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人体自燃”,是指人体在没有接触到外来火源的情况下,内部突然燃烧,而周围一切可燃物品仍然保持原样的现象。有关“人体自燃”事件在世界各地时有发生。
历史上有记载的第一个人体自燃事件,发生在1673年的意大利。有个名叫帕里西安的人,躺在草垫床上化为灰烬,只剩下头骨和几根指骨。除了他躺的部位外,草垫床的其他部分保持原样,没有任何燃烧的痕迹。
近年来,人体自燃现象屡见不鲜。1985年,一位英国小伙子在大街上散步时,突然感到浑身发热,身上竟喷出火来。他觉得大脑好像被煮佛了似的,跨了几步就摔倒了,身上的火焰竟意外地熄灭了。由于得到及时救治,这位小伙子很快痊愈了。
据统计,有关人体自燃的记载有200多起,有人认为人体自燃与人体内过量的可燃性物质有关,一旦接触到电流,人体可能就会在某种情况下引起自燃。还有人说人体内可能存在一种“燃粒子”,可以引起燃烧。至今为止,关于人体自燃现象,还没有一个合理的科学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