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着故乡的莫言
2002年3月与《羊城晚报》记者陈桥生对话
记者:小说家以故乡为写作背景,古往今来不乏其人,因此而获得成功的也大有人在,如马尔克斯、福克纳等。但似乎并无人像您那样走得彻底,所有的小说都以高密东北乡为背景。莫言:小说家笔下的故乡当然不能与真正的故乡画等号,故乡高密在我的创作世界中,刚开始还有现实的意义,越往后越变得像一个虚幻的遥远的梦境,实际上它只是我每次想象的出发点或归宿。最早使用“高密东北乡”这个概念是 1985年在军艺念书时,当时也没有十分明确的想法,就在《白狗秋千架》这篇小说里,几乎是无意识地写出了“高密东北乡”这几个字。后来成了一种创作惯性,即使故事与高密毫无关系,还是希望把它纳入整个体系中。但我也觉悟到一个问题:一个作家故乡素材的积累毕竟是有限的,无论在其中生活多久,假如要不断用故乡为背景来写作,那么这个故乡就必须不断扩展,不能抱残守缺炒剩饭。要把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故事、细节、人物等都纳入到故乡的范围里来。后来我给故乡下了一个定义:故乡就是一种想象,一种无边的、不是地理意义上而是文学意义上的故乡。
记者:自21岁离开故乡后,当兵、创作、走南闯北,如此丰富的人生经历却似乎很少直接进入到您的小说中,这些经历对于您的故乡写作有怎样的关联?
莫言:海明威就说过,不幸的童年是作家的摇篮;当然,幸福的童年也是作家的资源。一个人的童年时期,正是世界观、思想的形成发展时期,求知欲旺盛,记忆力最好,如果童年不幸,有可能获得一些独特的感受和经验,而这些独特的东西,恰好是最富有文学意义的。至于当兵以后的生活,则变得趋同化、政治化、格式化、整齐划一,单调,好像后来的生活与文学是断电的。游子返乡式的写作,从“五四”以来一直是创作的重要主题,每个作家都有类似的写作。沈从文更典型,离开湘西就无东西可写,或根本写不好,但一写湘西,立时在文坛上显得非同凡响。而他当了教授后,写起大学生活就缺乏个性,一般化了。他写湘西,写船上的船夫、吊脚楼的妓女,一个个活生生的人物呼之欲出,让我们眼前立刻想象出自己的湘西,感到一种水汽,一种泥土气息,吊脚楼的颜色、形状都可想象出来,这样的作家就是找到了故乡,找到了自我,找到了童年,找到了根。为什么作家都要用作品寻找故乡?因为他们离开了故乡。试想,如果沈从文不离开湘西,可能也写得不错,但肯定形成不了一种居高临下的目光,他不会用一种比较的态度来看故乡。他背井离乡在上海、北京闯荡,接受了现代文明的熏陶,再回头来观照过去的生活,眼界就比原来高得多。《透明的红萝卜》是以我当时生活的经历、感受为基础生发的一部小说,记忆中那个涵洞非常高大,但后来我带着电视台的记者去拍这个涵洞时,才发现它原来那么矮小,一方面可能是人长高了,一方面在城市里,看到的都是高楼大厦,再回头比较农村的草房、童年记忆中高大的涵洞,马上就觉得过去的记忆很不真实,童年的东西迹近梦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