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是我国的基础能源和重要原料,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近年来,我国原煤产量屡创历史新高,但仍供不应求,煤炭的高速增长仍满足不了需求的更高速发展。虽然我国煤炭资源丰富,但资源分布不均,优质资源较少,后备可采储量不足,尤其是精查煤炭资源储量严重不足。
一方面是广阔的煤炭市场需求和国民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另一方面是煤炭生产供应的不足。煤炭资源是煤炭企业生存的基础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谁占有了资源,谁就占有了财富。作为在市场竞争中跌宕起伏的煤炭企业都不同程度的认识到了这一重大商机,把煤炭资源开发提高到保证企业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纷纷走出去进行资源开发,扩大资源占有量。研究如何对煤炭资源进行有效的开发和管理,是煤炭大集团应当予以高度关注的重要问题。
我国煤炭资源区主要集中在陕西、山西、内蒙、宁夏、新疆、贵州等省份和自治区,这些地区应当是重点选择的煤炭资源开发目标区。同时,由于这些煤炭资源区的资源存储条件、交通基础设施、市场前景、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等都存在较大差异,选择煤炭资源目标开发区时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市场导向原则。对煤炭资源开发,必须坚持市场导向原则。在论证对煤炭资源开发项目之前,首先要进行广泛的市场调研,对目标开发区现实的、潜在的、以及通过开拓可以创造的新市场分层次进行分析,预测市场容量,分析竞争对手的实力及交通运输状况,确定本企业开发煤炭资源的策略。
(二)效益优先原则。对煤炭资源开发的目的是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没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其他因素都不能作为项目上马的充分理由。原则上对煤炭资源开发项目的投资回报率最低应不低于10%。所以,在评价项目的效益时,一定要认真研究资源赋存条件和开采技术水平,预测开采成本。同时对当地政府的相关政策进行分析研究,以作为决策参考依据。
(三)综合开发原则。从煤炭企业的发展趋势分析,对新的煤炭资源开发,很难再沿用传统的方式进行单一的煤炭生产经营,更多的情况是综合开发。坚持煤基产业链开发模式,实施同心多元战略,即根据条件许可选择煤电、煤化工等产业链链条。
(四)战略性原则。所谓战略性原则,一方面,对新的煤炭资源开发项目必须符合大集团的总体战略要求,应服从、服务于总体发展战略,是对集团总体战略的完善和提高;另一方面,实施新的煤炭资源开发项目时,要认真研究国家宏观经济背景、产业政策以及地方政府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从更为宽泛的系统和空间审视新的煤炭资源开发项目的社会经济价值和长远的战略意义。
(五)时效性原则。一是面对有限的煤炭优质资源,要采取灵活的工作方式,积极做好当地政府的工作,尽快获得开发权;二是开发权获得后,要早开工,早见效益。否则,机遇稍纵即逝,就可能由主动变被动,或者由被动变为更加被动;三是长期超量占据煤炭资源也是要负担成本的,是有风险的。
(六)安全性原则。任何煤炭项目建设都有风险,如技术风险、安全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等,要建立风险识别、预警、防范、过程控制为主要内容的风险防范机制,在调研、决策、管理、监督等环节上加强风险防范,提高对新的煤炭资源项目开发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