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认为,为官的道理,不外"致贤。养民"和"正风气"三端,并且三者是统一的,都可以归于"养民"这一条上。
曾国藩指出,要正风气,必须先培养人才,使之各得其用,让他们发挥一种领导作用,这就是所谓"致贤"了。同时把人民的生活改善,使之安居乐业,"仓廪实而后知礼义,衣食足而后知荣辱",这就是所谓"养民"了。总之是教养廉矩,让治者与被治者,或士大夫阶级与农工商阶级,都能发展他们的技能,配合一致,殊途同归,然后风气可转,社会自然就欣欣向荣了。
曾国藩认为,养民是为民,做官也是为民。当官不为民着想,那是让人深恶痛绝的。为民不是一句空话,不是一曲爱民歌,不是做几件事情摆摆样子,而是要真心实意地爱,爱宇中间有一个"心"字,所以爱民就耍出于"真心"。
至于"爱民",曾国藩在给沅弟的家书中屡次提及,而且做得也好。他曾语重心长地对沅弟说:"弟在军中,望常以爱民诚恳之意,庶胜则可以立功,败亦不至造孽。当此大乱之世,吾辈立身行间,最容造孽,亦最易积德。
吾自三年初招勇时,即以爱民为第一义,历年以来,纵未必行得到,而寸心总未敢忘爱民二宇,尤悔颇寡。"并愿"以一勤宇报君,以爱民二宇报吾亲"。
他深知"行军本扰民之事,但刻刻存爱民之心,不使先人之积累自我一人耗尽"。所以,他教育军队官兵,除了激励他们的士气,指导行军方略之外,常把禁止骚扰百姓作为头等重要内容。
曾国藩出身一普通的农户人家,他与湘乡农村有着广泛的联系,他了解农民的疾苦、愿望和耍求。他多次为民请命,减免税赋,其中以一八五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的《备陈民间疾苦疏》最有代表性。他在这篇奏疏里讲道,对民众来说,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是当务之急:
一是银价太高,钱粮难交。苏州、松州、镇江,太平田赋钱粮之多,天下第一。每一亩田地,产米一石五六斗至:石不等,除去佃户分走和抗交的数目。土地所有者的全部收获,满打满算不过八斗。而规定征收的粮食已在二斗上下,换成漕斛,再加上帮费,又必须除去二斗。每亩共收八斗,交税已用去六斗,土地所有者就只能获得两斗了。然而,如使上交的六斗米都以实物形式交纳,老百姓还会觉得非常方便。无奈征收实物的少,征收折银的多。即使有时漕粮征收实物,而帮费还必须折成银两,地丁也必须交纳银两。
老百姓辛勤耕作所得到的是米。拿米去卖钱,则米价太贱,百姓埋怨;拿钱去换银,则银价太高,百姓埋怨。东南产米的地区,大概一石米能卖三千钱,从古到今,相差不是很远。以前一两银换一千钱,那么,一石米能换到三两银。
今天一两银换两千钱,那么,一石米只能换银一两五钱。从前卖米三斗,能交一亩田税还有余。今天卖米六斗,交一亩田税还不够。朝廷只顾坚守每年征收固定数目,老百姓却无形中增加了一倍的田赋。此外如宅基、坟地,都必须另外纳税。按银价计算,都是从前的一倍。无力交纳的,不可胜数。州县竭尽全力催收,还害怕收不上,往往专门派人帮助征收,官差四面出动,昼夜追赶,鞭棍满堂,血肉狼藉,难道这都是酷吏所做的吗?如果不这样做,政绩考核就不到七分,有被弹劾的担心;贴赔动不动就居千上万,有断子孙财路的忧虑。所以,道光十五年以前,江苏尚且兴办全漕,从十六年以后,年年报告歉收,年年免交缓交,难道以前的人们都善良而如今的人们都刁滑吗?大概是银价太高,不只是官民穷困,国家也深受其害。浙江田赋与江苏大致相似,老百姓越抗交拖延,官府就越穷困,于是就有了"截串"的方法。
"截串"的做法是,上期预收下期的税款,今年预收明年的税款。老百姓不响应,官府就稍微降低他们的价钱,引诱他们交纳。预收太多,缺口太大,后任官员就无税可收,使得奉职守法的官吏也没有自全的办法。而贪官污吏更能以此为借口鱼肉百姓、巧取豪夺,蛮横无理,一点也不顾忌。江西、湖广等地的税额稍轻,然而自从银价高涨以来,百姓完成纳税任务越来越痛苦。官府追缴恫吓也越来越严酷。有的本户完不成任务,就锁拿同族中较富裕的人家。
责令他代为交纳,有时甚至锁拿他们的亲戚,关押他们的邻里。百姓怨恨,便奋起抗拒,以致造成大案。如湖广的耒阳、崇阳,江西的贵溪、抚州,这四起大案的发生,虽然民间具有刁蛮的习气,但也因为银价成倍增长,官吏滥收赋税,差役滥用刑罚,真有越来越难以生存的趋势。我所说的民间痰苦,这是其中之一。
二是盗贼太多,良民难以安生。庐州、凤阳、颍州、亳州一带,自古以来都是盗贼密集的地方。北到丰县、沛郡、萧县、砀郡,西至南阳、汝州、光州、固原,这都是天下的心腹地区,一旦盗贼一哄而聚,祸患将难以预测。近来听说偷盗的气焰越来越嚣张,光天化日之下抢劫奸淫,绑架勒索,老百姓不得已告到官府。官府将要前去捕捉,事先贴出告示,等到了那里,牌保便谎称盗贼已逃跑。官吏便焚烧附近的民房,以显示自己的威风,然后扬长而去:
差役则讹诈当事人的财物,满载而归,而盗贼实际上并未逃走。有时谎称盗贼已死,杀死其他囚犯以抵此案,而盗贼其实并没有死。案件不能了结,赃物不能追回,而当事人家里就已破产了,最后只能忍气吞声,无力再告。即使再告,侥幸能够发兵会捕,而兵役平常都和盗贼串通一气,临时得些好处,将盗贼放走,一点也不着痕迹;有的反借盗贼的名义恐吓村里的老实人,勒索大量财物,如果不给,就说他是盗贼的同伙,烧掉他的房屋,将他戴上枷锁;
又有的责成那人的同族或邻里,命他们绑着盗贼来献,直至押送到县上,又向他们索取收押和转送的费用。所以,凡是盗贼所在的地方,不只是当事人焦头烂额,即使最疏远的亲戚、最远的邻里,也都是重者倾家荡产,轻者受到牵连,到处都是这种现象。往年嘉庆年间的川陕之变,盗贼头目刘之协本来已被擒获,太和县贪图钱财,又把他放了,这样就酿成了大乱。如今那些低劣败坏的兵役,养盗纵盗,到处都是。每当想到这些情形,真让人感到寒心。我在刑部看到在防盗方面玩忽职守的文件,有时每天多达数十份,而来京城的旅客被劫却不上报、上报却又不准的,更是数不胜数。南方的会匪名目繁多,有的十家当中,就有三家从贼,良民被迫加入到他们中间,心里知道他们是错的,却还要送交金钱、准备酒食,以满足盗贼的要求,换来暂时的安宁。我曾经详细询问州县避忌盗贼的原因,他们也有难处呀。刚去捉拿时,有拒捕的忧患;押送盗贼到省城时,有被劫的忧患;层层转送,道路数百里,有任务繁重的忧患;到处要钱,押送费用数百金,有贴赔的忧患;有时报告盗情却未抓获,就会被按期限参劾;有时上司喜欢粉饰政绩,就会被视作多事而遭到斥责。倒不如按惯例避忌掩饰,反而能够安然无事。因此,盗贼越积越多,横行乡里,而良民就更没有高枕无忧的日子了。我所说的民间疾苦,这又是其中之一。
三是冤狱太多,百姓冤气难申。我自从代理刑部以来,看到京控、上告的案件,奏请皇上然后结案的有数十起,直接发公文结案的有数百起,其中只有河南知府黄庆安一案、密云防御阿祥一案,经过审理,原告的得失都已水落石出。此外的各个案件,大部分都判原告诬告罪,被告反倒一点没事。
这些案件给原告定的罪,根据例文,大约有这么几条:或者说申诉不属实,杖打一百:或者说越级进京上告重事不属实,发配到边远军队中;或者说以进言为借口,挟制官府,发配到附近军队中;或者说涉嫌诬告本主管官员,发配到有瘴气的地方的军队中。下属百姓告发官长,这种刁滑风气确实不能助长。至于告发奸诈的官吏舞弊,告发败坏的差役贪赃,却说每个案件都是诬告,谁会相信呢?即使百姓告百姓,而说原告都是错的,被告都是对的,谁又会相信呢?上有圣明的君主,一定逃不过君主的明察。我考查原定条文中记载,百姓上京告状,有提取该省审案材料来京城核对审讯的。有交给督抚审讯处理的,有派钦差大臣前去处理的。近来却全部交给督抚审理,督抚又交给首府,从不亲自提审;首府又为在一起做官的人掩饰,不问事情的轻重,一概折磨恐吓,一定要让原告自认是诬告才罢休。这就是社会风气的趋势,各省都是如此。一家长期诉讼,十家因之破产;一人蒙受冤屈,十人饱尝痛苦。
往往很小的案件,却多年不能结案,颠倒黑白,使人老死狱中,听后令人发指。
我所说的民间疾苦,这又是其中之一。
这三个方面都是目前的当务之急。其中盗贼太多、冤狱太多两项,请皇上反复告诫外省,严厉责令督抚,务必想出改变的办法。至于银价太高一条,必须采用平价的方法。
正是由于爱民,曾国藩才赢得了民心。尤其是曾国藩在创建湘军的过程中,如果没有民众的支持,是不可能取得后来的成功的,而这一切,都是与其爱民、养民的想法和行为有关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