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申报的条件,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其申请企业进行评价。
1.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企业合同管理水平,包括: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合同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合同管理各级负责人职责落实情况、合同管理人员岗位资质情况、合同管理人员业务考核情况、合同条款的规范和格式合同的应用水平,以及合同签约率。
2.企业合同履约能力
企业合同履约能力,包括:企业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企业现金流动负债比、企业总资产报酬率、企业净资产收益率,以及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
3.企业合同履行状况
企业合同履行状况,包括:企业合同履约率、企业合同变更率、企业合同履约率变动指数、企业合同履约客户满意度、企业之间逾期账款比率,以及企业逾期贷款比率。
4.企业社会信誉
包括企业依法纳税情况、银行信贷资金偿还情况,以及企业是否被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的情况等。
参加“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企业符合上述标准,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查、考核,确认其具备加入“守合同重信用”的资格后,报当地政府批准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并颁发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