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坑儒是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统一思想文化而采取的两项重大措施。在诸侯割据称雄的战国时代,制度混乱不已。秦统一以后,采取种种措施在政治、经济上巩固统一。但是,仅仅实行政治上和经济上的统一,对于巩固中国上的第一个庞大的封建专制帝国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实行思想上的统一。这一措施强化了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给中国思想文化史带来了第一场重大灾难。
公元前213年,也就是秦始皇统一中原后的第九年。一天,秦始皇召集文武百官及有名望有地位的博士一起讨论分封制利弊。在场的文武百官无不颂扬秦始皇的功德。秦始皇听了,心花怒放,得意万分。有一个叫淳于越的博士却说:“陛下,我听说殷周两代的国王传了一千多年,他们分封子弟功臣做诸侯,诸侯辅助中央朝廷,那个制度本来很好。如今陛下统一了中原,子弟却毫无地位和实权,他们无法辅助朝廷,一旦发生贼臣谋反的事情,谁又能挽救得了局面呢?凡事不按照老规矩去办,就不能够长久。请陛下还是重新考虑分封子弟的事情才好。”
这时,已升任丞相的李斯对淳于越以古非今的论调进行了激烈的驳斥。他说:“古今时代不同,情况也随着时代而变化,各朝代采用自己的方法治理国家,绝不能再拿古代的制度到今天来实行。如今天下已安定,法令统一,老百姓应当努力生产,读书人应当努力学习现行的法令制度。可现在一些读书人,不学习当代的东西,总是死抱着老一套东西不肯放弃。他们根据古书上的记载来攻击当前的政治制度,扰乱人心。像这样下去,不加以禁止,对于陛下的统治是很不利的。”
李斯向秦始皇提出焚书的建议,他认为社会上流传各种各样的书籍,是造成思想分歧的根源。秦始皇觉得李斯说得有理,于是就下令焚书。
凡不是秦国的历史,一律烧掉;不是政府任命的博士官收藏的《诗经》、《尚书》、百家语,都集中到郡,由郡守、尉监督烧掉;医药、卜筮、种树一类书籍不在禁止之列;以后有人敢议论《诗》、《书》的,处以死刑;以古非今的将被灭族;官吏或其他人见到而不举报的,与犯人同罪。命令下达后三十天不焚书的,脸上刺字,罚服劳役。
焚书令发布以后,各郡各县的官吏不敢怠慢,他们派出士兵和差役,到老百姓家中挨门挨户收缴书籍。于是,大批古代文献、典籍被付之一炬,使中国的文化事业遭受了一次大浩劫。
秦始皇的焚书令,引起许多读书人的强烈不满,他们大造舆论,谩骂、攻击秦始皇的暴行。公元前212年,有两个替秦始皇求长生不老药的方士侯生和卢生,偷偷地议论说:“秦始皇野蛮专横,刚愎自用。他在灭亡六国后,自以为是从古以来最了不起的君主。他靠残酷的刑罚来统治天下,大臣谁也不敢说真话,像他这样贪图权势的人,我们还是不要为他觅求仙药的好。”两个人商量后,就偷偷逃走了。
秦始皇得知后,十分生气,他决定惩治这些敢于反抗,用“妖言”蛊惑百姓的儒生。
秦始皇命令御史大夫亲自查办,先后逮捕了四百六十多个方士儒生。秦始皇叫人在咸阳城外挖了个大坑,把他们全部活埋了。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焚书坑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