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上面分析了许多阻碍人们进入幽默境界的因素,例如思路不灵活、心态不自由、实用、理性、太拘泥等等,都是从反面说明幽默不应该怎么样;但更关键的是,幽默应该怎么样。不说明幽默应该怎么样,就不可能真正明白幽默不该怎么样。
这就好比你要追捕一个逃犯,人家光跟你说,此人长得不是这样的,不是那样的,说了一大堆却没有交代他究竟长得什么样,不从正面追踪其特点,那还是很难抓住的。
一、敢不敢冒犯逻辑的基本规则
科学的理性逻辑,最起码、最根本的原则,就是思路要统一,不能转移论题,这在逻辑学上叫做同一律。同一律的公式是:A是A。不能既是A,又是B,这样就违反了矛盾律;不能既是A,又是非A,这样就违反了排中律。不管矛盾律还是排中律,都是为了保证同一律的贯彻到底,不让概念转移。如果转移了,在逻辑上就叫作“偷换概念”。我跟你讨论打狗的方案,你不能转移到骂鸡上去。只有在无法讲理的情况下,为了照顾面子或者为了不把事情弄僵,人们才能有限地容忍“顾左右而言他”。顾左右而言他,违反了最基本的形式逻辑规范。在生活中,如果不遵守这个规范,人们之间就无法对话,更没法讲道理。藐视同一律,商务和行政管理活动就无法进行。特别是在法律和政策条文、外交文件中,一个词的内涵的转移所导致的理解误差,可能造成很大的纠纷、损失,甚至灾难。因此,在科学研究中,为了防止这样的事发生,为积累科学研究成果,对每一个基本概念、术语都要下定义。
不遵循理性思维的规律,人类的文明将遭受毁灭性的破坏;但是不问青红皂白,把理性的规律硬加到人们情感的活动中,也可能导致人类情感的枯竭和文学艺术的退化,当然,幽默也就难以存在了。
一条逻辑贯穿到底的一元化思路,有科学发明和理性创造的价值,但却没有交流感情的幽默价值;而幽默逻辑没有科学价值和实用意义,却有交流情感的价值。
对于这种现象,弗洛伊德在《笑话及其与潜意识的关系》中作过解释,他说:成年人都有一点厌倦社会所要求的严格的思维逻辑和理性的道德规范,他们想暂时从这种紧张中逃脱一下,因而人们就不是考究实用而是去享受小孩子式的好玩了。所有这些都是从幽默心理学出发的,但是幽默心理学至今仍然缺乏实验基础,其猜想性往往大于实证性,因而从心理学的角度去研究幽默显然是不够的。
二、既非一元的,亦非二元的,而是二重复合逻辑
我们不能满足于已经讲过的幽默是传达感情而不是表达理性的这样一种心理学论断。问题在于传达感情并不是幽默特有的功能,抒情诗也能传达感情。中外许多幽默理论到了这个节骨眼上都卡了壳。每逢讲到幽默本身的特征时,常常就没有多少话说了。如果幽默有它的逻辑特征,为什么不从幽默逻辑学的角度去分析它的特殊规律呢?
为了把这个问题说得清楚一些,我们还是从一个最浅显的故事开始,作为我们逻辑分析的起点。
在一个小学课堂里,数学老师宣布,今天讲减法。为了便于让学生理解,她采取了从感性入手的办法,她说:“如果你哥哥有四个苹果,你拿走了三个,结果怎样?”许多学生都回答:“还有一个。”老师很满意。但是有个学生高叫了一声:“我被哥哥狠揍了一顿。”大家很开心地笑了起来。
四个苹果减去三个苹果,还剩下一个,这很符合科学逻辑,但它并不逗笑。四个苹果减去三个的结果是被哥哥狠揍了一顿,这不符合科学逻辑,但是很好笑,而且有一点幽默感。
这就给了我们以下启示:第一,幽默的逻辑和通常我们熟知的理性逻辑不同,理性逻辑以逻辑的一元化为特点,严格遵循逻辑的同一律,即概念不得含混,不得转移,不得偷换。这个教师本来讲的是数学,不能转移到哥哥和弟弟的关系上去。对于不明确的概念要下定义使之明确、稳定,数学逻辑才能一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幽默逻辑离开了数学逻辑,不一贯了根本不合逻辑。第二,如果光是不合逻辑,也不好笑,因为一切数学的错误都只是错误,并不好笑。第三,这个学生也有他的逻辑,哥哥有四个苹果,没有征得哥哥的同意,弟弟擅自拿走了三个,当然要引起哥哥的情绪膨胀,甚至野性爆发。擅拿苹果的原因,产生了动武的结果,很符合逻辑上的充足理由律。第四,光有这样的因果关系,你拿走他的东西,他就揍你,这只是激化对抗,明显与幽默无缘。也就是说,这个因果关系和另一个因果关系(四个苹果减去三个苹果等于一个苹果)两者相互独立,各不相干,这样的情况,叫做二元逻辑,这也没有任何幽默感。第五,这个学生的回答之所以有一点幽默感是因为这里两条思路、两种逻辑被一个概念联系在一起,发生了交错。在这里,“结果”这个概念就是两条逻辑的交错点。
老师说的是哥哥有四个苹果,你拿走三个“结果”怎样,而不是说“等于”多少。她如说“等于”多少,那么一元化的理性逻辑,只能有一个正确的答案,那就是只剩一个。可是老师说的是“结果怎样”,这里就有两种可能,也许是数量的减少,也许是人与人之间的冲突。“结果”这个概念的含糊性相对于“等于”这个概念来说是不够明确的,但正是这种含混也就有利于概念的被偷换,逻辑自然地转移。
由于老师是在上数学课,不言而喻的是指数量关系,所以多数学生和老师都在期待一种数量关系变化的一元逻辑。而当一个小学生做出被哥哥揍了一顿的答案时,这种一元逻辑的期待落空了。如果光是一元逻辑落空,还是没有什么幽默意味,但是在这个期待落空了以后,他们又发现这种落空的一元逻辑在另一种逻辑上又落实了。因为从人际关系来说,弟弟拿了哥哥的苹果而挨了打,这样的因果性是很自然的,正是由于这两种逻辑在“结果怎样”这一点上交错了,才产生期待的落空和意外顿悟的统一。这样的逻辑特点就不是一元化的,但也不是二元化的(二元化就互相没有关系了),而是二重复合的。下面是一则小故事:
某烤羊肉串的被调去当火葬工,没几天便被开除了,因为他每次都会问死者家属:你们想烤几分熟?
这里的关键就是烤字,烤羊肉用火,火葬也用火,第一重逻辑是通顺的。第二重逻辑:把烤羊肉的问话用到火葬上来,从讲话的人来看,是职业习惯使然。但是,把烤羊肉和人的火葬混为一谈,又极其不伦不类。二者逻辑“错位”了,构成了幽默感。
三、“错位”得离奇,巧合得精致
“错位”逻辑的心理冲击力包含着两个方面的规律性:一是两条思路错开的幅度越大,失落感越强;二是思路转移越是自然,越是隐蔽,顿悟的惊喜就越是强烈。
通常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别人讲错了话,人们不外两种反应方式。第一,一本正经地向对方指出。这种方式,从理论上讲无可指责,但在绝大多数场合下不适合,效果也不一定太好。第二,故作不知,看着或帮着人家掩饰过去。这种方法也不理想,可在许多场合下不得不如此。但是,如果与对方有分歧而不加指出,就有损自己的利益。这时最理想的方法就是不动声色地把对方的思路引导致荒谬。导致荒谬本来是一般逻辑反驳的方法。幽默是通过逻辑“错位”导致荒谬。一般的导致荒谬的方法是一条逻辑演绎,而幽默则是二重逻辑交错的。
在福建师大的一次演讲比赛中,有一位演讲者讲到他当了寝室的室长以后,要发动同寝室的同学搞卫生,但有些调皮的同学很懒,拒绝扫地板,理由是他们住在上铺,每天上上下下,已经吃亏了,他们提出:“住下铺的扫地板,住上铺的扫天花板。”事实上,天花板一年才扫一次。这种似乎平等的要求,掩盖着不平等的荒唐。这位室长很聪明,表面上顺着他们,实际上用导致荒谬逻辑错位的方法去调侃他们,他说:
那很好,扫地板的走地板,扫天花板的走天花板。
这位室长的成功不但在于他导出的结论荒谬,而且还在于他两条逻辑的推理模式巧合,那就是他从对方的“住下铺的扫地板,住上铺的扫天花板”这一思维模式中导出“扫地板的走地板,扫天花板的走天花板”的结论。这么一来,就从“扫天花板”的现实性“错位”到“走天花板”的荒谬性上去了。幽默之不同于滑稽,主要在于深长的意味,而是否有深长的意味在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逻辑“错位”的幅度和推理模式精致的统一。这种统一的模式交织着扭曲和巧合、惊异和惊喜。美国独立初期,法律规定要有30美元才能当选议员,这实际上是把穷人排斥在外了。当时的革命家富兰克林反对这个规定,他用了逻辑“错位”的方法,从那看来神圣的法律中引申出荒谬的结论来。他说:
要想当上议员,得有30美元。我用30美元买一头驴,那么我就可以当议员了。一年之后,我的驴死了,那我就不能当下去了。请问:这究竟是谁当议员呢?是我,还是驴?
富兰克林用了两个假定。第一,30美元等于一头驴。这是逻辑错位的起点,其中一重被隐藏着:30美元本来也可以等于一只天鹅或者一群鸽子,但是天鹅和鸽子并不蠢,因而很难有荒谬感。富兰克林的幽默就在于把驴与神圣庄严的法律扯在一起,虽然在理性逻辑上犯了无类比附的错误,但却符合等价交换的原则。第二,他又很自由地假设驴子死去。这样一分一合,逻辑错了位,美元和议员的关系变成了驴子和议员的关系。这既是大幅度错位,让人十分意外,又是十分巧合的。一方面在表层逻辑上是荒谬的,另一方面在深层上又是契合的。
由此可见,幽默的“错位”逻辑也不是任意的,也有它的严密性。这种逻辑错位的严密性,在一条思路上它越是巧合,和另一条思路的荒谬反差越大。换句话说,错位得越离奇,巧合得越精致,幽默感就越强。从学术上来说,康德和叔本华都注意到了内容歪曲的不一致方面,而忽略了模式上的巧合。
四、期待的落空和意外的落实——幽默的二重逻辑“错位”律
早在两个世纪以前,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就研究过笑,并且说过以下一段在西方喜剧美学史上相当经典的话:“在一切引起活泼的撼动人的大笑里必须有某种荒谬悖理的东西存在着(对于这些东西自身,悟性是不会有任何愉快的);笑是一种从紧张的期待突然转化为虚无的感情。正是这一对于悟性绝不愉快的转化却间接地在一瞬间极欢跃地引起欢快之感。”康德的这一著名定义带有西方古典美学常有的心理学色彩,其核心是由于期待落空(或者译为“虚无”)而突然产生的意外的惊奇。康德指出,期待的落空是由于荒谬,也就是不合惯常的理性(或智性)。如果合乎理性,期待就不会落空了,也就不会笑了。伍子胥过昭关,一夜愁白头,并不能使我们发笑;但是如果有人告诉你,“他是由于不幸,以致假发全都愁白了”,我们自然就会被逗笑。康德的“期待——落空”理论的背后,还有一个游戏的原则。如果不是假定的游戏,则不是错误就是欺骗。康德说:“被欺骗的期待怎能享乐?”而错误只能造成“自己比这个无知的人更聪明些”的感觉,也不会导致笑的爆发。
康德的这个定义有它的深刻之处,但他实际上并没有分清游戏性的笑与非游戏性的笑。一个人正在走路,由于没有看到脚下的坑,跌倒了。人们本来期待着他平安地走下去,可是期待落空了,如果他跌得不是太重,人们(包括他自己)就会笑起来。或者一个人正在演说,很起劲,可突然打了一个喷嚏;一个中学生走向黑板去做练习,突然停下来说鞋子里面有一块小石头……这些都可以使我们引起期待的落空而笑,然而,这些对于行为主体而言,都不是游戏。
康德在理论上把游戏性与非游戏性混为一谈,但是在实际上,他论述的重点却是游戏性的。康德举过一个例子,一个印度人在苏拉特(印度地名)一个英国人的筵席上看见一个坛子打开时,啤酒化为泡沫喷出,待英国人问他有何可惊讶之时,他指着酒坛说:“我并不是惊讶那些泡沫是怎样出来的,而是怎样进去的。”这很可能是印度人的少见多怪,而不是故作蠢言。
因为康德研究的只是笑,因而没有特别注意到假定性的游戏和现实生活中的意外之分。而今天,当我们拿它来研究幽默的笑时,就不可能不感到其局限了。首先就是,它不能划清滑稽的笑与幽默的笑之间的区别。其次,从方法上说,仅限于心理哲学的阐述,缺乏逻辑的实证性,而对于幽默作家或演员来说,则缺乏可操作性。
与康德不同,柏格森从个性心灵被歪曲这个角度得出结论说:“笑产生于‘镶在活的东西上的机械的东西’。”也就是在活生生的社会,活生生的人的言语、动作中看到“造作的东西,刻板的东西”,表现出某种“僵硬,它和内在生命不相调和”,就有“潜在的滑稽的因素”。在柏格森看来,这并不一定与期待落空有关,有时恰恰相反,如果一个演说者的思想丰富,变幻多端,毫无重复,而他的动作“却周期性地重复着,而且毫无变化”,如果“我”“注意到这个动作”,“等待这个动作产生,而它果然在我预期的时刻出现,那我就要不由自主地笑起来”。在这里,柏格森强调的不是期待的落空,而是期待的“落实”引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