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改变世界的100个条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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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热爱和平”的虚假举动

“热爱和平”的虚假举动——美、英、法、意、日五国签订《关于限制海军军备条约》

《四国公约》的签订、英日同盟的废除,为美、英、日、法、意五国订立《限制海军军备条约》(简称《五国公约》)创造了有利条件。

限制海军军备是华盛顿会议的重要议题之一。大会开幕那一天,为了使美国在裁减军备的争斗中取得主动地位,休斯就提出了限制海军军备的建议,劝说各国放弃原定的造舰计划。休斯的建议包括以下一些原则:

1.全部停止正在执行或拟议中的海军主力舰造舰计划;

2.拆毁一部分现役军舰;

3.对有关各国现有海军力量加以考察并做出相应规定;

4.以主力舰吨位作为计算有关国家海军力量的标准,配备辅助舰的吨位应与各国主力舰的吨位成一定比例。

根据上述原则,休斯提出以下具体的建议:

1.美、英主力舰吨位总量各为50万吨、日本为30万吨,美、英、日主力舰吨位的比例为5:5:3;

2.削减已建成或正在建造的主力舰的数字,美、英、日三国只分别保留主力舰18艘、22艘、10艘;

3.10年内缔约各国不得建造主力舰;10年后待服役之主力舰报废时,才能建造、补充新的主力舰;

4.不得建造排水量超过35000吨的主力舰;

5.法、意两国主力舰问题容后再议。

休斯在建议中,还列举了美、英、日三国应停建和拆毁的主力舰名单。

美国提出的上述方案,是对英国海军优势的挑战。一次大战后,美国虽然发了横财,有了扩充海军、超越英国的很大潜力,但是,要真正压倒英、日,也非易事。所以,美国的第一步是争取做到与英国平起平坐。而通过限制主力舰吨位总量,英国主力舰的优势就将消失,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美国的胜利。当时,英国已开始建造排水量为42,000吨至45,000吨的主力舰;美国还只能建造排水量为33,000吨的主力舰。美国提出禁止建造排水量超过35,000吨的主力舰,就是要从另一方面限制英国扩大海军军备,使美国的实力相对增强。同时,上述方案也是对日本的限制。

按照休斯的建议,英、美、日三国要拆毁已建成或正在建造的舰只共66艘,合计187万多吨。这在各国代表中引起很大震动。据英国记者沙利文报道:当休斯提到英国应停止建造“乔治五世号”主力舰时,英国代表、海军上将比蒂勋爵“在靠椅上向前一趴,活像一只躺在门口太阳下打盹的猛犬被一个粗鲁的过路人踢了一脚似的……”伦敦《泰晤士报》记者科洛内尔·雷平顿写道:“休斯先生在35分钟内击沉的军舰,要比全世界的海军将领几个世纪中所击沉的军舰还要多。”在哈定总统欢迎各国代表的宴会上,一位英国代表对他的日本朋友小声地说:“我们是代表着两个岛屿帝国,对于海军问题,我们的意见应该一致。”

然而,英国和日本对美国方案的反应也不是完全一致的。

英国代表基本同意美国的上述方案。因为英国负债累累,要继续维持两强海军军备的标准,实在是财力所不允许的;如果接受美国的建议,少造一艘军舰即可以少开支4000万美元,就可以用节省下来的资金多少解决一些国内的经济困难。而只要能把装备最新的战舰保留下来,尽量提高舰队的素质,也就可以弥补战舰减少后带来的缺陷。同时,英国也主张对日本给予一定的限制。

日本代表却拒绝接受休斯的建议。日本一些海军将领认为,防守国舰队对假定敌国的舰队应保持7:10的比例方能有取胜的把握,因此,日本代表认定,分配给日本主力舰的吨位数额太少,不能保证国家的安全。11月30日,日本首席代表加藤友三郎正式向大会建议,英、美、日主力舰吨位的比例应改为10:10:7.但休斯不肯让步,他宣称,如果日本坚持它的主张,那么日本每造一艘军舰,美国就要造4艘军舰。日本代表对休斯的建议抵制了约一个月。这期间,美国密码破译人员一直监听着日本代表同东京来往的绝密电报,以便在谈判中争取主动,直至探知日本政府已决定接受休斯的建议。日本政府终于做出这样的决断,主要也是因为当时日本的财政状况不佳,要坚持大规模军备竞赛确有困难。加藤友三郎就说:“如果没有真正充实的国力,不管有多么充实的军备也不能发挥作用。”他认为,在当时形势下,以外交手段来避开战争才是国防的真正途径。

在美国的建议下,美、英、日三国首席代表进行了秘密协商。加藤在表示愿意接受休斯建议的同时,提出了交换条件:一是承认日本在中国已经获取的利益;二是英、美在太平洋所属岛屿之防御设施应维持现状;三是保留日本新近竣工的“陆奥号”战舰。美国基本上同意了日本的上述要求。在中国问题上,美国已得到日本关于“门户开放”的保证,也就承认了日本原有的在华利益;在设防问题上,美国同意不在菲律宾和关岛设防,但保留在檀香山增加防务的权利;至于保留“陆奥号”战舰,美国也未提出异议。日本的要求虽已得到满足,但因远东和太平洋岛屿属地问题还在讨论之中,日本担心会议做出不利于它的决议,所以在限制主力舰问题上仍然继续拖延,不愿马上签署条约。1921年12月13日,《四国公约》在不损害日本利益的条件下签订。12月14日,在太平洋及远东问题委员会上,休斯支持中国代表团向日本提出取消“二十一条”的要求,向日本施加压力。从当日下午四时开始,美、英、日三国进行了4个钟头的紧张磋商,使加藤终于同意接受英、美、日三国主力舰的总吨位保持5:5:3的比例。12月15日,限制军备委员会宣布:美、英、日三国已对限制主力舰问题达成协议。

在休斯的建议中,对法国、意大利主力舰吨位的总量没有提出确切的限额。当时休斯说:“鉴于大战的非常情况,影响了法、意海军的现有力量,目前没有讨论两国主力舰吨位限额的必要。”对此,法国代表大为不满,认为是对法国的轻慢。12月15日,即美、英、日三国宣布达成协议的当天,法国突然提出两个要求:一是法国须拥有主力舰35万吨;二是自1925年开始,法国将建造新主力舰10艘,每艘为35,000吨,以防备德国的再起和保障法国殖民地的安全。意大利也要求享有与法国同等的权利。英国对法国的要求表示强烈反对,因为这违背了英国的一贯方针:即防止法国独霸欧洲,防止法、意两国的海军力量在地中海超过英国。于是英国采取对策,向报界披露了法国的要求,使法国政府受到世界舆论的谴责。12月16日,休斯又提出了一个妥协的方案:法、意两国可各拥有主力舰175,000吨。那时,法国已建成的主力舰有7艘,共164,000吨;在此基础上要实现前述要求,需要军费4亿美元,这是法国所无力负担的。法国这样漫天要价,不过是以攻为守的一种手法而已。12月16日,休斯把他的妥协方案电告正在英国的法国首席代表白里安,白里安表示,只要对潜水艇不加限制,175,000吨的主力舰限额是可以接受的。12月20日,英、美、日、法、意五国终于在限制主力舰的问题上达成了协议。

在达成限制主力舰吨位的协议以后,限制军备委员会还讨论了限制辅助舰的问题。在休斯的建议中,把辅助舰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包括巡洋舰、驱逐舰等在内的水上辅助舰;第二类是潜水艇;第三类是航空母舰。会上争论最激烈的是关于潜水艇的限制问题。

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潜水艇曾大显神威。战后,一些国家都秘密地加速建造潜水艇。休斯在建议中提出,英、美可各拥有潜水艇9万吨,日本可拥有54,000吨。这些限额,实际上已高于当时三国潜水艇的吨位。英国对限制潜水艇的态度最积极。因为英国所需大量物资全靠海外供应,仅粮食一项就有3/5.依靠进口,保证海运畅通极为重要。一次大战中,德国的潜水艇炸毁了许多英国商船,所以英国主张完全禁止潜水艇;英国的主张首先遭到法国的反对。法国缺少建造主力舰的经费,为了保持海军实力,坚持要拥有相当数量的潜水艇。法国代表表示,为了维持本国与殖民地及海外属地的联系,保障本国领土的安全,法国应拥有9万吨潜水艇;日本、意大利和美国代表都同意法国的上述意见。针对法国的要求,贝尔福发表了演说,他说:“英国之所以能同德国的潜水艇进行斗争,只是因为德国没有足够的基地。基地遍布各地的法国,如果再拥有大量的潜水艇,那可能要比德国对英国的威胁还大许多倍。”法国代表驳斥说,法国并未猜疑英国要以525,000吨主力舰向法国施展阴谋,英国也不应因法国要求有九万吨潜水艇而猜疑法国对英国怀有敌意。白里安表示,如果英国愿意废除主力舰,那法国就立刻废除潜水艇。他还讥讽说:“英国从来没有利用本国主力舰来攻击法国。英国建造主力舰想必是为了打捞沙丁鱼。那么,何不让可怜的法国也造几艘潜水艇来研究研究海底植物呢?”唇枪舌剑,各不相让,英、法关系弄得十分紧张。美国为了缓和矛盾,又提出一个新方案:即英、美可各保留潜水艇6万吨;日、法各31500吨;意大利21,000吨。但是,法国仍然坚持9万吨,决不让步;日本则要求潜水艇的吨位也按照5:5:3的比例确定;意大利则坚持要31,500吨。由于分歧太大,限制潜水艇问题没有达成任何协议。

在海军建设上,为了防御潜水艇,必须配备相应数量的巡洋舰、驱逐舰等辅助舰艇。由于会上没有就限制潜艇问题达成协议,使限制水上辅助舰问题的讨论也归于失败,只是通过了对各类辅助舰艇排水量的限制和配备火炮口径的限制。至于对航空母舰的限制问题,则是在休斯建议的基础上,大幅度提高了各国可拥有的吨位总量,才达成协议的。

此外,对裁减陆军的问题也进行了讨论。欧美各国中,法国的陆军最多,有818,000人。因此,法国成了与会国攻击的目标。法国本想以限制陆军作为条件,换取美国将法国所欠的战债取消或者缓期,并争取与美国建立经济、军事同盟。但美国拒绝了法国的要求。于是,法国在讨论裁减陆军问题时也毫不让步。在1921年3月21日的限制军备委员会上,白里安竭力为法国辩解。他说,世界上如果还有一个诚心要求和平的国家,那就是法国。白里安利用各国代表的反苏情绪、危言耸听,似乎波兰和整个西欧已笼罩在“布尔什维克”的恐怖之中,只有法国保留强大的陆军才能拯救他们。他还断言,德国在任何时候都可能征集数百万军队,除非各国能够保障法国的安全,法国决不裁减陆军。日本、意大利和比利时也不同意裁减陆军。英国外交大臣寇松在伦敦发表演说时也不同意裁减陆军,他宣称:如果其他国家继续加强他们的陆军,那么裁减海军也是无法实现的。英法矛盾如此尖锐,有关各国意见也如此分歧,限制陆军军备问题便成了悬案。

限制军备委员会还对限制空军问题进行了讨论。由于飞机的战略价值日益引起军事专家们的重视。英、美、法、日等国都无意裁减空军,使这项讨论也没有取得什么结果。

经过86天的激烈争吵,最后总算达成了一些初步的协议,于1922年2月6日签订了《美英法意日五国关于限制海军军备条约》(简称“五国公约”)。

条约规定了缔约各国可拥有主力舰的吨位总量,其数字略高于休斯建议中的数字。因为会议同意日本保留“陆奥号”战舰,又要保持美、英、日、法、意主力舰吨位的5:5:3:1.75:1.75的比例,所以条约规定:英、美可各拥有主力舰525,000吨;日本为315,000吨;法国、意大利各为175,000吨。条约对各国航空母舰吨位总量的限制是:英、美各为135,000吨;日本为81,000吨;法、意各为6万吨。条约还规定缔约各国不得建造排水量超过35,000吨的主力舰和排水量超过27,000吨的航空母舰,以及排力量超过1万吨的巡洋舰及其他舰艇。对各类舰艇上配备的火炮口径,条约规定:主力舰不得超过16英寸;航空母舰、巡洋舰及其他舰艇不得超过8英寸。条约还规定,10年内缔约国不得动工建造新的主力舰。

由于日本的要求,《五国公约》还对签约国海军基地的建设作了限制。该约第19条明确规定:美、英、日在太平洋所属岛屿及属地上的防御工事和海军基地应保持现状,不得采取任何加强措施或建立新的海军基地和要塞。条约列举应维持现状的地区有:香港及荚帝国所属东经110°以东的岛屿属地;日本所属千岛群岛、小笠原群岛、奄美大岛、琉球群岛、台湾和澎湖列岛。条约还规定下列地区不适用上述条约:美国附近海岸、阿拉斯加(不包括阿留申群岛)、巴拿马运河区、夏威夷群岛;英国所属加拿大沿岸岛屿、澳大利亚联邦和新西兰。

应该承认,《五国公约》是现代史上帝国主义国家就局部裁军问题达成的唯一协议。会后,按照条约的具体规定,缔约各国都拆除了一批正在建造和服役的主力舰,并在10年内相对缓和了主力舰的造舰竞赛。这是华盛顿会议所取得的一点成果。

美、英、日、法、意五国之所以能相互妥协,签署《五国公约》,如前所述,是当时的国际、国内条件所决定的。在主力舰问题上能够达成协议,也是由于随着战略武器的发展,主力舰的威慑力量已相对减弱,许多军事专家都认为战舰时代已成过去,在主力舰方面开展竞赛已没有多大意义,若再爆发战争,要靠飞机和潜水艇来解决问题。美国陆军航空队副司令米切尔准将就十分强调飞机的作用。他说,美国的航空事业如果有相当的发展,那么距美国海岸200海里内的敌舰,不管它是不是装甲舰,都可以被击沉。1921年7月21日,米切尔在大西洋上组织了一次试验:以8架轰炸机运载他专门设计制造的两千磅重的硬化钢炸弹,不到半小时就炸沉了一艘从德国缴获的“东弗里斯兰号”巨型战舰。这个试验很受赞成裁减海军人士的赏识。德国沙尔将军则称道潜水艇的威力。他认为,一个弱国只要有了完善的潜水艇设施,就可确立远洋政策。至于缔约各国同意将旧舰拆除,是因为旧舰型号早已过时,淘汰后可以另外建造装甲厚、火力猛、速度快、续航力强的舰艇。而且,此举还可以为他们赚来“热爱和平”的美名。

当然,帝国主义国家是不会束缚自己的手脚的。《五国公约》条款虽多,也只是规定了主力舰与航空母舰的吨位比例,而对其他舰艇和陆军、空军的数字都没有限制,因此不能真正缓和帝国主义国家间的军备竞赛。华盛顿会议之后,美、英、日、法、意各国就竞相发展非主力舰。1922~1923年,日本已建成6艘巡洋舰、15艘驱逐舰和11艘潜水艇;意大利建成4艘驱逐舰;英国建成一艘巡洋舰;法国建成3艘巡洋舰、18艘驱逐舰和11艘潜水艇。到1927年,已经建成和正在建造的巡洋舰、驱逐舰和潜水艇,英国有289艘,合计61万多吨;美国有350艘,513,000多吨;日本有179艘,347,000多吨;法国有113艘,225,000多吨;意大利有75艘,131,000多吨。以上事实,再一次证实了列宁的预言:“帝国主义就是大国为分割和重新分割世界而进行的残酷斗争,因此它必然会引起进一步军事化。”

《五国公约》中关于海军基地的规定,是美国为换取日本承认主力舰的限制而作出的让步。根据条约,美、英、日三国都不得在西太平洋他们各自的外国属岛上进一步设防,这对日本特别有利,因日本当时在它所属太平洋岛屿上已有设备较好的海军基地;而对英、美来说,这就意味着不能在距日本本土2,700至3,200海里以内新建或加强海军基地,特别是限制了美国在菲律宾和关岛加强防务。缔约之后,英、美在远东可以利用的主要军事基地就只有新加坡。虽然新加坡被称为“远东潜在的直布罗陀海峡”,从这里可以比较容易地对日本发动进攻,但由于没有任何条款限制日本加强本土的防务,一旦爆发战争,美国必须在两大洋进行防卫;英国必须把舰队分散在全世界以保自己的属地;而日本却可以把舰队集中在离本国岛屿很近的地方。这预示着在未来的太平洋战争中,日本可能取得某种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