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切实做好“厂务公开”的工作
厂务公开制度
厂务公开是指企业事业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与本单位发展和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通过适当形式向广大职工公开,吸收广大职工参与决策、管理和监督的民主管理制度。厂务公开是企业民主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延伸和发展。
1998年七八月间,天津、河北、辽宁一些国有企业率先推行厂务公开并取得明显成效,对此,胡锦涛、尉健行、吴邦国连续八次批示,对厂务公开这一做法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随后,许多省市开始试点推广这一制度。1999年4月,在天津召开了全国厂务公开经验交流会,许多国有企业介绍了开展厂务公开的有益经验和做法,尉健行、吴邦国做了重要讲话。9月,在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在国有企业中要实行厂务公开,随后厂务公开在全国迅速发展。
厂务公开的实施
(1)实行厂务公开是推进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和依靠职工办好企事业的重要措施。
(2)实行厂务公开是推动企事业单位改革,履行工会“两个维护”职能的重要内容。
(3)实行厂务公开是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密切干群关系,调动和发挥职工群众和经营管理者两方面积极性,促进企事业单位发展的重要前提。
2.实行“厂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
实行厂务公开的指导原则
(1)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工会十五大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
(2)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实事求是、注重实效,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和保护商业秘密。
(3)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动员职工广泛参与。
(4)必须与企业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职工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结合起来。
实现厂务公开的总体要求是建立健全“一个体制、三个重大、六个规范、九项公开”的运行机制。
建立健全厂务公开的领导体制
(1)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对厂务公开实行统一领导。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各方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指导协调工作。
(2)行政主体到位:行政是厂务公开的主体。行政一把手是第一执行人,要把厂务公开纳入行政日常管理工作中,并为厂务公开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和工作条件。
(3)工会主动配合:工会是厂务公开的主要运作部门。具体承担厂务公开的日常工作,起草厂务公开的具体工作方案和计划,与有关方面积极配合组织实施。
(4)纪委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是厂务公开的重要监督检查机构。对在厂务公开中暴露出来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
(5)职工积极参与:职工是厂务公开的评价主体。以职工的满意度作为厂务公开的评价标准。
在内容上重点突出“三个重大”公开
(1)企业改革、改组、改制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公开。
(2)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公开。
(3)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的公开。
加强厂务公开工作的“六个规范”
即从六个方面对厂务公开工作加以规范管理:
(1)规范公开形式:对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和以厂务公开栏、厂情通报会、民主审议会等重要形式进行规范。
(2)规范公开内容:对“三个重大”的公开内容进行规范。
(3)规范公开时间:根据不同情况和内容,实行定期或随时公开进行规范。
(4)规范公开程序:对事项(问题)的提出、确定、公开、落实、检查与监督考核等进行规范。
(5)规范监督机制:对公开的组织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及反馈落实情况等进行规范。
(6)规范公开档案:对厂务公开的有关资料、文件等实行归档管理进行规范。
3.做好“厂务公开”工作的主要方法
做好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
(1)企业改组、改制方案。
(2)调整、搬迁方案。
(3)并、破产方案及清产核资情况。
(4)重大技术改造方案。
(5)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6)投资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
(7)企业裁员。分流、安置方案等重大事项。
搞好企业生产经营管理
(1)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完成情况。
(2)财务预决算。
(3)企业担保。
(4)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5)企业大宗物资采购。
(6)工程项目招投标。
(7)产品销售和盈亏情况。
(8)承包租赁合同执行情况。
(9)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落实情况。
(10)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等。
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1)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
(2)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3)职工提薪晋级、工资奖金分配\奖罚与福利。
(4)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
(5)职工招聘。
(6)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
(7)评优选先的条件、数量和结果。
(8)职工购房、售房的政策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以及企业公积金、公益金的使用方案。
(9)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
(10)职工培训计划等。
搞好企业领导班子和党风廉政建设
(1)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情况。
(2)企业中层领导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情况。
(3)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4)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
(5)企业领导人员工资(年薪)、奖金、兼职、补贴、住房、用车、通讯工具使用情况。
(6)出国出境费用支出情况等。
落实职代会职权
职代会是厂务公开的主要载体,因此应进一步健全和规范职代会制度。
(1)进一步提高对企业民主管理及职代会工作的认识。
(2)解决职代会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3)调整、充实职代会职权。
(4)结合实际调整职工代表,对职工代表进行民主管理知识培训,提高职工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
厂务公开的其他形式
(1)在职代会闭会期间,可设立固定的厂务公开栏,进行厂务公开。
(2)可采取党政工联席会议、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职工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民主议事会、厂情通报会、职工恳谈会、广播、电视、厂报、墙报等形式,进行厂务公开,扩大公开面。
(3)也可运用信息网络实行厂务公开。
4.加强对厂务公开的监督检查
(1)在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经职代会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企业领导人员,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其上级管理部门应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
(2)不建立厂务公开制度、不实行厂务公开的企业和党政主要领导,上级主管单位要责令其改正。
(3)既未公开又未经职代会审议或未审议通过而强制执行有关重要决定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
(4)不实行厂务公开或不按规定实行厂务公开,引起职工强烈不满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5)事先未广泛征求职工意见、未征集职代会议案、未至少提前7日将拟提交职代会审议的重要事项书面通报工会的,其职代会不得召开。
(6)拒不执行职代会决议的,工会应及时向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并向上级工会报告。
(7)妨碍职工通过职代会和厂务公开等制度行使民主权利的,市或区、县人民政府应责令其改正,依法处理。
5.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的方法
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的实施意见》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的对象是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主要是企业的厂长(经理)、副厂长(副经理)党委书记、副书记,董事长、副董事长。企业其他领导人员是否列入民主评议的范围,由各地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要对企业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和测评一次,形成制度。
6.掌握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干部要以企业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为依据,对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评议。民主评议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工作实绩。还要把是否尊重、依靠、关心职工群众和勤政廉洁等作为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重要方面。
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是: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情况;遵守党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情况;企业经营管理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情况;思想作风、精神状态、职业道德、勤奋敬业和廉洁自律情况。对不同企业不同岗位的领导干部,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的内容要体现相应的特点,一般应包括:
(1)能否自觉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是否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市场经济知识、必要的科技知识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管理能力。
(3)能否坚定地依靠党组织和广大职工办企业,坚持走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4)是否勤奋敬业,勇于奉献,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开拓进取,扎实工作。
(5)是否谦虚谨慎,努力学习,善于同领导班子成员合作共事。
(6)是否坚持在抓好企业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精神文明建设。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既要评议领导班子的整体情况,又要评议领导成员个人表现。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要着重评议民主决策、管理能力、经济效益和工作实绩,以及企业技术更新、设备改造、新产品开发和国内外市场开拓情况。对企业党组织负责人,要着重评议在企业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成效和工作实绩,尤其是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情况。
7.正确实施民主评议的方法和步骤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或办法,相信和依靠职工群众,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履行民主程序,与企业人事干部制度改革紧密结合,同考核企业领导班子紧密结合,有组织、有领导、有准备地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的具体步骤大致为:
(1)向广大干部和职工群众宣传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同时,被评议的领导干部要做好述职准备。
(2)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听取民主评议对象的述职。
(3)组织职工代表对述职企业领导干部进行评议。
(4)组织职工代表采用无记名方式对述职的企业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测评的职工代表人数要符合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法定人数)。
(5)整理职工代表的评议意见以及对领导干部的奖惩任免建议,统计测评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
(6)评议结果经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同意后,报送上级有关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企业领导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向职工代表和被评议的企业领导干部反馈。
8.组织领导民主评议的措施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要在企业党委统一领导下,由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组织实施。
企业工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的具体事宜。
为了搞好民主评议工作,要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干部专门小组(或专门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干部专门小组(或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由企业工会提名,经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其成员一般应由职工代表和企业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企业工会等方面有关人员组成。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干部专门小组(或专门委员会)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草拟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工作实施方案;对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认真负责地整理职工代表的评议意见和统计测评结果;监督检查民主评议结果的落实情况。
9.规范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评议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制度,积极探索职工民主管理的特色,企业工会对职代会民主评议工作应实施七项规范化程序。
(1)规范职代会民主评议制度。企业工会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制定统一的适用于基层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评议干部制度。该制度对基层职代会民主评议的组织、领导、评议对象、内容、方法、工作程序作了详细的、操作性很强的规范化要求。
(2)规范被评议人的述职报告。规定被评议干部的述职报告内容包括本年度“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干部管理部门提出的其他要求;对上一年度职工代表所提意见的整改情况;新一年的工作打算及必须由本人述职,述职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
(3)规范民主评议意见征询表内容。规定民主评议干部意见征询表的内容主要由对干部的十一项涉及“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评议意见和对干部胜任现职程度的五档认定意见所组成,两者互相对应。对在当年民主评议中“不称职率”超过30%或连续两年民主评议“基本称职率”加上“不称职率”超过30%的被评议干部,按党委有关规定,进行必要的调整。
(4)规范职代会民主评议会。规定民主评议会由基层单位职代会工作机构工会主持,但工会主席作为被评议对象不参加主持。上级工会及人事部门参加基层职代会民主评议会。职代会民主评议会必须进行以下四项工作议程,即党委书记作年度评议工作动员,对评议人与被评议人提出要求;被评议人述职;工会对民主评议的具体要求进行讲解;评议人无记名填写民主评议意见征询表。
(5)规范民主评议的结果统计。规范由基层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委员会(小组)、基层工会、组织人事干部、职工代表,按民主评议意见征询表所填内容和统计的要求,进行评议结果的统计;最后将统计结果向同级党组织汇报,由基层工会负责保管,并报送上级工会。
(6)规范民主评议结果双向反馈制度。规定由基层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委员会(小组)成员或工会代表与组织部门的同志一起,将评议结果统计数据,向被评议人反馈,或在企业党委考核基层班子时,同时进行反馈;通过职代会向全体职工代表报告年度民主评议结果情况。反馈后的情况,向上级工会报告。
(7)规范民主评议结果报告程序。工会将基层职代会民主评议结果进行汇总,分别报同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