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与之相关的管理制度、基本政策与法规。我们对文化经济和文化产业的认识,以及依此制定的制度、政策和法律法规,影响着相当长一个时期文化产业的发展,并会影响整个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的升级。在当前,发展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共识,要确保西安市文化产业的顺利和健康发展,则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文化经济政策与法规保障体系。
-西安市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目前,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势头迅猛,已成为10年来发展速度最快的产业之一。据市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资料显示,近几年西安市文化产业各门类中,新闻、出版发行和版权、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网络文化、文化休闲娱乐等类脤务业、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等九大门类2004年、2005年、2006年增加值分别为53.7亿元、64.6亿元、74.8亿元,增长速度依次为13.1%、20.3%、15.8%。其中2006年增长速度与2005年相比似乎有所下降,但就这两年的文化产业增长速度与全市GDP增长速度相比,则2006年文化产业增长速度15.8%要高于全市GDP增长速度14.2%,2005年文化产业增长速度20.3%要髙于全市GDP增长速度15.2%。也就是说从2004年至2006年,文化产业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全市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根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宣部2004年制定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所规定的范围统计,2006年西安文化产业各门类增加值初步测算已达到74.80亿元,占当年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2%。
由此可以看出,包括许多新兴行业在内的西安文化产业目前已初步显示出作为主导产业的重要地位。其特点表现为:发展目标宏大,实施方案翔实,2006年出台了(西安市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实施方案》;总体框架基本拉开,呈现加速发展态势,通过加快西安文化产业聚集带、聚集区建设,积极筹划影视、出版、动漫、会展、休闲健身等专业性功能园区,培育和壮大优势文化产业聚集区,着力打造一批强势文化产业品牌和文化产业集团,基本形成了有先进的文化产业项目示范,有优势文化产业集群带动、有强大的文化产业辅助产业群支持的西安文化产业发展总体构架;文化艺术繁荣发展,影视歌舞创作硕果累累;传统优势文化产业稳步发展,新兴数字化产业正在兴起;增长速度依然较快,所占份额略有增大。
二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1.产业规模和发展速度需政策进一步提升西安文化产业已初步形成较完整的产业体系,媒体传播、文化旅游、出版发行、文博会展等发展较快。但从整体看,文化产业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发展规模和速度与西安文化大市的形象不尽相符。据统计,2006年西安市文化产业增加值的增长速度15.8%不仅与2006年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的增长速度17.1%有一定距离,而且也与《西安市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实施方案》中规定的“确保每年文化产业的增长幅度达到18%以上”这一目标有明显差距。西安2006年文化产业增加值为74.80亿元,明显小于南京2006年的90.67亿元,也小于成都2005年的77.74亿元和宁波2005年的90.80亿元。
2.投入不足,产业特色不突出,成规模的文化品牌不多文化产业发展初期对资金的依赖性较强,但由于对民营资本和外资进人文化产业领域的控制较为严格,使文化产业投人渠道显得单一,力度明显不足。与此同时,西安虽是文化资源大市,有着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但有些资源并没有被有效地整合和盘活,因此产业特色不突出,成规模的文化品牌不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低。这与文化资源大市的地位不相符。
3.文化创意产业不发达,有实力文化企业不多近年来,我国的文化创意产业有了很大发展,尤其是上海、深圳、成都等地区的创意产业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速崛起,建立了一批具有开创意义的创意产业基地。而西安虽拥有丰富的文化资源,良好的区位优势,为数众多的高校和强大的人才技术力量,但创意产业的发展仅仅刚起步,文化企业组织形式还处于小规模分散化经营状态,普遍缺乏竞争力。一些新兴的产业,如动漫产业、数码产业、网络产业还不发达,没有形成成规模的创意产业基地。
4.文化产业从整体上看已初具规模,但发展不平衡,存在区域、行业差异文化旅游、休闲娱乐、广告会展、信息网络、文化用品、设备产销类发展势头较好,企业的产值总量较大、企业数量较多;而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服务类发展相对较缓,企业数量不多、产值较小。以历史文化资源为主要依托的西安文化旅游业发展较为成熟,已担当起对相关产业带动的龙头作用;网络服务业发展迅猛,企业数量快速增长,高新区正在筹划网络游戏产业园的建设,未来几年,网络服务业将会有新的局面出现。从产业的空间分布看,文化产业发展较快的地区主要集中在曲江新区和高新开发区,而西安其他几个区域的文化产业发展较慢。
5.文化产业的配套政策和法律法规需进一步完善政府及相关部门虽然出台了一些政策,但总体上看,文化产业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特别是在投融资、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等方面略显不足,市场准人、市场竞争和退出规则的制定不尽完善,还需要制定翔实的文化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有目的、有计划地实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总体来说,西安市的文化立法还处于初级阶段,线条较粗,与蓬勃发展的文化产业很不相称,法律保障也不完善。
6.对外宣传不足,营销手段不灵活一是宣传促销方式上,对主流媒体和网络平台的利用度不高,尤其像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等影响面广的媒体少有西安的形象出现;信息的网络化程度不高,网络建设不尽完善,与国内外各大网站的对接不够及时。二是品牌建设和形象包装不鲜明,特色不够突出,一些独一无二的资源,如秦腔艺术、长安鼓乐、各类民间工艺和文物古迹缺乏相应的宣传包装创意。三是区域合作有待加强,文化产品要被人识别、被人认可,必须要走出去,这就要求运用多种营销手段,加强与其他地区的合作,通过各种交易会、展销会、推介会扩大产品知名度,实现互动发展。
7.投资渠道不杨通,以至缺乏资金支持文化产业的投资渠道可分为政府投资、民间投资和外资的进人。政府包办的体制及政策的不确定性,使得民间投资成本较高,外资由于文化市场准入方面受到限制也较难进入,致使投资渠道过于狭窄和单一。由于只讲投入不注重产出,政府投资效益不佳;另外缺乏必要的引导和保护,民间和外国投资也存在重复和无效现象,投资回报率不高。这些都使得西安文化产业投资不足,进而严重制约了西安市文化产业的发展进程。
三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保障体系构建及对策
当前,从西安市发展文化产业的实际出发,结合国内政策法规的现状,我们应该从以下两个层面进行努力:
1·法:制层面:
(1)提高对文化产业法制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依法管理文化产业的意识。如何通过国家法律来扶持、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有效维护文化市场管理秩序,保障公民的文化权利,是新形势下对文化立法工作提出的迫切要求。从世界范围看,由政府用行政手段直接管理文化向运用法律法规间接管理文化转变的趋势日益明显。政府的职能就是文化执法,凡是违法的政府有权给予取缔,而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更应该严惩不贷。也就是说,文化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越来越宽松,法律保障则越来越严密。比如韩国,颁布了专门的(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及一系列相关法令法规,旨在扶持和培育本国文化产业发展、提髙国民文化生活质量、促进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2)健全文化产业法律体系,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就西安市目前文化产业法制环境建设的情况看,一些问题是地方自身无法解决的,迫切需要国家法律法规尽快加以明确规范。因此,建议全国人大尽快研究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并加紧对社会普遍关注的与文化产业发展相关的专项法律,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电影法、广播电视法以及网络信息管理、文化市场管理方面进行立法调研。通过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产业法律法规体系,解决以下问题:第一,转变政府文化管理职能,通过“服务、咨询、监督、协调”等方式,把文化市场的管理纳人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第二,积极推进文化领域国有资产的清理工作,引进社会资本对国有文化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扩大市场准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文化建设。
第三,调整文化产业布局和结构,通过财政税收政策杠杆支持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第四,积极推进走出去战略,进一步扩大国际文化交流,制定民族文化海外发展战略,将中国优秀民族文化推向世界。第五,明确属地管理原则,打破部门所有制局面,促进中央和地方资源的融合。第六,加强法律法规的配套工作,解决好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问题,避免“法出多门”“九龙治水”,以及有法难依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