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国农产品对外贸易保护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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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中国对外贸易政策改革

本章,我们将在国际贸易自由化不断深化、农产品贸易保护主义依旧存在、中国对外贸易政策改革的大背景下,讨论中国已经存在的主要农产品对外贸易保护政策,并对其效果进行评价。本书认为,中国现存的农产品对外贸易保护政策正在不断地进行调整和完善,但仍然是问题重重,而且与WTO的游戏规则存在一定冲突,并没有能够形成对中国农产品对外贸易的有效保护。

加入WTO(或复关)的谈判极大地推动了中国对外贸易政策改革。在改革前,中国对外贸易管理的方法非常复杂并且缺乏透明度。当时中国进口商品的名义税率很高,但实际水平却很低(盛斌,2002)。由于各种非关税措施的多样性和关税减免的随意性,使得关税对于贸易的主要作用并未发挥。另外,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占据重要地位的国营贸易企业,运营方式不透明,这使得中国的贸易体制与WTO所倡导的透明、以关税为主要贸易管理措施的原则严重不一致。为了配合入世谈判和履行入世承诺,中国政府对贸易体制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改革,改革后中国的对外贸易政策与WTO 贸易规则要求逐步趋于一致,具体改革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税减让

自1992年以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政策总体朝着更加自由化的方向发展。1992~1997年,短短的五年中,中国关税总水平从43.2%降至17%。关税所降幅度之大,令世界瞠目。之后,中国又进一步小幅下调关税,直至2007年,中国平均名义关税税率水平为9.8%,基本完成了中国入世关于关税的承诺。关税下降的结果使贸易量持续增加,特别是使进口贸易量显著扩大,这一方面不断充实了国内物资、降低了进出口原料及零配件成本;另一方面也给国内部分生产企业带来了更大的市场竞争压力,尤其是对那些生产家用电器、精细化工产品和一些轻工产品的生产企业,市场竞争压力更为明显。当然这种压力有利于中国相关产业按照比较优势调整生产结构,有利于加速技术创新、提高竞争力。

二、逐步取消进出口许可证管理

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恢复实施进出口许可证制度。之后,随着外经贸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参与国际多边贸易体系进程的全面升级,中国初步建立了一套总体上基本符合国际贸易通行规则,适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进出口配额体制,它对保证中国对外贸易的持续稳定增长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该体制,特别是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体制仍然与WTO的《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和《进口许可程序协议》有较大差距。为了适应加入WTO和自身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国政府从2000年开始进一步深化对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制度改革,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为一级法,《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为二级法,配套的部门规章为三级法的法律框架,建立健全了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制度的法律体系。同时,入世后中国四次减少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到2005年已全部取消普通商品的进口许可证管理,仅对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消耗臭氧层物质3类特殊商品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进口许可证管理制度的逐步取消标志着中国对进口商品数量限制的减少,这与WTO所倡导的取消直接数量限制的原则一致。

三、逐步放开进出口经营权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进出口经营体制经历了由分散经营到政府控制的高度集中体制,又在改革开放中逐渐从高度集中的外贸体制向市场经济下的多元化的进出口经营体制转变。在整个改革的过程中,“放权让利”是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核心内容。放权既包括由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放权,也包括政府向企业放权。1992年后,中国已逐步放开了分销服务,除原油、成品油、化肥、粮食、棉花、植物油、食糖和烟草等少数大宗产品由政府指定的公司专营外,其他商品的进出口已经逐步放开经营。原来由国有独资外贸公司占主导地位的外贸经营体制,已经逐步向包括国有、合资、外资、股份制、集体、私营等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外贸经营体制过渡。“放权”的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放权中更为实质性的让利吸引了各个方面对改革的积极介入,迫使各类外贸经营部门通过资产重组、兼并、破产、承包、租赁等方式,扭转公司经营亏损、负债率过高、冗员过多、服务质量较差的局面,不断改善经营水平,提高经营效益。

四、实行单一汇率制度

1994 年以前,中国实行汇率双轨制,它是用来降低乃至最终消除商品价格和汇率扭曲的过渡性手段,它包括高估的官方汇率和高于均衡外汇价格的市场汇率。这种汇率双轨制对正常贸易造成了扭曲。1994 年,中国实行了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官方汇率基本接近市场汇率,外汇汇率扭曲基本消除。自2005年7月21日起,中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新一轮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货币政策的独立性,提高金融调控外贸的主动性和有效性。

五、增加贸易透明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表明中国将逐步按透明度原则,依照法律来管理对外贸易和保护国内特定产业。特别是加入WTO后,中国政府进一步强调了经济贸易政策公开透明的重要性。中国政府要求各部门通力合作,及时将本部门出台的全部经济贸易法规、政策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的草案等提供给商务部,并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上刊登。它是国务院指定中国政府的官方刊物。《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自2003年正式发行以来,已刊登近1800件经济贸易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措施。与此同时,商务部还通过其政府网站全文刊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并向近8000个用户免费发布电子版《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这与WTO所要求的各成员国的贸易制度和政策尽可能透明和公开以保障成员之间贸易活动的可预见性原则是基本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