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处罚程序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认违法事实、依法对有违法行为的企业等市场主体进行行政处罚的必经过程。这一过程分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种。
1.处罚一般程序
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为:立案、调查与检查、审批与定案、监督与执行等过程。
其一,立案,立案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案件来源进行审查,根据有关规定,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需要依法追究违法企业等市场经营主体的行政责任,而决定对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的活动。立案是整个处罚程序的开始。
其二,调查与检查。调查与检查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运用各种专门的方法和实施有关措施,发现和搜集证据,查清违法事实,查获违法行为人的过程。这里所指的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等。
其三,审批与立案。审批与立案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职权的分工对案件进行核审、批复的活动。定案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经过审批的违法案件的定性和处罚。处罚决定书是处理决定的书面形式,一般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违反法律法规的事实和证据、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名称和做出决定的日期。
其四,备案。备案是指有些违法处理的案件要报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2.处罚简易程序
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法事实清楚、确凿,情节简单的违法行为,给予法定的较轻的行政处罚时所适用的比较简单的处罚程序。在行政处罚中设置简易程序,即当场处罚,主要考虑到行政违法行为的特殊性。一些情节简单的违法行为,不必经过较复杂的一般程序,当场就可以处罚,从而可以提高行政效率。根据有关规定:违法情节简单,事实确凿,后果轻微,影响较小,不需要立案调查并有法定依据,对自然人处以50元以下,法人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当然,简易程序并不等于没有程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运用简易程序时,也是依法进行的。中小企业创业者对此决不能掉以轻心,以防止受到轻微处理,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经济户口”记载中出现不光彩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