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民间文化的慈风孝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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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各式各样的约定

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浙江等九省的民间还有另外一些约定,以示慈风孝行。这些约定有的是在固有的节日或节气,有的则没有固定的日期却因岁月的积淀而被固定了一个称谓,有的则既不固定日子又没有被赋予一定称谓。根据记载的史料分析,这些约定有的只是流行于一个地区或是小邑的特色节日,既没有契约,又没有责罚,却规范或者影响着这个地区的每一个人抑或每一户家庭,甚或一邑众乡村的言行。

四月乌米饭

旧时,浙江、江苏、湖南、湖北、安徽等省的民间流行吃乌米饭的习俗,时间在每年的农历四月初八前后。此俗源于孝子沉香敬母的传说。

传说汉朝时,有个名叫刘向的读书人,进京赶考路过华山神庙。神庙内供奉女神——华岳三娘。刘向向神卜问自己的功名前途,便举起神案前的签片,往空中一抛。不料,签片不是掉在地上,而是飞到屋梁上悬挂起来,刘向好生奇怪。

原来,华岳三娘将赴王母娘娘蟠桃会,神庙的判官小鬼作不了主,便施了这样的缓时之计。刘向不知就里,便叫书童掀开神帷,看看神帷里供奉的神祇究竟是什么模样。书童一把掀开神帷,只见神座中央坐着一位美丽非凡的女神,两旁站立的是体态轻盈的侍女。刘向一见,痴念顿生,便从囊中取出笔砚,磨墨蘸毫,在神帷上写下了四句诗——

仙姿玉貌岂寻常,说甚西施共王嫱;

若非木雕金装像,不羡蓬莱羡鸳鸯。

刘向题罢诗句,收拾好笔砚,仍带领着书童,赶考去了。

再说华岳三娘赴宴回来,一见神帷上的诗句,心中恼怒,便操起一把青锋宝剑,欲赶去诛杀亵渎神明的书生。可一见刘向风度潇洒、仪表非凡,不由萌生爱意,于是设法截留刘向。之后,两人参拜天地,结成夫妻。华岳三娘送刘向三件宝物,刘向回赠沉香一块,希望三娘能生个男孩,取名“沉香”,后又上路赶考。

转眼又到了王母娘娘庆寿的蟠桃盛会。华岳三娘因有身孕,装病没有赴宴。她哥哥二郎神在蟠桃盛会上多饮了几杯,与何仙姑开玩笑,说其体胖像孕妇。哪知刺激了何仙姑,说他自己妹子私嫁凡人,才身粗腹大。

二郎神一听,二话没说,赶到华山,责问妹妹。自然是话不投机,兄妹厮杀起来,三娘打不过二郎神,只得且战且退。而二郎神一边追赶,一边念动咒语,忽地蹲坐下来,将身子一伸,变成万丈高,两手把华山轻轻提起,向三娘头上猛压下去,这样,三娘被困于黑风洞,二郎神紧锁洞门,还派了夜叉小鬼看守。之后,三娘生下一个儿子,依照刘向所嘱取名“沉香”。待孩子稍大,三娘又将沉香袋系于儿子的脖颈上,并咬破指头,嘱托山神土地,送去扬州寻认父亲。

沉香长大后,了解到自己的身世,便去华山探望母亲。每次去给母亲送饭,到了洞口,白米饭却全被夜叉小鬼抢去吃了。后经仙人指点,沉香摘取山上一种叫乌米瓣的嫩蕻叶,在臼中舂成厚糊状,加水搅拌,使液汁溶入水中后,滤去叶渣,再将糯米在乌米瓣水中浸泡一夜,滤干后拌上白糖,或再撒一些芝麻,煮成青黑色的乌饭送往,夜叉小鬼便不敢吃了。沉香母亲这才得以饱食。后人颂沉香孝思,竞相效仿,纷纷在四月初八前后做乌米饭,或供奉祖先,或馈赠亲朋尤其是年长者,或一家人团聚在一起共同品尝。

立夏露天饭

浙江三墩、临平地区,旧时有立夏“烧吃露天饭”习俗。立夏这天,农家扶老携幼,到野外的露天挖土搭灶,烧煮饭菜,并在露天饮食,类似当下的野餐。有意思的是,这一俗称“烧吃露天饭”的习俗,所用大米不是从家里带去的,而是立夏那天早上烧饭前向邻里、亲朋好友挨家挨户乞讨而得。而被讨者也乐意施给,每家每户会给一小盅。蔬菜也不是自带,而是到野外去他人各家菜园摘取的。据记载,有些地方烧吃露天饭,还有向肉店老板讨肉的习俗。据说,老板若不给,必会影响来年的生意,因而肉店老板往往很慷慨大方,向讨肉者作情感投资,常在立夏节的前一夜先将肉切成小块,以备第二天别人来讨要。

立夏,是二十四节气之一,立夏之后各地也就纷纷进入了夏季。有些人在夏季身体不适,食欲不振,出现神倦身瘦之类的症状,谓“疰夏”。立夏烧吃露天饭,以使夏天不疰夏。

宁波有关疰夏的谚语,曰“立夏胸挂蛋,小人疰夏难”。于是,宁波地区的长辈们会给孩子们打一两只五彩蛋套,在立夏那天装上茶叶蛋挂在孩子们胸前。同时,宁波的民间还有用五颜六色丝线编成各种花绳(俗称“立夏绳”)系于孩子手腕或发辫,谓此可消暑祛病,预防疰夏。

神农尝新节

湖南的一些地区在农历六月六这一天,有尝新、过吃新节的风俗。传说这一天为神农氏生日。节前,出嫁女儿要回娘家做客,所送的礼物是自制的食品。一般回娘家前,主妇们在各自的田里收获成熟的谷穗,碾成米,并与家里陈米掺和煮成饭,寓意新搭老,吃不完;有的将新谷穗吊挂在火炕或神龛上,以示请神农氏和祖宗看一看自己的硕果,并请神农氏继续保佑,迎来好收成。其间,各家还根据自家的经济条件置一桌酒菜过节,菜有肉、鱼、鸡等,尝新前,先把食品摆在神龛前,烧香烧纸,洒祭一番,先祭天、祭神农氏,后祭列祖列宗,以表敬意,以祈求风调雨顺,人畜平安。各家尝新时,长辈坐上席,首先举筷,晚辈祝福老人“见新百岁”。

在湖南新化县一些乡村,尝新节上还杀猪宰牛,并炒些新鲜蔬菜,举行家宴,或邀请亲朋好友来家里吃饭。

各时女儿节

考察中心的民俗志书中记载了不同时间的迎女节。以岁时次序排列,最先的是山东烟台,正月初三为迎女儿节。这天,女儿一家归宁,女婿及外甥向岳父母礼拜,而岳家则要设席宴请女儿一家。

南京民间有母亲送夏、送冬、送灯的习俗。女儿出嫁后的夏日,母亲要送纱罗衣服给女婿与女儿;冬天,则要送炭火盆与手炉,每年的灯节,母亲还要送各式新灯到女儿家。对此“三送”,民间有女儿节之称。

河北石家庄地区亦有岳母向女婿馈赠重阳菊花糕的习俗,但不称女儿节而称追节。

在旧时,豫东与豫南的农村,每年的六月初一至初六,母亲要把出嫁的女儿接回家,款待后再送回婆家,民间称此俗为“闺女节”。河南俗语“六月六,请姑姑”与“六月六,挂锄勾,叫了大姑叫小姑”说的就是闺女节。

除考察中心的女儿节外,旧时的北京地区,一年中有两个女儿节,一个在五月,一个在九月。五月的女儿节是母亲为未出嫁的闺女过的,这月头五天,母亲打扮小闺女,簪以榴花。而九月的女儿节,则是为已出嫁的女儿过,一般是母亲制作花糕,送给归宁的女儿,或与女儿全家一起品食。

与北京地区一样,陕西咸阳地区一年中也有两个迎女节,一是农历的六月初六,二是农历的九月初九。六月节,是岳父母迎女儿一家归宁,女儿一家回来时,岳父母还要向女婿馈赠纱葛、夏服之类的礼品;九月节与北京类似,岳母特制重阳糕赠送女儿一家。

为了报答母亲的慈爱,北京有个报娘恩的旧俗,农历十一月,出嫁的女儿大多要归宁,为母亲洗涤被子与衣服,打扫屋院,以示干干净净过年。

从上述各时女儿节的礼俗,不难看出母亲对女儿的牵挂。而报娘恩的旧俗,则体现了女儿对母亲的孝思。

重阳双重节

河南的驻马店上蔡县与南阳市西峡县先后被中国民协授予“中国重阳文化之乡”称号。众所周知,农历九月九是传统节日,俗称重阳节,此节以登高赏菊敬老为特色。在西峡,有关重阳节的传说较为特别。据传,东汉安帝年间,爱妃李娘娘受闫氏所害,经秦楚古道逃至重阳店,在农历九月九这天生下一女,取名重阳女。几年后的一个秋天,李娘娘死于一场大瘟疫。重阳女长大成人后,与当地百姓在农历九月九那天斩除瘟魔为母报仇。因除魔有功,重阳女被安帝封为重阳公主。之后的每年九月九,重阳女把民间的菊花、茱萸和菊花酒、茱萸酒带回京城孝敬父皇,渐渐地,重阳节习俗由民间传入宫中,又从宫中传遍中华大地。重阳公主百岁而亡,当地群众为其修了重阳寺,年年重阳节前去朝拜。从重阳女到重阳公主再到重阳寺,西峡县因传颂和敬拜这位女性,故又把重阳节称为女儿节。这样的“九九·重阳节”就被赋予了双重节日含义,即老人节与女儿节,前为晚辈对长辈的孝,后是长辈对晚辈的慈,重阳节乃为慈孝节也。

多样的杂俗

山东牟平等地,有收露水墨点小儿额的习俗,名曰“天灸”,谓用瓷器贮百草头露,磨浓墨可治百病。如果遇父母病疾,山东潍县(今潍坊市)等地有端午节向城隍神许愿代罪的习俗。据记载,五月初一,城隍神出巡,“许愿者枷锁铿然,赪衣满路,或以银钩挂臂,缀以盘香,以木拐自两腋撑之,谓之‘挂盘香’,多挂者有十余盘之最,诚心许愿则灵验”。

安徽宿松县、浙江钱塘县等地还有冬至节女红试线,并向舅舅、姑姑等长辈送鞋袜的习俗。

湖州地区有鸟屎落在身上要死的迷信说法,但据说乞丐可以免死,于是此地的民间,若遇到鸟屎落在母亲身上,其子女要代替父母装扮成乞丐模样,挨家挨户讨满“百家饭”,让父母吃后消灾;若遇上鸟屎落在子女身上,则反之。

考察中心的民间十分注重礼仪,其中舟山群岛的礼客习俗很具典型意义。据记载,海岛居民对于来自异乡客地的人特别敬重,大凡上门求宿的异乡客商或避风难胞,舟山人一般都以一宿二餐相待。很多小岛上,人口不多,居住集中,往往一家有客,全岛接待,诸如此类的民风厚俗世代相传,延续至今。舟山民间除礼待异乡客外,还特别尊敬师长。旧时的学生称启蒙老师为“开笔先生”,并视开笔先生为父辈,每逢节日必送食品和蛋。若遇学生升学、外出赶考、做营生、结婚之类的喜事,必请先生吃酒;若遇重大事宜,如书写分家契书、给婴儿取名字、婚嫁喜事书写对联等事,都请老师代劳,有的渔农家书信往往也请老师代笔。

分家的习俗

谚语“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讽刺了重财轻义的现象,分家似乎成了慈风孝行的试金石。无论在古代,还是在当下,无数家庭因父母的遗产问题而貌合神离,甚至兄弟姐妹反目形同路人。导语所述的邻家兄弟为争母亲仅留的一把旧藤椅反目,结果劈藤椅一分为二而平息,虽是个案,但决非孤案。那么民间分家真的都如此见利忘义吗?非也,笔者在做慈城冯氏家族的田野调查时发现,槐花树门头冯氏四房子孙数辈不分祖产,数人共享祖传房产数百平方,直至20世纪70年代,房屋因年久失修衰败,长房长孙才建议卖掉,并放弃继承权,结果二房、四房的子孙均称放弃,冯氏四房子孙不仅没为继承祖产失和,还团结一心,互相关心,实是“邑有董孝子遗风,人知孝爱,乐循理事旧矣”。

河北太行山区高邑县有“父家之讨,父家之还”的民间约定。即人家欠父亲的,子女可以去讨(事前分好数量和具体债户);父亲欠人家的,在分家时平分给诸兄弟负责归还,既有某兄弟多得一份家产而多分担相应的债务,也有某兄弟少得一份家产而少分担或不分担相应的债务。

分家也可称“兄弟析产”,大多是按兄弟平均分家产。析产时,约同家族长辈或乡邻中之洞达事理者,将父母的家产匀配数份,有由长让幼择取者,也有由拈阄判定者。父母的家产分定后,书立字据,曰“分单”,诸兄弟各执一张,以为凭证。至异炊后,亲友中多持食品来探视一次,俗称“燎锅底”。

分家后,父母多采取吃轮家饭的办法。轮家饭多数为半月一轮,也有五天一轮的。轮到时必备稍好的菜肴,要把上座留给父母,父母未入席动筷,子女不得先吃。个别长寿者,子亡,便在孙子家吃轮家饭。

四时八节的约定,是以一年为周期,各时节对特定行为的规范。这些规范是民间的智慧,从细小琐碎处告诉人们怎么处理亲人间、亲族间的关系,怎么处理乡亲间的关系。礼仪是人际交往的一种艺术、一种交际方式或交际方法,而上述的那些蕴含着慈风孝行的四时八节礼仪,是人际交往中种种律己敬人的风俗习惯,也是有关为人父母、为人儿女的担当与责任,还有幼对长须牢记的养育之恩。

综上所述,考察中心的慈孝民俗蕴于每一个体的祈福之中,感恩与崇敬是每项礼仪的主旋律。敬天、敬地、敬祖先,谢父、谢母、谢兄长,每一个体的言行蕴含着慈风孝行,于是乎长者的慈风孝行又代代相传烙印在其子孙的心间。渐渐地,这些烙印演化成为民间群体性的慈风孝行。

§§第三章 百行百业的印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