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陕西省十分重视和强调开发、利用陕西拥有的丰富文化资源,提出把文化作为产业来发展,以此成为推动陕西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发展文化产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文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消费需求变化的必然结果。我们作为民营企业能够介入、参与文化产业,也正是党和政府顺应时代的变革,降低了门槛,放宽准人路径,融人社会资源,使得民营企业才有了参与文化产业的机遇。所以,我们明白其重要意义。
我们是2002年注册成立了陕西新星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先后制作出品了纪录片《三线学兵连》、电影《菊花茶》和《九岁县太爷》、(跃龙门》、《关中女人》、(关中男人》等四部长篇电视连续剧。在涉足影视行业的几年中,我们经历了学习政策、市场调研、精选题材、抓好策划、认真制作、开拓发行等重要过程,才基本在这个行业中站稳脚跟,这其中风险、艰辛、磨难、成功俱在。通过这几年实践,我们对影视作为一个产业,有更多的理解和体会,现就我们涉足影视产业的具体情况,结合文化产业发展研讨主题,试论影视产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定位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一影视产业如何定位
文化作为产业,从理论上讲,是以文化为基础、以文化创意为核心,通过技术的介人和产业化的方式,制作和营销不同形态文化产品的产业。这个产业的主要构成有新闻、出版、广电、文化艺术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后来又扩大有网络、娱乐、旅游、广告、会展等新兴文化产业及至相关的文化用品、文化设备生产和销售行业,统称为文化产业。影视电视剧制作只是其中的一个小小部分,但就其影响力却不容忽视。从全国范围讲,观看电视剧是人民群众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工作之余观看电视剧、谈论电视剧、从电视剧中获取精神寄托是大众的重要生活内容之一。因此说电视剧生产在文化产业中很有影响力,备受人们的关注,是一个独具特色的行业。从电视播出媒体角度看,电视剧是一个电视台的主要经济支柱。对电视台而言,电视剧以较小比例的支出,每年为大多数电视媒体带来70%以上的广告收人。“电视机就是电视剧”已成不争的事实。既然电视剧如此重要,那么在文化产业中,它的地位、绩效、产值、平均利润率、上缴税收和占GDP的比例也就应该十分凸显,其实不然,分析原因如下:
1.电视剧生产的各项综合指标并未在制作公司得到全部体现制作公司其实并不能获得一部成功电视剧的全部利益。他获取的利益只是电视剧发行链条中的一部分,另一部分利益在“流通”过程中由电视台或发行公司(指经济效益)和广大观众(指社会效益)获得。制作公司在这种“流通”过程中从电视台获取相应价值(行内价或有上限的价值)的经济回报;从广大观众那里获得认可、肯定的收视率回报。因此,要从制作公司真正看到和统计出一部成功电视剧的各项综合指标,几乎是不可能的。这还不包括制作、发行、播出失败的电视剧。据了解,全国每年制作15000余集(4-500部)以上的电视剧,全国各电视台每年平均购买量只有余集(250余部)电视剧,显然供大于求。15000集中约有2/3亏本或石沉大海,1/3收支平衡或略有盈利,只有极少数真正盈利。由此可见,电视剧制作风险极大,制作公司获利空间却很小,更说明电视剧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不能从制作公司中得到完全体现。
2.制作公司生产电视剧的风险来自诸多方面制作公司生产一部电视剧,其风险首先来自于市场,而这个市场是大约30余个省、市电视台节目采购部门。他们采购的标准主要依据本地区观众的喜好,当然,电视剧本身的题材、故事、制作也很重要。做电视剧一步走错,满盘皆输,从策划、市场分析到选题;从创意、编剧创作到剧本,这些前期最关键的步骤基本决定了一部电视剧的成败。钱也花了,策划中止、剧本夭折的例子在各制作公司时有发生。在制作上,一部电视剧的制作费用近1/2甚至2/3要用于支付演员酬金,而剧本稿酬、制作成本只占1/3多。现在电视剧买方市场就是全国各省、市几十家电视台,市场很有限,价格一般由电视台评估,一部剧不可能做到全面开花,也不可能卖到你预计的价位。一部电视剧的制作费用如果过大,就很可能谈不上盈利。一部戏赔了,一个公司倒了;一部戏热播,一个公司没赚的现象都曾有过。制作过程中的风险就更多了,人员管理、安全事故、拍摄超期、预算超支等等,这都是制作公司要面临的。可以说电视剧制作是市场小,风险大。
3.电视剧生产的“不可复制性”决定了其作为产业的特有处境电视剧作为产业产品,有它自己独有的特性,即“不可复制性”。它不像工、农业产品,其同一产品占有市场后,可大量复制生产,直至市场需求改变;也不像一个舞台剧或电影,反复多次演出,以票房收入计算经济效益。而电视剧一部作品,只此一件,从经济上讲,一经售出,就与你无关了,效益只产生一次。电视台可以反复播出,赚得盆满体满,但那已不是你的钱了。而电视观众,则免费在家中观赏,无需花钱。从产品本身讲,你不可能拥有一部好戏吃一辈子,不可能扩大再生产。电视剧的特点和市场决定这是一个不断追求新目标产业,你必须再努力,再经过一个轮回,即策划、创意、创作剧本、制作、发行下一个产品,这种只给你一次机会,赚一次钱(也可能赔钱)的状况,决定了影视剧生产面临的严峻处境,要想在这个市场上站住脚,只能努力成功,不许失败。
4.影视产业在陕西经济发展中成为经济增长点不易夸大我们陕西的影视公司数量在全国让人羡慕(约170余家),生产电视剧的数量每年20-30余部,据说常常列全国前三名。论产值大约2-3亿。如果从经济上分析,它在陕西总体经济中所占比重微乎其微,可以说影视产业对陕西经济发展贡献很微薄。陕西影视发展虽然较早,而且制作出多部优秀获奖作品,成就了许多导演、演员,但这么多年发展,却一直步履维艰,难以做大做强。其实,摸清影视产业上述的基本规律,就可以清醒地认识这个问题。首先,影视产业不可能对陕西经济给予直接较大的经济贡献,这是客观存在,仅2-3个亿的产值,营业税如按5%计算,税收才一百余万元。其二,做大做强是愿望,但要依规律行事。影视行业上规模很难,凡是上规模,追求数量,势必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上规模和做大是受很多客观限制的,主要受市场影响,其次还受剧本、演员、导演、资金,拍摄条件等等制约。目前做的大的全国仅有北京的海润、华谊兄弟等几家公司,据了解每年也就是2-3部戏,产值3000万左右。他们处在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北京,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才仅此而已。而在我们陕西,缺少条件和氛围,所以影视产业做大很难,做强则更难。强,是要有一批拳头产品。按说,陕西是拥有丰富文化资源的文化大省,这是有历史的。但近年来,文化资源没有充分利用,提供给影视发展的源泉不足,做强就很难做到。现状和不利因素的存在,决定了对影视产业作为经济增长点的期望值不能过高。
综上所述,我认为要给予影视产业一个恰当、准确的定位,查出症结,号准脉搏,找到突破口,力争做大做强。
1.影视产业在文化产业乃至我省经济发展中起着“99%+1%”的功能。影视的作用不能缩小,也不能夸大。其他产业比如占99%,影视就在产业中发挥1%的作用。虽然占的比例不大,但这1%的作用作为联系经济和文化的纽带,对本省文化、经济的促进,提升国民素质和生活品位,能起着其他产值行业起不到的作用,关键是起到没有。有例为证:山西省拍摄的电视剧《乔家大院》对当地旅游经济的促进有目共睹,靠卖片子创造直接经济效益有限,而它带来的间接经济效益,却是其他宣传形式和产业所不能带来的。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如广西的实地情景演出《刘三姐》给广西旅游业带来的繁荣等等。所以我认为对待影视行业,一定不要从直接经济效益上去衡量,而应从社会效益角度衡量,它不是发展经济的主体,但它是经济发展的桥梁与纽带。
2.要看重影视在意识形态方面的作用。影视是起着宣传队、播种机作用的最佳工具,弘扬真善美,宣传和谐之音。宣传本土的电视剧既有承担传播社会主义电视文化理念的一面,也有在精英与低俗,主流与边缘,主旋律与市场等二元论下艰难求生的一面。这些不同的面向,矛盾而又和谐的共存。例如我们拍的《关中女人》和(关中男人》这两部剧,一部是张扬人性,一部是弘扬英雄主义。再如全国热播的《士兵突击》、(亮剑》等优秀电视剧,背后更体现的是民族复兴的强烈愿望、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这些正是作为和谐社会重要组成部分和灵魂的“和谐文化”的核心。所以,我们对影视产业的期望值应该放在意识形态这方面的功能上,而不是把期望放在经济效益上,这样,就会使管理部门、制作公司都能准确把握自己的位置,做好各自分内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