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与公案小说,在中国小说史上是独立发展而关系密切的两个流派。清中叶以后,逐渐合流,成为武侠公案小说。
武侠小说以豪侠仗义行侠为主要内容,歌颂重义尚武、扶困济危的侠客。汉代《史记》中的《刺客列传》、《游侠列传》可视为武侠小说之滥觞。唐代,武侠题材的传奇很多,如《虬髯客传》、《红线》、《昆仑奴》、《聂隐娘》等都属此类。宋元话本中的“朴刀”、“杆棒”和部分“说公案”类的作品也属于武侠小说的范畴,如《宋四公大闹禁魂张》、《杨温拦路虎传》等。章回小说成熟的明代,武侠小说并不发达,仅在《水浒传》等英雄传奇中含有武侠成分。比较典型的武侠小说都在清代中叶以后出现,如二如亭主人的《绿牡丹》就是其中比较优秀的一部。它以江湖侠女花碧莲和将门之后骆宏勋的婚姻为线索,描写了鲍自安、花振芳等一群有胆有识、正气凛然的绿林好汉形象。贯穿他们行动的信条是为友尽义,为民解危,对贪官污吏实行了正义的审判和制裁。他们具有浓厚的民间色彩,深受普通群众喜爱。虽然此书成书不久便屡遭禁毁,但其故事仍广泛流传,并被编成多种剧本上演,经久不衰。
公案小说主要描写清官断案折狱的故事,歌颂刚正不阿、清明廉洁、执法如山、为民申冤的清官。先秦诸子书中就有一些司法寓言故事,两汉史传文学中有关“循吏”和“酷吏”的记载,也包含公案小说的因素。魏晋志怪和唐代传奇中,已有公案小说。宋元时期,是公案小说的转折期。当时的说话艺术中,就包括“说公案”一类。如《错斩崔宁》、《简帖和尚》等都是公案小说,这些作品通常以叙述冤案的发生经过为主,对含冤受屈者的不幸命运寄予深厚的同情。作品中的清官判案,往往有一个使案情大白的结尾。作品的视角集中在受害者身上,而不在于歌颂清官的明断。五代以来,还有一类公案书很流行,如《疑狱集》、《折狱龟鉴》、《名公书判清明集》等,它们主要目的是收录一些著名官吏明敏断案、平反冤狱的记载和有关判词,供为官判案时参考。宋元公案小说也有承袭这种形式,专述官吏断案及判词巧妙、诙谐的,如《醉翁谈录》所载《私情公案》和《花判公案》即属此类。明代万历年间至明末出现了一大批公案小说,如《百家公案》、《廉明公案》、《诸司公案》、《新民公案》、《龙图公案》、《海刚峰先生居官公案》等,也是沿着这条线索发展下来的。它们大多先叙案情,再记诉状,后录判词。案件内容大多是民间民事案件,如奸淫盗窃等。结构上虽有以章回小说形式出现的,实际上多为短篇故事集。
公案小说中影响最大的是《龙图公案》,现存清初刊本,叙述宋朝龙图阁直学士、开封府知府包拯断案的故事。共有百则,两则为一组,而其实互不相关,它们从不同角度塑造了正直无私、断狱如神的包公形象。情节往往比较曲折,语言文白相间,通俗浅近。清代著名说书艺人石玉昆在《龙图公案》基础上,讲说包公断案故事,极受欢迎,所述内容被整理为120回的《龙图耳录》。以后,又有人对此重行编订,改题为《三侠五义》。此书前半部以众侠义辅佐包公办案为主要内容,后半部以众侠义辅佐颜查散巡按襄阳为主要内容,是公案小说与武侠小说合流的代表作。书中包拯被塑造成一个铁面无私、廉洁公正的“青天大老爷”。他不辞辛劳,不畏权贵,秉正除奸,深得万民感仰、圣上信赖。小说还描写了一群武艺奇绝、神出鬼没的侠客的形象。最突出的是南侠展昭和锦毛鼠白玉堂,两人都身负绝世惊人之技,具有行侠尚义之心,但性格迥然不同。展昭宽厚精细,白玉堂则促狭阴狠。全书以展、白二人贯穿首尾,在对比之中刻画人物,将二人形象栩栩如生地勾勒出来。其他人物形象,如欧阳春的深沉、卢方的忠厚、蒋平的机敏,无不纤毫毕露,鲜明生动。因《三侠五义》由说唱底本整理而来,在艺术风格上保留了平话特点。情节安排既错落有致、枝节横生,又清晰连贯、首尾完整。作品以第三人称铺叙为主,又时时以说书人的口吻点拨几句,或状物叙事,或剖情析理,直接与读者交流,使读者恍在书场听讲,印象格外深刻。当时,小说创作充斥着妖异、脂粉气息,而此书以粗豪洒脱见长,故颇受人们喜欢,流传很广。
清代中叶以后,公案小说与武侠小说合流已成趋势。除《三侠五义》以外,影响较大的还有《施公案》、《彭公案》等,这些作品规模都很大,而且一续再续,渐至于滥。此后,公案方面的内容逐渐减弱,而武侠小说则至今层出不穷,蔚为大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