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儿童绘画
“哪里有儿童,哪里就有儿童画。”
生活中即是如此,孩子们信手在墙壁上或书本上随意涂画,绝非成人的怂恿,也不是艺术家的自我表现,完全是来自童心的兴趣与行为快感的满足。在课堂上看着孩子们随意涂抹的有趣形象,稚拙、自由的创造十分动人。美丽的太阳被画得像人一样,结伴成一群。树的造型被构成了新的秩序,简约的图式仍不乏动人之处。还有更奇异的表现,人的眼睛被画到了脑袋外面,大概这个4岁半的女孩子更喜爱突出一双美丽的大眼睛吧。一个喜爱画举重的4岁女孩重复画了多次这样的画,按成人的视觉思维习惯,根本看不懂画得是什么,但这些象征意味的符号式图式确实是她在电视中感受到的印象。这正体现了儿童不合逻辑的视觉思维特点。
儿童在绘画中分享自己在生活中的全部感受和体验,这种非艺术目的的行为体验完全来自儿童的天性。每个儿童一旦拿起笔,都会自由地涂画自己的个性图式。
二、儿童绘画的表现特征
既然儿童绘画是出自天性的非艺术行为,那么我们的教育首先应尊重、理解儿童的这种天性。儿童美术教育不应是美术技巧常识的灌输,不能以成人的审美观来指导儿童该如何去画。这样往往导致孩子们天性不能自然地发展,使他们屈从于权威或取悦成人。孩子不是成人的简单化,而是有自己独特的思维方式。
正由于儿童与成人的思维上的不同,在绘画表现上儿童完全有自己独特的个性特征,下面是1至6岁儿童在绘画能力发展上的大致分期。
1.乱涂阶段:1~3岁
动作控制能力差,手眼动作还不协调,绘画大多是一种体力感上的乱画。作画无明确方向、目的,情感上没有把自己的动作和纸上的符号结合起来。
2.基本形状阶段:3~4岁
动作控制有了较好的发展,手眼动作也比较协调了,能控制线条的方向和长短,并能掌握基本形状,如方、圆、三角形等。能进行简单符号式的描绘,发现自己的动作和纸上符号的关系。
3.4~6岁
动作控制有了更大的发展,手眼动作完全协调,能通过绘画和外部世界进行信息交换,表现个性和自己所画图的关系,能用基本形式创造初期画。给图画命名,使其成为真正的信息交换形式。
这种硬性的阶段划分,旨在说明儿童绘画能力的发展过程,并不是任何一个3岁的儿童都会完全一样,但每个儿童经历的过程大致如此。
在初期画阶段,儿童还不明白空间中人与物的合理分布。他们的空间处理是任意的,是以自我(或自我设想的人或物)为中心而安排、摆置景物的。“泛灵论”也是儿童画中常见的现象,由于儿童丰富的想象,无生命的事物也会被拟人化,一个6岁的孩子给鸭梨也画上了眼和腿。
孩子们大多喜爱画花、草、房屋、小动物、机器人等,但在这些相同的题材中,孩子们仍有各自的创造。生活中一些人往往把绘画的“客观真实”作为评价儿童画的标准,殊不知他们所陶醉的完全是一种自我的生活观察和体验。正像那个画举重的女孩,完全是因自我感受表现在纸上而感到愉快满足。
三、促进人格的全面发展
由于今天人们对艺术的厚爱与赞赏,使她变得更超凡脱俗远离生活,而有些家长们看到孩子们绘画的兴趣,便以为孩子真的要当画家了,很难以平常心欣赏孩子从绘画中所得到的乐趣。正由于世俗的偏见,使美术教育局限于狭窄单一的美术知识技巧的传授中。于是,儿童“小国画家”、“小创作家”被吹到了天上。我们并不否认儿童们的创造才能,但我们应当清楚,孩子应顺其自然地成长,孩子们并非为艺术而表现,但作品却呈现出个性,这种个性是来自内心的需求,而不是为了取悦社会和他人。有些人把儿童画中的技巧效果视作儿童学习绘画进步的标准,大大挫伤了儿童们积极的创造欲望,也把一些孩子引到了追求技巧效果、死板的死胡同。
儿童美术教育的功能,在培养、促进人格的全面发展。在儿童接受教育的全部兴趣中,美术是最使孩子们感到自然、亲切的形式。我们所要做的,是在儿童努力于独立掌握某种经验时,给予恰当的帮助,以及有利于学习的环境和道具。通过美术教育,培养儿童理解事物的能力,发现个体与社会间的诸种关系,在情意、智力及社会能力上得到更大的发展。
美术教育的过程也是积极发现的过程,我们应当学会保持儿童的独立价值,不使其屈从于权威,或被动的接受知识。我们的教育正是在解放儿童与生俱来的大胆好奇心的同时,使儿童们能得到人格全面的自然发展,以良好、健康、富于个性的心态去迎接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