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外交上的胜利——美、英等四国签订《关于太平洋区域岛屿属地和领土条约》
1921年12月10日,在华盛顿会议第4次会议上,美国代表洛奇提出了“四国公约”(全名为《美、英、法、日关于太平洋区域岛屿属地和领地条约》)草案。12月13日,4国代表在美国国务院前厅签署通过了这一条约。这是华盛顿会议通过秘密谈判签署的第一个条约,是美国为了废除英日同盟、改善自己在远东的地位所取得的成果。
早在华盛顿会议酝酿的过程中,美国政府就向英国提出了废除英日同盟问题,双方还进行过多次秘密磋商。但是英国政府始终存有疑虑。虽然一次大战后英日矛盾日益加深,但英国担心废除英日同盟以后,日本会肆无忌惮地夺取英国在中国的利益,如英、美发生冲突,英国将得不到日本的支持。1921年春,英国向美国表示,愿以下述两个条件换取英日同盟的继续存在:一是放弃英国海军实力的两强标准,让美国舰队的吨位与英国相等;一是保障美国在大西洋地区的安全,使美国可以把舰队集中到太平洋方面。但是,美国拒绝了这些建议,并从两个方面对英国施加压力:一方面要求英国偿还47亿美元债款,借此贬抑英国在资本主义世界信贷市场的地位,损害英国银行的信誉;另一方面利用爱尔兰问题要挟英国。战后,爱尔兰人民掀起了民族独立运动,并于1919年1月成立了爱尔兰共和国,这是英国政府所不愿意的。但美国却宣称,国会将于1921年夏天讨论承认爱尔兰共和国问题,其结果将视英日关系而定。在华盛顿会议上,英美两国代表继续就上述问题讨价还价。1921年12月1日,在美、英、日三国首席代表举行的秘密会议上,贝尔福提出以美、英、日三边条约来代替英日同盟。条约草案规定,三国中的任何两国可以彼此缔结带有防御性的军事协定。这意味着三国间不仅要承担外交上的,而且要承担军事上的义务。休斯对贝尔福提出的方案表示坚决反对,认为它不符合美国的传统政策及大会的方针。美国担心英、日两国由于原有的关系容易接近而使自己陷于孤立,提出了邀请法国加入同盟的建议。因为法、英在争夺近东、德国问题及裁减军备等方面都存在尖锐的矛盾,法国还欠美国38亿美元的债款,这都使美国有理由相信,法国如参加新的同盟,可以增强美国同英、日角逐的力量。由于这个建议无碍于日本在中国的扩张,日本表示赞成。经过一段僵持,在美国的压力下,英国最终也只好同意取消英日同盟。美、英、日三国达成秘密协议以后,才通知法国代表,法国代表能够同本国政府通电商量的时间仅有48小时。但是,法国为了提高自己的国际地位、保证本国在太平洋地区的利益,还是欣然同意。于是,“四国公约”草案几乎未经讨论,就顺利通过了。
“四国公约”规定:“缔约各国同意相互尊重他们在太平洋区域内岛屿属地和岛屿领地的权利”;四国之间如有争端,由缔约国通过会议解决。这样,四国就互相承认了各自在太平洋地区现有的势力范围。条约还规定:在四国权利“遭受任何国家侵略行为的威胁时”,缔约各国应“联合地或单独地采取最有效的措施,以适应局势的要求”。这里的所谓“侵略”、“威胁”,实际上是指太平洋和远东地区各国人民,特别是中国人民正在掀起的民族解放运动;所谓“联合地或单独地采取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帝国主义的分化瓦解、血腥镇压等各种残暴手段。这说明,美、英、日、法四国已结成反对民族解放运动的反革命同盟。正如列宁曾指出的:“华盛顿会议上缔结的英、美、法、日四国同盟是与所有其他民族为敌的。”
“四国公约”的另一重要内容是,条约规定:本条约生效后,“1911年7月13日英国和日本在伦敦缔结的协定应予终止”。英日同盟就以这样一种体面的方式被废除了。
“四国公约”的签订,是美国外交上的胜利。美国不必再担心英国在美、日冲突时保持有利于日本的中立,这就改善了美国在太平洋和远东地区的地位;“四国公约”也使英国在和日本继续友好的名义下,巧妙地废止了英日同盟,同时又改进了英、美之间的关系;“四国公约”通过以后,贝尔福表示为英日同盟变成四国同盟而高兴,说这个条约体现了他终身向往的美、英、日、法四国友好的理想。英日同盟的废除,削弱了日本对抗美国的力量,这使日本感到不满。一位日本代表带着讽刺意味对英国代表说:“不论怎样,你们毕竟给同盟(指英日同盟——引者注)安排了一个盛大的葬礼。”但日本对于本国能跻身大国行列、成为四强之一,日本在太平洋的“权益”能得到美、英、法三国的承认,还是满意的。日本外务大臣内田哉康就曾表示,“四国公约”使日本的国际地位有所提高。“四国公约”对美、英、日三国来说各有得失,但总的说来,这种建立在帝国主义力量对比基础上的新的外交秩序,使各缔约国程度不同地都巩固了各自在太平洋地区领地、属地的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