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嗬嗬!这样也可以生火呀?”林孟珊惊喜的走上前,动手折起了干树枝。
晴天不在言语,急忙端起三足鼎跑到河边,清洗,盛水,再然后将三足鼎放在了火堆上。
“云儿,你们一般吃肉洗不洗肉上的血?”晴天问道。
“要洗的,主人。”公孙云儿偷看了一眼晴天,急忙起身,走到切好的马肉前,伸手将麻布像大包袱一样提了起来,快步走到河边,清洗了一会,又将包袱提了回来,放到三足鼎旁边,注视着三足鼎内的河水,小脑袋内就不知想些什么了。
一会儿,三足鼎内水沸腾起来,林孟珊急忙取马肉片往水里放。
公孙云儿不知道从哪儿取来了几双筷子,筷子的长度大约八寸左右。公孙云儿将筷子递给林孟珊和晴天一人一双,继而笑嘻嘻的拿着筷子翻转着三足鼎内的马肉。
功夫不大,三足鼎内的马肉就开始泛白了,泛白就说明马肉煮熟了。
吃肉如果没有盐,不但吃了不香甜,而且人吃了会呕吐的,作为医生的晴天,这个常识还是懂的。
“云儿,有盐巴吗?如果有,就给水里放一点。”晴天试探着问道。
“有的,主人。”公孙云儿起身,在包袱内取出一个小白瓷瓶,拔开瓷瓶口上的麻布团,向手心里倒出少许白色的盐巴,然后一扬手,将盐巴丢尽了三足鼎内。
“开吃!”晴天用筷子粘了一点水,用舌尖尝了一下,确实是盐巴,而且还很香,便挥了一下筷子,命令道。
林孟珊也许是饿忙了,第一个将筷子伸进三足鼎内,夹了一块马肉,也不管烧不烧,直接吞进了嘴里,然后,俏脸上的肌肉就开始剧烈的扭曲起来,口中还不停地向外哈着气,“哈!哈。。。”
“孟珊,不急,不急,慢慢吃,马肉管饱!”晴天急忙安慰。
公孙云儿本来也想伸筷子夹肉的,看到晴天没有伸筷子,也就将伸了一半的筷子缩了回去,火凤眼盯着翻滚的肉片,不停地用舌头舔着小嘴唇,吞咽着口水,萌萌的样子十分可爱。
晴天看出了端倪,笑了笑,催促道,“云儿,赶紧吃呀,还等什么?你不饿吗?”
公孙云儿不好意思的看了晴天一眼,小声说道:“主人没有吃,小奴不敢吃。”
“哪来这么多穷讲究呀?赶紧开吃,填饱肚子是第一。”晴天微笑,急忙夹了一块肉,先是向肉上吹了几口气,感觉可能不是很烫了,才一口填进嘴里。
看着晴天动了筷子,公孙云儿这才夹了一小块肉,一边学着晴天的样向肉块上吹了几口气,一边很认真的一小口一小口吃了起来,吃相很优雅。
林孟珊吃第二块马肉的时候,就优雅了许多。
功夫不大,三足鼎内的马肉就被三人吃完了,然后,三个人又分喝了肉汤,晴天感觉很美很香。
“你们两个吃好了吗?”晴天问道。
“主人,小奴吃好了。”公孙云儿微笑着小声说道。
“我要不是肚子撑着了,我还想吃一大块。”林孟珊一边用手抚摸着肚子,一边兴奋地说道。
“没事,我可以把马肉切上几块,咱们带着,保管饿不着你。”晴天笑了笑,抬头看天,太阳已经偏南,好像近中午了。
晴天去马车边切割马肉,林孟珊揉着肚子在一旁散步,公孙云儿则拿着三足鼎和筷子去河边清洗,清洗完毕,又拿起晴天切割好的马肉去河边简单的清洗,才又放到那块车帘麻布上,包成一个包袱状,方便挎背。
收拾停当,晴天将马肉包袱背在身上,又要去拿厨具包袱,不过,公孙云儿手疾眼快,一把抢过去背在了自己的小身板上。
“主人,这个还是我来拿吧,”
晴天对主人一词很是反感,因为主人一词就代表着奴隶主,如果自己一不小心变成了奴隶主,那么,自己就很不幸的变成了初中课本上被唾弃的封建时代那种寄生虫了,这是多么的冤枉呀。于是,晴天就耐心的劝导公孙云儿,直接叫自己的名字就行。并说明,自己是很反对奴隶主的。
不过,反对归反对,晴天最终熬不过公孙云儿的苦苦哀求,还是默认了主人一词和主人这个身份。
“这孩子,得想一个办法把他送回家。咱们毕竟是要回去的。”晴天私下里对林孟珊这样说。林孟珊也是很赞同的。
接下来去哪?是一个大问题。于是,晴天问公孙云儿,“云儿,离这儿最近的是什么地方?”
“回主人,向西五十里,是清涧。”公孙云儿立即说道。
要去城镇,金钱就是一个必备之物,要不然,或者变身大侠,或者堕落为流浪汉。晴天可不想让自己为难,再说了,身边还有两个张嘴要吃饭的,没有钱哪那行呢?
“云儿,你们平时买东西,用的是麻钱还是银票?”晴天试探着问道。
“主人,麻钱和银票是什么呀?小奴没有见过。”公孙云儿一脸茫然。
“就是,”晴天也有点头大,这孩子不是穿着古装吗?又给人当了一段时间奴隶,怎么连这个都不知道?于是,压着性子比划着问道,“你平时买东西的时候,拿什么去买的?我问的就是这个呀。”
“噢!买东西呀?”公孙云儿从怀里摸出一个小香囊,粉红色的,上面绣着一朵紫红色的杏花开在枝头上,其余的三朵正处于含苞待放状态。公孙云儿打开小香囊,伸手从里面取出一个金币,对!就是金币,清朝乾隆通宝大小的金币,递给晴天。
晴天接过来看了看,金币做工很细致,黄灿灿的,不过边楞没有刀线纹,金币上有字,好像是隶书,又带有一点篆字的模式,刻着两个字,五姝。又翻看了一下背面,是四个小字,南渊之地。
“这个可以用吗?”晴天惊异的问道。
林孟珊好奇的看着金币,一把从晴天手里捏过去,美眉中放着异彩,吃惊的自语道,“这个就是金币?”
“是的,主人,去了商铺,想买什么都行的。”公孙云儿面带微笑。
“好吧!”晴天点头说道,“把你的香囊收起来,咱们去那边看看,搜罗一下,希望能弄到一些金币,然后再去清涧。”
“嗯?”一听说要去战场搜罗金币,公孙云儿一脸恐惧,可是,痴痴地望着晴天,又不好意思说推脱。
晴天看出了公孙云儿的意思,笑道,“云儿不怕,你和孟珊姐姐就待在这儿,我一个人去就行。”说着,从皮带上拔出小武士刀,递给公孙云儿,“这个拿上,遇到危险防身,第一时间喊我。”
“好的!谢谢主人。”公孙云儿高兴地叫了一声,随即又不高兴了,“主人,那边危险,你用什么防身呀?”
“我会医术。”晴天笑道,随即又交代了几句,便一个人向战场走去。
战场上的血腥味依然很浓烈,远处,除了一群乌鸦在死尸上跳来跳去的鸣叫外,几乎再看不到一个活物了。
晴天忍住呼吸,一路走,一路查看着尸体的腰间是否系着袋子或包袱之类的。不过,很不幸,这些拼杀而死的人生前似乎很是贫穷,大多数身上穿的麻衣都有点破烂,而且穿草鞋的居多。都穿着草鞋了,那肯定是穷人。
转了一遭,也随便翻看了几具残尸,没有任何收获,接过还弄了两手污血,晴天不由得就有点灰心了。抬头看了看天,太阳还是紫色的,已经有点偏西了。这一次折腾,大约花费了两个多小时,是该回去了。
远处的马车旁,林孟珊和公孙云儿又在生火了,似乎是在准备晚饭的样子。
晴天看了一眼,决定往回走,可一看到两手的污血,便决定就进去河便洗一洗手,于是,就向河边走去。
河水向东缓缓流动,很清澈,一眼可以看到河底的砂石河床和游动着的小鱼。
晴天走到河边,伸手试了一下水温,河水不是很凉,而且有点温。‘好长时间没有洗澡了,是不是洗一个澡吧?反正也没什么事?而且时间还早。’晴天想着,就迅速洗掉手上的污血,向四下看了看,四周没有什么危险,于是,飞快的脱掉衣服鞋子,然后慢慢地走进水里。
用清净的河水洗澡,确实很舒服,也很惬意。
晴天蹲在河水里泡了一会儿,又洗了一会儿,感觉到全身清爽通透了,才准备上岸。突然,他看见,上游两丈多远的水里,有什么东西泛着淡淡的紫光,于是,就好奇的涉水走了过去。
走近一看,才知道,水里是一个紫色的丝质包袱。晴天好奇的将包袱抓起,呃?什么鬼?太沉了,一只手根本抓不起来。
晴天沉下脸,猛吸一口气,两手很吃力的将包袱抱了起来,慢慢的走到岸边,打开,呃?包袱内是一个紫色的檀木箱子,箱子上是一把长方形的拉式铜锁。
拉式铜锁,在过去很常见,不过,现在早已变成了古董。
拉式铜锁的锁孔很细很小,大约只有针灸用的银针粗细。
晴天迅速穿上衣服,从上衣口袋内摸出针具,取出一根银针,尝试着将银针刺入拉式铜锁的锁孔,只听得“咔”的一声轻响,拉式铜锁就被打开了。
晴天收拾好针灸,取下拉式铜锁,小心翼翼的打开檀木箱子,呃?晴天的眼睛一瞬间就被亮瞎了。
檀木箱子内金灿灿的,全是金币。
晴天静了静神,深呼一口气,压抑了一下激动的心情,然后伸手慢慢的在箱子内翻看起来。箱子内除了金币,还有一个黑色的铁质腰牌和一枚戒指,铁质腰牌上的繁体篆字,晴天还是认识一点,黄龙令,不知道是干啥用的?戒指也是,既不是金的,也不是银的,拿在手上却是非常沉重,晴天大约估算了一下,约有百十斤重,心里不免一阵惊讶,‘小小的一枚戒指,这是要逆天呀?’
正在发呆,一个不慎,脚下一滑,晴天一个趔趄,扑倒在地,双手却死死的抓着戒指,也正因为这样,右手食指就被地上的鹅卵石划伤了,殷红的鲜血顷刻间就流了出来。
“呃?”晴天心里抽搐了一下,食指连心哪,说不疼肯定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