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历106年,2月,18日,圣山艾梅林尔的月色湖旁。
“你要再吃点这些四季果吗?”女孩现在问他。
“不要了,多谢你。味道好极了。”
“再吃一点儿吧。”
“我想喝老乔丹的昂如酒了。”
“酒对你可没有好处。”
“我想那种味道了,你知道每个佣兵都是喜欢喝酒的。”
“可我现在也是,我就不喜欢……”
“哦,我忘记了。”
“也许再过一会”,他想,“我就会得到我所要求的一切。只要那些穿着长袍满嘴谎话的家伙们说的都是真的,就算因为我从没信仰过他们传颂的东西,先要饱受磨难,然后总能到达能满足一切愿望的地方吧,可是,等等,既然那些都是满嘴谎话的家伙,我还信他们什么……“
哎,他累啦。太累啦。他想睡一会儿。他静静地躺着,死神却在没有光顾过,它准是上另一个地方溜达去了。
也许是暴风的王城,可是,他从来没有爱过那个地方。要么是灰暗的潘帕斯都,那里的风沙总是那么的大,蔽天的尘土遮掩了所有的善良或是美好的东西,只是灰暗的叫声和那些令人烦躁的喧嘈。好吧,他却喜欢这个灰暗的城市,喜欢这个城市里那些腐败的、肮脏的一切,他不也是其中之一么,他觉得。
还有那个身上长着荆棘的法师,那个总是沉默、一声不吭的家伙,有人说那个家伙多么的厉害,多么的能操控火焰的法术,还有人炫耀着加入了那个家伙的佣兵小队。
可要不是那个笨蛋打翻了那杯、自己的从老乔丹那儿接过的昂如酒,他永远不会搭理到这个混蛋。他从来不害怕任何一个法师,在那些家伙做完他们那些复杂、可笑的姿势、念完那些漫长的法咒之前,他至少有二十钟办法扭断这种家伙的脖子,可是,那个混蛋却直接上来像疯狗一样咬他,爪子里还冒着火焰。法师,不都是些脆弱的快要能顺风摇摆的笨蛋么……
好吧,那个家伙真难缠,要不是他去酒馆从不带上他的重剑,他也一定不会吃那么多亏,不过,那个混蛋也一定好不到哪去,他想。
他就这么认识了那个混蛋,然后一起喝酒,一起完成那些该死的佣兵任务,都是那些王宫里的杂碎给予的任务,这是多么可笑的事啊……
那个家伙叫什么来着,他想不起来了,这几天那些时不时光顾的痛苦开始吞噬他的记忆。
“或许等你好了,我们再回到潘帕斯都,要么去别的地方,别的地方也一样会有昂如酒的,”女孩的眼睛被某些东西湿润着,可是她还是努力的不让那些东西滴落下来。
“是么,还是回潘帕斯都吧,我喜欢那里的灰暗,要是我还能回去的话。”他说,“还记得我给讲过的一个故事么,那个故事里的主人公是一个骑士,可是却经常不体面的遵守礼节,每当他面前的敌人是法师的时候,他绝对不会先优雅的行什么骑士的礼节,也不会高喊什么英勇无畏的口号,而是直接在对方的吟唱完成之前、就用一切能想到的办法去扭断对方的脖子,那怕是最下流、卑鄙的手段,要是当他发现做不到,他就立即逃的远远的。从不在乎什么体面,后来那个骑士虽然经历了很多战斗,但却一直奇迹的活了下去,直到最后老去……哈哈……真是不体面的小人物……”
……其实,要么去死,要么就活着,活着、活着才能机会去什么尊严的体面……
夜,就那么慢慢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