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中小企业如何合法经营-学会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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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营业登记及其范围

按照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市场经营主体中的自然人,是指在市场中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以营利为目的的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性质的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部门根据市场经营主体法律地位的不同,对不具备法人资格经营单位的自然人性质的企业进行营业登记管理。作为个人投资者打算成立自然人企业就应该首先搞清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这类企业的市场准入的规定及程序。

1.营业登记范围及特征

营业登记是指注册管理机关对市场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又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资格的市场经营主体——自然人进行审查核准,并颁发《营业执照》确认其合法经营权的登记行为。按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营业登记企业范围具体包括:

其一,企业法人所属的分支机构。

其二,半紧密型和松散型联营企业。

其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自然人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其四,个体工商户。

其五,其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等。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法制体系的不断完善健全,需要进行营业登记的市场经营主体呈不断增加的趋势。尤其是以公司形式出现的企业,其子公司、分公司的大量增加;个人独资企业的迅速发展,都将会使营业登记的范围日趋扩大。

2.自然人性质企业及其特征

自然人性质的企业是指在市场经营中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以营利为目的的个体工商户以及自然人性质的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市场经营中的自然人不仅具有普通自然人(公民)的一般特征,如具有平等的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等。而且还具有普通自然人所没有的特征。主要表现在:

其一,市场经营主体中自然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利润;

其二,市场经营主体中的自然人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并经国家授权的登记主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才能进入市场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