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粮食狼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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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应对美国的粮食阴谋

日本时刻警惕美国的粮食阴谋。

乌拉圭回合之后,迫于美国的压力,日本承诺每年进口77万吨大米,这对国内大米是一个冲击。为此,日本政府在1995年再次对粮食政策做出调整,制定了《关于主要粮食需求及价格稳定之法律》,这也被称为《新粮食法》。政府开始有计划地退出收购,同时增加自主流通米的数量,政府只设立专项储备,解除大米种植户与政府之间的收购合约。至1999年,日本的大米贸易实现完全自由化——这似乎又回到了20世纪20年代的自由化状态,但这只是表面,实质上日本仍以专项储备制度时刻保持着大米的高自给率,通过大米政府收购量来调节市场上的大米供应量。

日本对大米的市场始终保持宏观调控,其建立了完整有效的一系列调控手段,主要手段有:一,首先对大米的生产和流通都公布清晰的指导信息,每年都由农林水产省制定和公布粮食供需以及稳定计划,把粮食需求量、流通量、品质要求、价格等信息完整、明确地公布给种植户以及流通产业中的企业;二,提高市场的自由化程度,保证市场内粮食可以自由流通;三,对粮食价格进行干预,确保价格相对稳定。为了保证价格符合市场波动,日本建立了全国性的大米价格形成中心,由农林水产省与财团法人共同确定。这一价格就成为日本各地大米交易价格的基准价和调节杠杆。这三种调控手段再加上政府的专项储备制度,就能保证大米供应充足而又不会被投机性炒作。

控制大米价格是防止大米出现剧烈波动的最直接手段。在1972年以前,日本一直按照《物价统制令》对大米的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此后日本按照现代粮食交易机制,废除了政府直接定价的方式,改用在交易中心招投标的方式形成价格。这显然是建立在60年代大米产量丰足的基础上的。每年7月,日本都举行一次大米交易,由此形成当年的大米价格。具体的交易方式有传真交易、网上交易、现场交易、邮递交易四种。日本政府对交易双方以及交易程度、方式等都有明确的设定,对卖方的规定有:一,规定卖方必须为县级以上农协或者粮食集团企业;二,必须拥有8000吨以上的大米收购量;三,收购量的1/3必须进入价格中心交易;四,每次交易量必须在200吨以上。对买方的规定是买方必须为政府特许的批发商。按照买卖双方的规定,卖方共有40家左右,买方共有300家左右。交易方式上,价格中心要对卖方提出最高价格限定,一般是以上年度最后三笔交易的平均数为最高限价;对买方没有限制。交易的结果还要由价格中心审查同意。

粮食补贴是任何国家对保护和支持本国农业最基本的手段之一。日本过去的粮食补贴多为补贴粮食的生产和流通环节,现在则转而倾向于提高农民收入和针对农业结构调整进行补贴。日本的补贴方式共有五类,一,直接对田间生产者进行补贴,以稳定其收入为主。为此,日本政府建立了稳定基金,由政府和种植户按照3:1的比例共同出资建立;当种植农户遭遇低价使得收入低于通常收入的80%的时候,其余部分由基金补贴;二,对粮农生产的各种基础设施进行补贴,如农户修建水渠、购买抽水机、购买农用机械、购买农用飞机等,可以获得一定补贴;三,对生产结构进行调整性补贴,如大米产量过剩,需要改种大豆时,就对种植大豆进行补贴;四,对一些农业环境较差的地方,比如土壤贫瘠地区、高寒地区、水源匮乏地区以及出现自然灾害时,都制定了相应的补贴政策;五,对进出口农产品贸易有针对性地补贴等;六,对粮食流通环节进行补贴。

在粮食储备的具体措施上,按照1995年制定的《新粮食法》,日本政府的粮储量要保证民众2-3个月的消费量,其规模以150万吨左右,实际上通常在60万吨至200万吨之间。粮食的存储通常是由政府和民间仓储公司共同承担,政府直接管理的仓库可以储备15万吨,共计10个仓库,分布在全国各地;其余部分由通过公开招标获得资格的私营仓储企业负责代储。粮食仓储的费用由政府补贴,私营仓促企业从政府那里得到保存费用。

日本粮食仓储技术相当先进,现在已经多采取低温仓储,这就最大程度地避免了虫害,另外也能够使得储存的大米良好保存2-3年,此后仍能食用,而以往仓储大米需要熏蒸,这不但需要不少资金,而且这样储存的大米往往不能食用,只能用作饲料或者工业用料。

即便如此,突然而至的粮食危机还是让日本大惊失色,日本农林水产省2011年8月11日公布了2010年度粮食自给率,以热量为准计算为39%,比上年度下降1个百分点。粮食自给率已连续2年下降,近4年来首次跌破40%。创下1960年有数据以来的历史第二低纪录。这让日本深感担忧,于是加快了在海外购置粮食种植地的计划。

早在19世纪末,日本就曾与墨西哥等中美国家签订协议,允许日本贫民移民墨西哥,主要从事农业生产,从1899年开始,日本又开始向秘鲁派出农场工人;1908年,日本还在巴西也建立了农场,日本东棉株式会社与巴西殖民合作组织合作,在亚马逊河谷和圣保罗建起了农业聚居区;另外,日本还与哥伦比亚、巴拉圭等都有类似的合作,这就是日本历史上的“农业殖民”,至今拉美还有不少日本移民的后裔。20世纪30年代,日本占领中国东北后进行了大量移民,其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在东北进行粮食生产,为日军和日本本土提供粮食。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又曾在东南亚建立农场。现在,日本再次开启“农业殖民”,先后与阿根廷、俄罗斯、乌克兰、中国、印尼、新西兰、美国、巴西等国的一些农场签订农业合作,种植玉米、甘蔗、小麦、棉花等。当然,新“农业殖民”只有农业合作,没有殖民。

为了防止粮食完全被美国垄断,日本一直在暗中支持三井物产(Mitsui&Co)、伊藤忠(Itochu)和丸红(Marubeni)等拓展粮食贸易,三大商社因而多年来一直积极进军大豆、棕榈油、小麦和玉米等农产品领域。三菱(Mitsubish)和住友(Sumitomo)也正在研究向粮食进军。

细致入微的日本人甚至已经在注意“蜂群崩溃综合症”这样的问题,因为蜜蜂是植物授粉的主要媒介昆虫,它的衰竭将对农业生产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