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3如果在夜里的微光下看东西的颜色,眼睛就会模糊,好像失了视觉;如果在太阳照耀下看东西的颜色,就会看得很清楚,同是一双眼睛,却好像视觉力充沛。人的灵魂恰如眼睛,注视被真理所照耀的对象时,它便能充分了解它们,因而拥有了理智。但当灵魂看暗淡的生灭世界时,它便模糊起来,只能产生犹疑不定的意见,好像失去了理智。
244“善”能将真知给予知识的对象,能将认识能力给予知识的主体。真理和知识都是美的,但善更美。真理和知识似乎是善的,但不能被视作善本身。善是更可敬、更重要的。太阳不仅使视觉的对象能被看见,还能使它们产生、得到营养并成长,哪怕太阳本身不等同于生生不息的概念。同样,知识的对象不仅从“善”之中得到可知性,还能得到它们自身的存在性以及实在的本体。虽然善本身不是实在的,但在地位和能力上都高于实在的存在。
245假设有两个世界: 可见世界,可知世界。请你画一条线,再用一条线把它们分成不相等的两部分,假定一个部分相当于可见世界,另一个部分相当于可知世界。然后,把两个世界按之前的比例再分成两个部分: 可见世界内的第一部分代表影像——首先是阴影,其次是在水里或平滑固体上反射出来的影子或其他映像;第二部分是第一部分的实体,也就是动植物以及一切自然物、人造物;可见世界的这两个部分的比例,表示真实性和不真实性的程度、影像与实物之比例,恰如可知世界中意见与知识之比。对应这条线上的四个部分,便可见四种灵魂状态: 对应最高部分的是理性,对应第二部分的是理智,对应第三部分的是信念,对应最后一部分的是想象。
246可知世界是这样划分的: 第一部分里,灵魂把可见世界中有自己影像的实物作为影像,其研究只能由假定出发,不是由假定上升到原理,而是由假定下降到结论;第二部分则相反,灵魂是从假定上升到原理,不使用影像,完全只用理念来进行研究。
247举例来说,研究几何学、算学的人,首先要假定偶数与奇数、各种图形及其他。他们把这些概念看成已知的、绝对的假设,不需作任何说明,任何人都明白。从这些假设出发,通过首尾一贯的推理,达到他们所追求的结论。虽然他们利用可见的图形加以讨论,但所思考的课题并不是这些图形(画出的某个正方形),而是图形所模仿的对象(正方形本身)。图形是实物,但被当做影像;实际要看到的是只有用思想才能“看到”的那些实在。研究过程中,他们必须要用假设,因为灵魂不能突破与超出这些假设,就不能向上活动而达到原理;其次,还要利用在它们下面一部分中的那些实物作影像——虽然这些实物也有自己的影像,并且比自己的影像更清楚、更重要。
248虽然研究技术的人必须从假设出发,也不得不用理智,但由于其研究是从假设出发,终究不会上升到绝对原理——哪怕这些对象在和绝对原理联系起来时是可知的,所以,终究不该认为他们具有真正的理性。几何学家和研究这类学问的人的心理状态,应该被称作理智,而不叫做理性。理智,应该被看成是介乎理性和意见之间的东西。
249可知世界的第二部分,也就是逻辑凭着辩证的力量而达到的理念知识。在这里,假设不是被用作原理,而仅仅被用作起点式的假设,以便从这个起点一直上升,一步步到达高于假设的世界,也就是绝对原理;达到绝对原理之后,再回过头掌握依据绝对原理所提出的东西,最后下降到结论。在这过程中,不凭靠任何感性事物,而只使用逻辑理念,从一个理念到另一个理念,最后也归结到理念。所以,辩证法所研究的“可知的实在”才是最高级的存在,它和把假设当做原理时、作为“技术的对象”而存在的实体是截然不同的。
250想象一个地下洞穴。和洞口一样宽的亮光照进来。人类自小就住在洞里,头颈和腿脚都被绑住了,不能走动,不能转头,只能脸向前,看着洞穴后壁。在他们背后很远、略高的地方有火光。洞外有一条路,在火光和被囚禁者之间,路边筑有矮墙,好像傀儡戏演员和观众之间设的屏障。有人拿着各种器物举过墙头,从墙后走过,比如木料、石料或人偶、兽像。过路人有的在说话,有的沉默无声。因为洞中人的头颈被限制而不能转动,就只能看到自己的影子、别人的影子——也就是火光投射到洞壁上的阴影。如果囚徒能交谈,他们会断定自己所讲述的就是实物,而非影子。如果过路人发出声音,引起回声,囚徒也会断定这是洞壁上移动的阴影发出的。他们想不到阴影还有各自的实体。
251让我们这样来譬喻受过教育的人与没受过教育的人的本质。假如有一人被解除了桎梏,被迫站起来,转动颈部,环视四周,到处走动,抬头看到了火光,他这么做会感觉痛苦,眼花缭乱,也无法看见阴影的实体。如果有人告诉他,过去看到的全然是假象,如今他才看到比较真实的器物,比较接近实在,他肯定十分茫然。如果有人索性把墙头上移动的每一器物指给他看,逼他说出那是什么,他肯定不知如何回答,甚至以为他过去看到的阴影比现在看到的实物更真实。如果迫他去看火光,他的眼睛一定像针扎一样难受,必定转身躲开炫目的光芒,宁愿逃向那些他能够看清而且确实认为比人家指示的实物更清楚、更实在的影像。
252如果有人硬拉他走上坡道,彻底离开洞穴,投身外面的阳光,不让他中途退回,他会痛苦,甚至恼火,炫目的阳光令他无法看清任何洞外的实体。他需要逐渐习惯。一开始,看阴影最容易,其次是看人或物在水中的倒影,再次才能看东西本身,之后,在夜里看月光和星光,这总比白天看太阳容易。最后,他才能遥望太阳,不必通过水中倒影、阴影或别的媒介去领悟太阳的实际存在,这时他才明白: 造成四季流转,主宰可见世界一切事物甚至产生洞壁上的阴影的,正是亲眼所见的太阳。
253如果他回想当初的穴居,那时候的智力和见识,禁锢中的伙伴……他会庆幸自己在进步,也替伙伴们遗憾。如果囚徒中也有选举,那些最擅长辨别,且最能记住过往影像的惯常次序,因而能预言后面还有什么影像出现的人会得到奖励和尊荣。但是,这个既已解放的人就不会再热衷于此了,也不会对那些被囚徒们尊重并成为囚徒领袖的人心怀嫉妒,和他们争权夺誉。他宁愿活在世上做穷人的奴隶,也不愿再回到黑暗的洞穴,和囚徒们有共同意见。
254如果让他回到地穴中,又会怎样呢?由于突然离开阳光走进暗穴,他的眼睛会因黑暗而什么也看不见。视力还未适应黑暗,如果有人趁这个当口,要他和那些始终禁锢在地穴中的囚徒赛一赛,看谁描述的影像最好、最准,他肯定输。囚徒们会笑话他说——也确实坚信——他到上面走了一趟回来,眼睛就坏了,可见,想都不该想去上面,不值得!如果这时有人打算释放他们,并把他们带到上面去,他们会逮住他,封其口,甚至夺其命。
255这个比喻可以整个儿套用到我们的议题上: 把地穴囚室比喻可见世界,把火光比喻太阳的能力,从地穴走到地面世界并在日光下看清世界的上升过程,可类比成灵魂上升到可知世界的过程。在可知世界中最后看见的也是要花很大努力才能最终看见的东西,就是“善”的理念。我们一旦看见了善,就必能得出结论: 善,确实是正确且美的万事万物的原因,在可见世界中,善创造了光;在可知世界中,它决定了真理和理性的方向。凡能在私人生活或公共生活中行事合乎理性的人,必是看见了善的理念。
256那些在精神上达到一定高度的人,渴望永远停留在高端的真实之境,不会再想重返俗世纷扰的人间。如果有人从神圣冥想的境界返回人类的恶形恶状中,犹如眼睛还不习惯黑暗的环境,就被迫在法庭上或其他场合同别人争辩,和从未见过正义的人争辩正义的影子或产生影子的偶像的概念,他的言谈举止势必会有点难看,甚而可笑。
257眼睛有两种不同性质的迷茫,由两种原因引起: 一是由亮处到暗处,另一是由暗处到亮处。灵魂也会出现同样的情况。如果看到某个灵魂陷入迷茫,不能看清事物,不该不假思索就予以嘲笑,而要考察一下: 灵魂是因为离开了光明环境在不习惯的黑暗中迷误了呢?还是由于弃暗投明,因光亮炫目而暂时失去明晰的看法?辨察之后,你就会知道,前一种迷茫挺可怜的,后者则是幸福的。
258有些人宣称,他们能把知识灌输到灵魂里去,仿佛能把视力加入盲者的眼睛似的。实际上,教育并不是这样一回事。求知是每个人灵魂里都有的一种能力,好比眼睛这样的器官;如果整个身体面向黑暗而不思寻求,眼睛就无法弃暗投明。同样,灵魂必须彻底离开眼前的世界,直至灵魂之眼能直面真正的实在,直视所有实在中最明亮者——善,才能得到真知。或许,存在一种帮助灵魂转向的技艺,能使灵魂更容易、更有效地转向光明的善,但我们无需在灵魂中创造视力。我们应该肯定: 灵魂如有视力,天生就能认知善的存在,但苦于不能正确地把握方向,没朝该看的方向看,因而要用这种技艺,敦促灵魂走上正途。
259灵魂的美德,恰如身体的素质——不是身体里本来就有的,而是后天的教育和实践培养起来的,根据所趋所取的方向不同,灵魂可以变得有用又有益,也可以变得一无是处,甚至带来危害。
260世间有很多重负,拖坠着人们的灵魂之眼,令其只能看到低层次的感官愉悦,被纵欲、贪食之类的欲望紧缠不放。有一种坏人被认为是机灵鬼,他们的目光很敏锐,但灵魂是小的;在他们关心的那些事情上,他们的眼力足够尖锐。他们灵魂上的“小”不在于视力贫弱,而在于视力被迫服务于恶,结果呢,视力愈敏锐,恶事也就做得愈多、愈狠。假设这类坏人的灵魂从小就得到锤炼,渐渐学会摆脱这种重负,灵魂中聚焦于低层次愉悦的恶势力就能被扭向真理,而天生的好眼力却不会丧失,因而,他们看真理的时候也会有十分敏锐,进而拥有更高层次的追求。
261没受过教育,不懂真理的人,终身研究知识但没有学成的人——这两种人都不能胜任治理国家的重任。因为,没受过教育的人没有恒一的责任和目标,无论公事私事,都无法服从一种规范。而知识分子很难自主自愿地将学识付诸实际行动,他们更喜欢沉溺于空想,仿佛自己已然超凡脱俗,身在天国了。
262理想国的建立者有责任迫使最好的灵魂达到最高的知识,看见善,上升到至高的德性,但也不能让他们永远高高在上。就像从地穴中走上来的那个人,我们要迫使他再下到囚徒中去,和他们同甘共苦,哪怕他们能在上层生活,哪怕他们不愿意,也要让他们回到较低级的生活中去。因为,我们不是为城邦中任何一个阶级的特定的幸福而立法的,法制应该是为了所有公民的幸福。立法,就是用说服与强制的方法,使全体公民彼此协调,把各自能向集体提供的利益贡献出来,让大家分享。造就不自私的公民,是为了让所有公民团结起来,行成一个不可分的城邦公民集体。
263我们强迫哲学家关心和护卫其他公民,这是向正义的人提出正义的要求,不是委屈他们。该这样对他们说: 在别的国家里,哲学家有理由拒不参加政治工作,因为他们是自发地产生的,不是政府有意识培养出来的;自力更生的人不欠任何人的情,因而可以没有报答培育之恩的意愿。但是,我们在理想国里培养了你们——既为你们,也为城邦公民,让你们做领袖,受到了比别人更好更完全的教育,有更多能力投入哲学和政治。因此,你们在轮值时必须离开上层生活,下去和其他人同住,习惯于观看模糊影像。一经习惯,你们会比旁人看到更多、更清,能辨别各种影子,并知其所反映的实体,因为你已见识过美、正义和善的真实存在。
264由是,我们的哲学家将十分清醒地管理国家,而不像如今的大多数国家那样,统治者视权力为最大的善,欲令智昏,故而争权夺利,这无异于为影子而战。事实是,被定为统治者的人最能视权力如粪土,那个城邦就必有最善、最稳定的管理,相反,在统治者最热心于权力的城邦里,管理必定是最恶的。
265如果统治者能找到比当统治者更好更善的生活,国家才能被管理好;只有在这样的国家里,统治者才会是真正富有的人——当然不是金银财富富有,而是幸福所必需的善和智慧这两方面的富有。如果统治者是生活匮乏的穷人,那么,投身公务时,他们就会自然而然地想要为自己攫取好处。国家由这种人统治,就不会有好结果。当统治权成了争夺对象时,人们便会自相残杀,国家和统治者往往会同归于尽。只有真正的哲学生活才能轻视政治权力,所以我们必须要不爱权力的人掌权,以免除你争我斗。
266这种人才如何造就出来?能够拖着灵魂离开混沌世界,进入实在世界的学问是什么呢?真正的哲学家年轻时必须是战场上的斗士,因此,这门学问必须对士兵有用。他们还要接受体操和音乐教育,体操关心的是身体的强弱,音乐是以音调培养精神的和谐(但不是知识)。可见,体操和音乐无法指引人才走向上层的善。手工技艺似乎又都有点低贱。我们要找出一种共同的学问——是一切技术的、思想的和科学的知识都要用到的,大家都必须学习的、最重要的一种知识。比如说算术、计算。
267有些感知是不需要求助于理性思考的,仅靠感官就能胜任判断。还有一些需要求助于理性,因为感官很难对它们作出可靠的、精确的判断。需要理性帮助的知识对象,就是能同时引起相反感受的东西,因为感官只能给出模棱两可的答案,没有孰是孰非。
268例如,小指、无名指、中指,看上去都是指头,无论是哪根手指,皮肤白还是黑,粗还是细,这些细节都无所谓。因为视觉官能不会通知心灵: 这是手指,又不是手指,当然就不会要求或引起理性思考。但要区别手指是软是硬时,感知就会有缺陷,例如触觉,既能感到硬的骨头,也必定能感到软的皮肉,它给灵魂传去的信号就会是: 这一物体又是硬的又是软的。这种信息会让心灵迷惑不解,继而召集计算能力和理性,分辨这则信息所指的对象究竟是一个还是两个事物。如果每一个都不同,各是一个,共是两个,在理性看来,答案就是两个。理性辨认大和小,感触软和硬时,不得不采取和感官相反的方法,把它们分离为二地区别对待。这就是我们要使用“可知事物”和“可见事物”这两种名称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