国藩决定把安庆作为包围太平天国首都天京的据点,并打算在安庆创办生产近代兵器的军工厂局。他在写给王霞轩的信中说:“现在安庆设立子药枪炮等局,仿照江西规模,今冬当有头绪,明春以后,江西专解银两,不解子药。”随后,在安庆设立内军械所。在内军械所成立前后,曾国藩到处访求制器技术人材,因而当时著名的科学家容闳、徐寿、徐建寅、华蘅芳、华世芳、龚振麟、龚芸棠、吴加廉等,曾相继云集于安庆内军械所,从事建厂和制造军工产品的工作。同治元年(1862),安庆内军械所建成投产。
安庆内军械所成立之后,曾国藩十分重视,先后在该所设立了火药局、子弹局、枪炮局、造船局、谷米局和内银钱局等机构。按其性质分工,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组织军事生产,保证湘军军火供给,一部分筹措钱粮,保障湘军军需。
从事军事生产的各局分工明确。火药局座落在安庆枞阳门(即东门)内,生产炸炮、火药;子弹局座落在北城贤门内,生产炮弹、子弹;造船局座落在保全门,试制火轮机与火轮船;枪炮局制造劈山炮、抬炮、小炮。从其生产的产品来看,安庆内军械所已成为一个初具规模、分工明确的军火工场。为了牢固掌握对安庆内军械所的控制权,曾国藩坚持走一条独立建厂的道路,所内全用汉人,未雇洋人工匠。从事军事生产的劳动力,一部分是召募的工人,一部分是湘军的水勇。1862年成立枪炮局时,曾国藩就派人赴湘召募回50名铁工。安庆内军械所附近的一个水师营,约600名官兵,其中大部分从事军事生产工作。安庆内军械所的产品全供湘军自用,不对外出卖。经费均从湘军军费名下开支。
1862年8月,安庆内军械所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工匠,经过艰苦的钻研和潜心试验,终于试制成中国第一台小型蒸汽机,使我国开始跨入蒸汽机时代。不久,徐寿、华蘅芳等人又在此基础上进行试造蒸汽轮的试验。1864年,安庆内军械所迁往南京,继续进行轮船的研制。1865年,我国第一艘蒸汽轮船在南京建成。1866年在南京下水试航成功。
安庆内军械所的建立,在中国兵器生产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从掌握的史料观察,该所生产的兵器并不多,也不先进。但是,它生产出中国第一台机器,从此以后,中国军事生产从手工制造进入机器制造的时代。因此,安庆内军械所的创办,是中国近代军事工业的开端。
2.近代兵器工业的初步发展
从1861年曾国藩创办安庆内军械所到1910年的50年中,在洋务派的推动、组织下,清王朝在安庆、上海、苏州、南京、福州、天津、西安、兰州、广州、济南、长沙、成都、吉林、杭州、北京、昆明、台北、汉阳、沈阳、开封、太原、乌鲁木齐、龙江、德州、南昌、贵阳等地,先后兴办了40多个军事工厂,其中大多属于兵器制造厂。在这些近代兵器工厂中,规模较大的综合性骨干厂局有以下几个厂局:
(1)江南制造总局
江南制造总局又称上海机器局,是晚清兴办的最大的一个综合性军事工厂。1865年,李鸿章在上海收买了美国人在虹口开设的旗记铁厂后,又把原由丁日昌、韩殿甲分别负责的两个洋炮局并入厂内,成立了江南制造总局。丁日昌兼任总办,韩殿甲和冯光分别任会办和襄办,美国人科尔任总监工。初有8名外国技师和50余名中国工匠,制造一些枪炮弹药。不久,容闳从美国买来的100多台机器运到上诲,李鸿章奏请清廷,全部拨给该局,从而扩大了该局的规模和提高了生产能力。
该局的厂址原在虹口租界地区。由于外国浸略者不准在租界内设厂制造军火,以及厂址狭小,1867年夏,该局迁往上海城南的高昌庙地区,当年建成机器厂、汽炉厂、木工厂、铸铜铁厂、熟铁厂、洋枪楼、库房、煤栈及办公房舍等。之后,江南制造总局不断进行扩建,到1891年,先后扩建了炮厂、火药厂、枪子厂、炮弹厂、水雷厂、炼钢厂,从而使总局发展成为13个分厂,1个工程处的综合性军工厂局。占地近670亩,拥有职工3592人,厂房2579间。此外,还附设有广方言馆、工艺学堂、翻译馆、炮队等各种机构,使其成为当时中国兵器生产、培养近代军事技术人才,传播欧美军事科学技术的中心。
江南制造总局的基本任务是:“以制造枪炮,借充军用为主”,其次是建造蒸汽轮船,并兼造各种工作母机。九十年代后开始冶炼军用钢材。从1867年到1894年,共制造各种步枪51285支、火炮585门、水雷563具、铜引4411023支、炮弹1201894发、舰船8艘,冶炼军用钢材8075吨。1895年以后,该局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大,按每年工作300天计算,可造小口径快枪1500支,发射40磅炮弹的速射炮12门,发射100磅炮弹的速射炮6门。每天可生产各种枪弹5000发,栗色火药100磅,无烟火药400磅。其产品,供应全国各地的驻军系统及军械所等数十个单位。
江南制造总局是清朝军事工业中规模最大的一个厂局,它的创办和投产,对中国兵器工业的近代化起了带头和促进作用。
(2)金陵制造局
金陵制造局由李鸿章于1865年在南京创办,其基础“苏州洋炮局”。建局之初,仅能制造枪弹、炮弹,药引等一些消耗性军工产品,以供军队作战训练之用。1869年,开始制造轻型火炮,但是质量较差,经常发生火炮膛炸事故。1871年,该局为了扩大生产,在南京通济门外乌龙桥扩建了火药局。到1879年,该局已发展成拥有3个机器厂、2个翻沙厂、2个熟铁厂、2个木工厂以及水雷局、火药局、火箭局等中型的综合性军事工厂。
随着经费的增加,机器设备的较大改善,生产能力有较大提高。到1886年,该局每年能造后装枪180支,发射2磅炮弹的后装炮48门、发射1磅炮弹的速射炮16门,各种炮弹6580发、枪弹50000发、毛瑟枪弹81500发。金陵机器局的规模和作用虽远逊于江南制造总局,但它是我国近代继江南制造总局之后兴办的第二个机械化兵器生产工厂,而且仿制的克虏伯炮、诺登飞多管速射炮、格林多管速射炮,是当时质量较好的武器。
(3)天津机器局
天津机器局于1867年由北洋通商大臣崇厚在天津创办,由英国人密妥士经办建局事务。开办之初,选定天津城东贾家沽道为址,建立火药局、洋工匠住房和公务所,占地22230余亩,名为东局。继而又在城南道光寺建西局。建局期间,上海扛南制造总局进行了技术援助,派军事技术专家徐建寅赴津指导,并拨售一部分机器设备充实该局。由于崇厚办局无方,该局初期仅能生产一些小型炸炮、炮车和炮架,日产火药只有三四百磅。
1870年,李鸿章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监办天津机器局。李鸿章根据在南方办局经验,对该局进行整顿。扩建厂房,增购机器。次年派江南制总局督办沈保靖,接替英人密妥士的建局事务,并从南方抽调一批技术工匠赴津局工作。经过整顿,天津机器局生产局面发生较大变化。1872年以后,又增设铸铁厂、锯木厂、碾药厂、洋枪厂、枪子厂,使该局生产能力,比初建之时提高3-4倍,并能承修军舰和小型机器船。1880年,又建成了一座炼钢厂。于是,天津机器局便成为仅次于江南制造局的北洋大型综合型军事工业厂局。光绪二十一年,该局改称为总理北洋机器局。
到九十年代末期,天津机器局发展至最高峰,年均产洋火药65万磅、铜帽1500万颗、后装枪弹380万发、大小炮弹1.5万发。1900年,八国联军攻陷天津,该局毁于战火。1893年,选定山东德州外花园重建总理北洋机器局。次年建成投产,但规模与生产能力已大为缩小。
(4)汉阳枪炮厂
汉阳枪炮厂由张之洞于1892年在湖北汉阳创办,是近代军事工业的后起之秀。中法战争时期,张之洞调任两广总督,负有为前线筹备饷械之责。他在筹款购买洋枪中深受外国军火商敲诈勒索之苦,于是上奏清廷说:购买外国枪炮,不但“耗蚀中国财用,漏卮难塞,且订购需时,运送途远,办理诸多周折;设遇缓急,则洋埠禁售,敌船封口,更有无处可购,无处可运之虑。”他提出,中国“必须购置机器,自行制造,始可取用不尽,无庸倚借外洋。”他要求创设新式枪炮厂,“方免受制于人,庶为自强之计。”1888年,张之洞开始筹划建立大规模的新式兵器制造厂,并委托驻德国大臣洪钧从德国购买先进机器。原准备在广东设厂,因1889年张之洞调任湖北总督,即将订购的机器设备运往湖北,设枪炮厂于汉阳,占地237亩。1894年,汉阳枪炮厂建成投产,但不久发生火灾而停产。经过紧急修复,于1895年春夏重新开工投产。
为了造出最新最精的兵器,张之洞再度向国外订购先进机器,不断扩大枪炮厂规模,使该局成为拥有9个分厂的大型综合性军工厂局。该厂主要仿造德国7.9毫米口径的毛瑟枪,每日可产50多支,自1896年至1910年,共制造毛瑟枪13.61万余支。此外,该局还仿制德国格鲁森火炮,平均每月8门,到1909年为止,共造出各类火炮988门,除枪炮处,还生产各种枪、炮弹等。
张之洞建立汉阳兵工厂的计划宏伟。他洞悉中国缺乏军工原料之苦,决定把制枪和采煤、炼钢结合在一起。在筹办枪炮厂的同时,即于1889年向英国订购炼钢铁机器。经过努力,建成湖北铁厂,其中包括炼铁、炼钢、轧钢和煤、铁矿开采,使其成为我国第一个钢铁联合企业。
除上述骨干兵器制造厂局外,清政府还在全国各地建立了一些中小型兵器工厂。除少数边远地区外,大多数省都能生产弹药与步枪。
2.近代舰船工业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地建立水上武装的国家之一,古代制造兵船的技术领先其它国家而闻名于世。但到清代之后,由于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长期停滞不前,造船业日益衰落。鸦片战争以后,西方列强凭借“船坚炮利”一次又一次打败中国,极大地刺激了中国有识之士,萌发了制造近代兵船,建立海军的思想。随着洋务运动的兴起,中国近代舰船工业得以缓慢发展起来。
洋务派创办军事工业之初,对建造先进船舰就很重视。但由于各个方面的原因,舰船业的发展并不顺利。在洋务派创办的一系列军工企业中,生产枪炮弹药的多,具有制造舰船能力的少。究其原因,一是造船技术复杂,二是经费不足。由于建立海军是近代军事发展的大趋势,而且对抵御外来侵略有着重要作用,在洋务派的筹划下,近代舰船业才得以创立和发展。
最早制造出近代舰船的工厂是安庆内军械所。1861年,安庆内军械所创建之初,就设置了造船局,开始试制火轮机与火轮船。1862年夏,试制成功中国第一台小型蒸汽机,为中国自己制造机动轮船开辟了道路。安庆内军械所制成蒸汽机后,开始试制木壳轮船。1863年底,终于制成一艘长约二丈九尺的小火轮,在安庆江面试航时,行驶八、九里路程,“约计一个时辰,可行二十五六里。”1864年,造船专家徐寿等在此基础上放大试制。安庆内军械所迁往南京后,造船工作一直没有中断。经过技术人员的努力,1865年在南京完成了轮船的放大试制工作。1866年,取名为“黄鹄”的轮船下水试航。该船长50余尺,重25吨;高压引擎,单汽筒,直径1华尺,长2尺;回转轴长14尺,直径2.4寸;锅炉长11尺,直径2尺。它在长江试航时,顺流时速约28里,逆流时速约16里。“黄鹄”轮船的建成和试航成功,推动了中国舰船业的发展。
清政府创办最早的近代舰船企业是江南制造总局。1865年江南制造总局建立时,并没有开始制造舰船,而是倾力于进行军火生产。主要原因是:
一是淮军急需军火。江南制造总局建立的首要任务是为淮军提供枪炮弹药。如曾国藩所说:“开局之初,军事孔亟,李鸿章饬令先造枪炮两项,以应急需。”
二是缺乏造船技术。李鸿章认为,轮船制造,“此事体大物博,毫厘千里,未易长较短,目前尚未轻议具办。”但同时表示,“如有余力,试造一二,以考验工匠之技艺。”
三是“经费支绌,难兴船工”。江南制造总局创建初期,没有专门款项,所需费用由李鸿章“在于军需项下通融筹拨”,数目有限,无款用于轮船制造。
1867年,两江总督曾国藩奏请“将江海关洋税解部之四成酌留二成,声明以一成酌济军饷,以一成专为造船之用。”由于有了造船专款,江南制造总局当年迁往高昌庙新址,并专门设立了轮船厂,修建船台,建立了第一号泥船坞,立即着手制造轮船。1868年8月,江南制造总局生产的轮船“恬吉”号下水。该船系木质明轮,马力392匹,载重量600吨,装备火炮9座。“恬吉”轮的建造和试航成功,使清政府上下振动,曾国藩称“中国自强之道或基于此。”慈禧为此特意接见了曾国藩,以示嘉勉。
“恬吉”号的下水,还增强了清政府建立近代舰船业的兴趣和信心。1869年,清政府将海关二成洋税悉数拨归总局。由于款项增加,生产规模不断扩大,轮船制造能力增强。1869-1876年,继恬吉号下水之后,又陆续制成操江、测海、威靖、海安、驭远、金瓯等舰艇,舰艇的规模和质量都有较大提高:如“海安”舰,“实马力千八百匹,巨炮二十,兵丁五百,在外国为二等,在内地为巨擘。”尤其是1876年建造的“金瓯”舰,改变了木质军舰传统,成为中国建造的第一艘铁甲军舰。江南制造总局迅速发展的造船能力和技术水平,引起外国人士的关注。美国人丁韪良预言,不出数年,中国“水师之船,将舍风篷之笨,而独取火轮之速矣。”但是,江南制造总局造船业务好景不长,从1877年起开始停滞,一直到1884年中法战争前的8年中,一艘轮船都未建造。
中国近代兴办最早规模最大的专门从事舰船制造的企业,是福州船政局。福州船政局简称闽局、闽厂,由左宗棠创办于福州。1866年,闽浙总督左宗棠奏称:“欲防海之害而收其利,非整理水师不可;欲整理水师,非设局监造轮舰不可。”他认为,中国屡遭列强侵略的根本原因在于海防薄弱,所以“此时东南要务,以造轮船为先著。”他还指出:“就局势而言,借不如雇,雇不如买,买不如自造。”建议在福州设立船厂,专门从事轮船制造。清政府同意了左宗棠的意见,并将闽海关4成结款约40万两白银作为船厂的创办经费。
左宗棠选马尾三岐山下一带为厂址,聘请日意格、德克碑担任正副监督,负责赴法购买造船设备,招雇技术人员,并承担开厂后的管理工作。1866年10月,左宗棠被清政府调督陕甘。他推荐前江西巡抚沈葆桢担任“总理船政大臣”,全权负责船政局筹建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努力,1867年底建成第一座船台。次年1月,正式开工制造第1号船体。船的主机从法国进口。
1869年6月,船政局建造的第一艘木质船体的蒸汽螺轮舰“万年清号”下水。舰上装备钢炮4门、铜炮2门,拥有马力150匹,排水量1370吨,航速6节。经试航鉴定,船身牢固,轮机坚稳。1869-1872年,继“万年清号”下水之后,又建成“湄云”、“福星”、“伏波”、“安澜”、“扬武”等舰。其中“安澜”舰的轮机为中国自己制造。到1874年,先后建成大小舰船15艘,其中250匹马力轮船1艘,150匹马力9艘,80匹马力5艘。在15艘舰船中,有3艘船是在外国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由我国技术人员自己完成的。1874年底,因同外国技师和工匠的合同届满,船政局遣散洋员。从1875年起,由中国技师和工匠担负起造舰任务。
1875年,船政局自己设计制造的“艺新”舰下水。该舰长118尺,马力50匹,排水量245吨,时速40里。1876年4月,为提高造船质量,改木为铁胁,船政局建立了铁胁厂。1877年制成的“威远”舰,即改为铁胁,并首次安装了自己仿制的新式“康邦”省煤卧机。从1883年起,开始制造较大吨位的舰船。同年一月下水的“开济”号,马匹2400匹,吨级2200,时速超过100里,后来成为南洋海军的主力舰。1888年1月,福州船政局建成了取名为“龙威号”(后改为平远号)的钢甲舰,这是中国当时自造的火力配系最强的战舰,后来成为北洋舰队“八远”大舰之一。
福州船政局自创办至中法战争爆发前,共生产了大小舰船24艘,培养了一大批技术人才,为中国近代海军的创建和发展作出了贡献。1884年8月,在中法马江战役中,福州船政局毁于敌火。战后紧急通过修复,同年12月造出“横海”舰。至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船政局共造舰船34艘。
在江南制造总局和福州船政局创办、造船的同时,还有其它一些军工厂局也开始规模不等的轮船修造工作。这些军工企业虽然规模不大,造船不多,但它们同江南制造总局和福州船政局,共同构成了中国近代舰船修造工业的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