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忠武定国:韩世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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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秦桧遗臭万年

三位献身于抗金战场,出入枪林箭雨,矢志不渝地尽忠报国的爱国将士,终于牺牲在宋朝投降派的屠刀之下。据说,岳飞、岳云、张宪三位爱国将领遇害的那几天,临安(今杭州)城内凄风苦雨,连绵不绝。

宋高宗、秦桧冤杀岳飞以后,南宋的许多朝臣和军民百姓都为这一冤案鸣不平。

为了压制舆论,秦桧指使尚书省,实行“违者刑”的高压政策。

在岳飞入狱时为他伸冤或要求释放他的人,一个个都受到株连。任过岳飞冤案主审官的何铸,由于良心发现,坚持公道,不肯苟从宋高宗、秦桧的旨意,被罢了官。

身为宋高宗赵构的“皇叔”宗室齐安郡王赵士褭曾经面谏宋高宗赵构,说愿以全家百口性命作保,担保岳飞无罪。秦桧恨之入骨,指控赵士褭“在外则交结将帅,在内则交结执政”“朋比奸邪,诋讪时政”,因而又再次被贬,“窜死建州”。

布衣范澄之、刘允升曾上书“讼飞冤”,也被迫害致死。

上自朝臣,“下至三尺童子,亦怨秦桧”。全国男女老少,对秦桧无不切齿痛恨!

金国女真人最畏服岳飞,平日往往不直呼其名,当他们得知岳飞死耗,个个欢天喜地,酌酒相庆。被扣押在金国的宋使洪皓,目击此情此景,心如刀割,只能吞声抽泣!洪皓在给南宋朝廷的密信中写道:“金人所畏服者惟飞,至以父呼之,诸酋闻其死,酌酒相贺。”

而当南宋使臣洪皓从金国回归南宋之时岳飞已经遇害,“忠宣(洪皓的谥)还,因奏事,论至公(岳飞)死,不觉为恸”,——谈到岳飞之死时,洪皓竟然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以致当着宋高宗赵构的面为岳飞遇害而失声痛哭,可见洪皓对岳飞的深厚感情。

然而事实上,洪皓长期被金国扣留,终其一生都没有机会见到岳飞,他对岳飞的感情,无疑是来自于金人对岳飞的高度敬畏。正因为这一段屈辱的经历,使洪皓更懂得一位使敌人敬畏的爱国将领对于国家的重要意义。

绍兴十一年除夕(1142年1月27日),岳飞遇害。

绍兴十二年正月(1142年2月),南宋使臣带着南宋朝廷的正式照函从岳飞遇害地临安(今杭州)去金国囚禁宋钦宗和宋高宗生母韦太后的五国城(今黑龙江哈尔滨市依兰县依兰镇五国城村)接人。

回到临安后,宰相秦桧、大将张俊、韩世忠等人在帷幄外拜见韦太后。

韦太后对韩世忠说:“这位就是韩将军吗?我在北方之时就久闻大名了!”韩世忠也慰问了一番,这才欠身而退。

韦太后又问:“为何见不到大小眼将军?”(据说,岳飞两眼一大一小,所以时人称之为“大小眼将军”)

一个大臣悄悄地告诉她说:“岳飞已经死在狱中了!”

韦太后听过之后,脸色立变,斥责宋高宗道:“岳飞是国家的栋梁,威名远播,打得金人望风而逃!你为什么要置他于死地?”

韦太后说完之后就愤愤然地表示要出家。

晃得宋高宗赵构赶紧跪在地上请罪,群臣也都跪倒一片,一起劝慰,韦太后这才消了怒气。

被金军掳到北方的时候,韦太后只有四十多岁,从金国回归南宋之时,已经年逾六十,韦太后在南宋过上了安定愉快的晚年生活,一直活到八十岁。

后来,韦太后得知正是岳飞的死换来了她的回归,她感到十分歉疚。据说,韦太后从此之后终身都要穿道士服装,以表示对含冤遇害的爱国将领岳飞的悼念。

另一方面,残害忠良、媚敌求和者到底还是受到了毫不客气的奚落。

送韦太后回国的金国使者刘祹,向南宋官员发问:“岳飞以何罪而死?”

接伴的南宋官员无言以对,含含糊糊地回答:“意欲谋叛,为部将所告,以此抵诛。”

刘祹嘲讽道:“江南忠臣善用兵者,只有岳飞,所至纪律甚严,秋毫无所犯。‘所谓项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所以为我擒’。如(岳飞)飞者,无亦江南之范增乎?”

不管受到多少屈辱,绍兴十一年(1141年)终于还是达成了宋金和议。金国明确要求南宋不得罢免秦桧的相位。有了金国主子撑腰,秦桧当上了宋高宗无法罢免的终身宰相,秦桧自此专权18年,权势如日中天。秦桧“挟强虏以要君”,也就是凭借外国人的强大来要挟皇帝。用今天的话说,大致可以类比为“挟洋人以自重”。

在秦桧专权期间,秦桧结党营私、徇私舞弊、迫害异己、贪污受贿、贪赃枉法、卖官鬻爵,拼命榨取民脂民膏,还大兴文字狱,进行严酷的舆论管制以粉饰“太平”,秦桧及其同党就是一群祸国殃民的民族败类,他们无恶不作,无所不为。

秦桧是宋朝的特大贪污犯。他开门受赂,富敌于国,外国珍宝,死犹及门。人谓熺自桧秉政无日不锻酒具,治书画,特其细尔。

据南宋史学家李心传所著《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的记载,秦桧家里的府库财富,超过了南宋朝廷的“左藏数倍”,当时凡是南宋宫廷所稀缺的物品,秦桧家都应有尽有。在秦桧治理之下,南宋多是贪宫污吏。

秦桧还实行特务统治,大兴告讦之风;在不遗余力地铲除异己的同时,还极力扶植培养党羽走狗;以控制科举的方式,惟其所欲;秦桧为人处世的哲学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不但诛锄异己,还继续为奸,媚奉金国,祸国殃民。

秦桧执政期间,是宋朝最黑暗、专制、腐败的时期之一。南宋日后的繁荣,大半是建立在宋孝宗的励精图治之上。

秦桧篡改史实,对后世研究岳飞产生消极影响。

绍兴十一年除夕岳飞遇害十四年后,秦桧方才寿终正寝,在秦桧独揽大权期间,指派其养子秦熺主编南宋国史编年体的日历和实录,极尽篡改史实之能事。

虽然岳飞屡建奇勋,战功累累,但是秦桧及其党羽又怎么可能将岳飞的功绩战果归档入他们编修的南宋“国史”呢?

据南宋的一个史官说:“自(绍兴)八年冬,桧接既监修国史,岳飞每有捷奏,桧辄欲没其实,至形于色。其间如润略其姓名,隐匿其功状考,殆不可一、二数。”

在秦桧专权期间,秦桧养子伙同秦桧党羽明目张胆地大肆篡改史实,拼命掩盖秦桧一伙祸国殃民的罪行,还不遗余力地贬损岳飞,甚至刻意删削隐瞒岳飞和岳家军的战功,虚构了不少对岳飞不利的东西,这些都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从总体上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和《三朝北盟会编》两书及其作者虽然都肯定岳飞,但是两书之中关于岳飞的许多记述,却是残缺不全、错漏百出,这其实是在相当程度上承受了秦桧专权期间大兴文字狱,大肆篡改官史、严禁私史的恶果。

综上可知,大量与岳飞相关的史料被销毁删改,岳飞和岳家军的战绩被秦桧及其党羽隐瞒掩盖,这些所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留存下来的那些能够反映岳家军战功战果的原始史料的残缺不全。

岳飞身后二十多年,宋孝宗为岳飞冤案平反、按照惯例给岳飞赐谥之时,却遇到因秦桧及其党羽篡改历史所造成的困难。

也就是说,宋孝宗后来为岳飞冤案平反以后定谥号时,大家都一致认为岳飞功居第一,但这只是凭朝野传闻及众人的回忆和印象,而在由秦桧党羽编写的南宋官修史书中却无法查证,于是只好采取访问故将遗卒的办法,通过岳家军尚存的故将遗卒的回忆讲述来了解岳飞的事迹,“独得之于旧在行阵间者”。足见岳飞的抗金事迹战功,被秦桧及其党羽湮没到了何等地步。

岳飞冤案平反后,岳飞三子岳霖开始收集整理与父亲相关的各种文献资料,未成而卒,岳霖临终时嘱咐其子岳珂。岳珂承继父业,将收集到的岳飞表奏、战报、诗文旧事、被诬始末资料,以及高宗给岳飞的御札、手诏,加上为岳飞辨冤的考证,以及根据时人著述旧闻而撰写的部分岳飞传记汇集在一起,编成《鄂国金陀粹编》和《鄂国金陀续编》,保存了不少关于岳飞的原始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