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第三次全会强调,新形势下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具有极端重要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认真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1月11日至13日,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中央纪委委员115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检监察机关的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部分国有大型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负责同志,以及出席解放军纪检工作会议的同志列席了会议。会议总结了十六大以来反腐倡廉工作,研究和部署了2004年的任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吴官正代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政治保证》的工作报告。
1月12日,胡锦涛到会作了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的极端重要性,要求全党同志紧密联系加强和改进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他说,在全党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关键是要引导全党同志不断求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之真,务坚持长期艰苦奋斗之实;求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之真,务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之实;求人民群众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之真,务发展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实;求共产党执政规律之真,务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之实。一是要切实加强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求真务实的自觉性。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是坚持求真务实的根本准则。正确认识国情,按照国情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和开展工作,是坚持求真务实的根本依据。认识规律、把握规律、遵循和运用规律,是坚持求真务实的根本要求。要真正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更加自觉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更加自觉地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二是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把求真务实体现到各项工作中去。求真务实,要紧紧围绕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来进行,最重要的是付诸实践、见诸行动、取得成效。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紧密联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把工作的着力点真正放到研究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紧迫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党的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上,坚持以求真务实精神去抓落实,并在抓落实的实践中不断提高坚持求真务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三是要切实建立健全制度,为坚持求真务实提供体制保证。要坚持和完善各项学习制度、调查研究制度、联系群众的制度、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民主决策制度、各项公开办事制度,特别是要认真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以制度建设和创新来保证在全党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
全会认为,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有力的领导下,经过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会议认为,必须看到,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腐败分子只是极少数。同时也必须看到,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还比较严峻。对此,我们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
全会提出,要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的实践,既要从严治标,惩治腐败,又要着力治本,预防腐败;既要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又要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既要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又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必须坚持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更加自觉地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更好地适应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需要;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必须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败的整体合力;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推动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的创新。
这次全会还提出了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认真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会议还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领域、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中共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月17日,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外公布。中央为此发出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共5章,即总则、监督职责、监督制度、监督保障、附则,共47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由总则、分则、附则组成,共178条。《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起到重要作用。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一定要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严格执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自觉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正确行使党内监督的各项权利。
2月18日的《人民日报》社论称,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社论还说,这个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重要意义。社论认为,加强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长期任务。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随着《条例》的颁布,党内监督工作必然会不断得到加强。
中央召开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工作会议,胡锦涛指出“思想理论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根本”
4月下旬,中共中央召开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工作会议。工作会议期间,4月2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接见会议代表,并在讲话中指出:“思想理论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根本。”胡锦涛强调: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只有坚持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才能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凝聚全党全国人民为崇高的理想和目标而奋斗。胡锦涛在讲话中说,中央召开的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工作会议,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会议。开好这次会议,对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当今世界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军事等领域出现了一系列新变化、新矛盾、新问题,我国改革发展也面临着一系列新任务、新情况、新课题。我们党要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继续推向前进,就必须进一步高扬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伟大旗帜,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正是基于以上考虑,中央决定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这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战略任务,是中央加强党的理论建设的重大举措,意义深远,任务繁重。希望我国广大理论工作者继续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研究回答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为加强党的理论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军队党的工作条例试行,要求推进军队党委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和改进军队党的建设5月9日,中央军委公布经江泽民主席批准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军队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条例要求推进军队党委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和改进军队党的建设。条例共7章33条。这是新中国成立后我军第一部专门规范党委工作的法规,是军队各级党委开展工作的基本依据。条例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制定的,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了十六大报告和党章中的新思想、新要求、新规范,体现了新时期党中央领导军队党的建设的实践和理论成果,是贯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推进党委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实际步骤,是加强和改进军队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条例把确保党对军队绝对领导作为根本目的,具体体现到党委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职责、程序和制度等方面。以贯彻民主集中制和“十六字”原则为重点,形成了相互衔接、完善配套、操作性强的工作机制。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统一,在总结概括我军党委工作优良传统和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吸收近年来全军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条例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贯彻中央军委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紧紧围绕军队现代化建设这个中心和打得赢、不变质两个历史性课题开展工作,确保部队坚决听从党中央和中央军委指挥,确保部队建设的正确方向,确保部队的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确保部队战斗力的提高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条例对党委及其成员应具备的能力作出了具体规范。要求具备科学判断形势、从思想上政治上掌握部队的能力,领导部队现代化建设、指挥打赢高技术战争的能力,依法治军、严格管理部队的能力,求真务实、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从严治党、加强自身建设的能力。条例严格区分了全委会、常委会、书记和委员的职责,强调发挥全委会作用。还作了其他一些规定。
中央要求在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中,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6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央在下发通知时要求,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决策权;进一步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进一步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中央还要求:要加强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把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关系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并与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之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及时研究分析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县(市)党委和政府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常抓不懈。要把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考核评比民主法治示范村、“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严格考核,促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进一步落实。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依法办事有机统一于农村社会主义民主实践之中。村党组织要领导和支持农民群众依法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监督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实,及时听取群众的意见,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农村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尊重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带头执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村级组织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团结广大农民群众,齐心协力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强调,要认真总结执政能力建设经验,大力加强党的执政理论建设6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进行集体学习。会议邀请北京大学黄宗良教授、中央党校卢先福教授就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进行了讲解,并谈了他们的研究体会。
胡锦涛在会上指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我们党充分利用所面临的难得机遇、正确应对所面临的严峻挑战、从而完成所担负的历史使命的现实需要,也是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课题。各级党委和全党同志都要充分认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意义,坚持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不断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抓紧解决执政能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我们党在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长期实践中,进行了艰辛的探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执政成就,积累了丰富的执政经验。这些经验是几代共产党人经过长期探索和实践得来的,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和充分加以运用,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我国的历史文化、社会制度、发展水平与其他国家不同,对世界上其他政党执政的一些做法和措施,我们不能照抄照搬。但对它们在治国理政方面的有益做法,我们要研究和借鉴,以开阔眼界,打开思路,更好地从世界政治经济发展的大格局中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规律。胡锦涛强调,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过程,既是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实践过程,也是不断把实践经验上升为理论、深入把握执政规律的过程。党的执政理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执政理念、执政基础、执政方略、执政体制、执政方式、执政资源等主要方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执政理论与我们党执政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在总结历史经验和现实经验的基础上,开展全面、系统、深入的研究,不断完善我们党的执政理论体系。要组织广大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进行系统研究,不断取得新认识、新成果,不断认识和把握执政规律,努力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建立在对客观规律的深刻认识和自觉运用的基础之上。
中央隆重纪念邓小平100周年诞辰,高度重视邓小平关于党的建设理论8月下旬,在邓小平100周年诞辰之际,中央举办系列活动,强调邓小平理论尤其是关于党的建设理论的重要性。
8月21日至24日,根据党中央的决定,中央宣传部、中央党校、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和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召开邓小平生平和思想研讨会。会议收到学术论文近160篇,集中反映了近年来邓小平生平和思想研究的成果。来自各地的180多位专家、学者在会上进行了学术交流。研讨会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主持。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出席研讨会并发表讲话,他强调,加强邓小平理论的学习、研究和宣传,对于帮助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学习领会邓小平同志的光辉思想,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不断深化邓小平理论研究,努力推出一批有价值、有影响的研究成果,为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为推动用这一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提供有力支持。李长春还指出,深入研究邓小平理论是中央实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内容。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采取的重大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必然要求,是繁荣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首要任务,是党的建设的生命工程、基础工程。要把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研究重点,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把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最新理论成果贯穿到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建设、教材建设中,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队伍建设。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贺国强等在研讨会上发言,他们认为,邓小平同志在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对党的建设问题都作过许多重要论述。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他在领导全党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实践中,始终着眼于把我们党建设成为新时期具有强大战斗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成为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核心,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形成了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邓小平党的建设理论涵盖了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各个方面,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学说和毛泽东建党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军委委员、总政治部主任徐才厚,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陈奎元,中共四川省委书记张学忠也先后在研讨会上发言。薄一波同志作了书面发言。
8月22日,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大会,纪念邓小平100周年诞辰。会议强调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不懈奋斗。胡锦涛在讲话中深切缅怀了邓小平同志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建立的不朽功勋,高度评价了他为推进党领导的伟大事业和开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的不可磨灭的贡献,高度评价了邓小平同志的崇高品德、博大胸怀、卓越胆识和革命风格。他要求全党,要坚持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
9月16日至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中央委员会委员194人,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152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曾庆红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全面分析了我们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着重研究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一致认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要求。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在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国内外条件下,我们党要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必须大力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这是关系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课题。只有不断解决好这一课题,才能保证我们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
全会强调,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关键,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基础,努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总体目标是:通过全党共同努力,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成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执政党,归根到底成为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永远保持先进性、经得住各种风浪考验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
全会确定了今后一个时期内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各项部署。提出要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完善党领导经济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方式。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牢牢把握舆论导向,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优先发展教育和科学事业。要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要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不断提高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提高科学判断国际形势和进行战略思维的水平,掌握处理国际事务的主动权,增强同国际社会交往的本领,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全党要紧紧围绕上述任务,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建新机制、增长新本领,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使党的执政方略更加完善、执政体制更加健全、执政方式更加科学、执政基础更加巩固。
全会强调,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关键在于加强党的建设。要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领导集体,使党的基层组织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增强党的团结和活力。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关于同意江泽民同志辞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职务的决定》和《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关于调整充实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全会高度评价江泽民同志为党、为国家、为人民作出的杰出贡献。全会决定,胡锦涛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全会一致认为,这有利于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有利于加强军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
江泽民、胡锦涛出席中央军委扩大会议,强调要抓住军队党的建设这个关键环节9月20日,江泽民、胡锦涛出席在京召开的中央军委扩大会议。江泽民指出,胡锦涛同志任军委主席是完全合格的。他是党的总书记、国家主席,接任军委主席的职务顺理成章。希望军队始终坚定地听党话、跟党走、服从党指挥,永远保持老红军的政治本色,努力站在世界军事发展潮流的前列,不断巩固和发展高度的团结统一,切实履行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神圣使命。胡锦涛高度评价江泽民为党、为国家、为人民建立的卓越功勋。他强调,要坚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要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确保党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牢牢掌握部队;要坚持发扬我军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永远保持革命军队的性质和本色;要坚持以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统揽全局,加速军事斗争准备和我军现代化建设。胡锦涛指出,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高度评价了江主席为党、为国家、为人民建立的卓越功勋。江主席是我们党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从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到党的十六大的13年中,江主席紧紧依靠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从容应对一系列关系我国主权和安全的国际突发事件,战胜在政治、经济领域和自然界出现的困难和风险,保证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航船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破浪前进,为坚持和发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作出了杰出贡献。胡锦涛强调指出,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军建设和发展的首要问题。我们对这个问题要始终关注、抓住不放,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含糊和动摇。要抓住军队党的建设这个关键环节,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部队各项建设的首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确保政令军令畅通,确保全军官兵坚决听从党中央和中央军委指挥,坚决同党中央和中央军委保持一致。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郭伯雄主持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曹刚川,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军委副主席徐才厚出席会议,中央军委委员梁光烈、李继耐、廖锡龙、陈炳德、乔清晨、张定发、靖志远等出席会议。
中央决定从2005年1月开始在全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10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并决定从2005年1月开始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会议认为,中国共产党成立80多年来,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了革命、建设、改革的辉煌成就。在这一历史进程中,我们党高度重视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高度重视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保持党的先进性,关系党执政能力的提高和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会议指出,党的先进性要通过广大党员模范行动来体现。新形势新任务,对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全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重要举措。会议强调,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要紧密联系改革发展稳定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实际,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组织广大党员学习贯彻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要认真解决党员和党的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影响本地区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与群众生产生活和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要通过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切实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中央作出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决定
11月下旬,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通知,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意见分七个部分: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正确把握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三、进一步明确街道、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四、坚持把服务群众作为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重要任务;五、不断扩大党在城市工作的覆盖面;六、建立和完善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协调机制;七、切实加强对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要把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开创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新局面。街道、社区党的建设要努力实现“五个好”的目标要求:(1)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能够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作。(2)党员干部队伍好。街道干部、社区工作者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共产党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3)工作机制好。街道、社区党组织工作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完善。(4)工作业绩好。社区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社区治安良好。(5)群众反映好。社区群众和驻区单位对街道、社区党组织的工作满意,街道、社区党组织得到社区群众的拥护。要及时调整、健全社区党组织。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区,都要单独建立社区党组织。尤其要重视及时在城市新区、开发区和新建居民区建立社区党组织的工作。在调整社区设置时,要同步调整、健全社区党组织。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要将街道、社区党的建设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之一,纳入当地党建工作的整体布局,与农村、企业、机关、学校等其他领域党的建设有机衔接起来,按照“五个好”的目标要求,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要及时研究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