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结合上述两点,再看占全省电视剧生产95%以上的民营影视制作公司,实际已经取代国有影视企业做了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替政府担负了宣传舆论导向的一些职能。过去,政府在宣传领域实行的是计划拨款制度,而今,民营公司的兴起,国有企业如西影厂改制,电视台制播分离,国家对影视生产由计划经济拨款到市场经济停拨,国家不投资转由民营公司融合社会资金参与制作。这本身起了质的变化,是市场经济下影视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但发展中的困难,政府应充分理解并给予关注解决。在影视产业发展过程中,政府应该做什么?寄托在哪儿?我们认为,既然是一个发展中的产业,且发挥着意识形态方面的主要职能,政府能否免收、少收税费或以其他方式补贴,其效果可能远比关注、鼓励来的实际,会大大提高民营制作公司的制作积极性,提升民营制作公司创作主旋律作品的高度文化自觉性。在政府的扶持下,民营制作公司成长壮大,我想,这应是政府和民营制作公司“双赢”的结果。
4.影视产业在有了上述定位后,企业怎么做?陕西省有深厚的文化底蕴,现在是挖掘不力,对经济促进不力。所以,开发利用、挖掘陕西丰厚的文化资源,努力制作彰显陕西特色的优秀电视剧,使其在全国占有一席之地,这是民营制作公司的方向。根据广电总局规定,有些重大革命历史题材,民营公司是不能独立申报的,由此,我们建议:可由政府出面抓大题材创作,就像山西省委宣传部抓《乔家大院》、山东省委宣传部抓《闯关东》、甘肃省委宣传部抓{老柿子树》一样,和民营公司合作,共同投资。这样既能吸收民营公司参与,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又能降低民营公司的风险,提高民营公司制作大片的能力,同时,又齐心协力制作出宣传陕西的恢宏巨作,拿出类似《乔家大院》、《闯关东》等这样有份量、有影响,既带动经济又树立形象的精品佳作。
二如何依据陕西丰厚的文化资源、繁荣影视剧创作、生产
陕西拥有丰富的文化资源,在全国是公认的文化大省,这个说法不仅别人这么说,我们自己更是这么认为。但在商品市场竞争激烈的当今,这种优势不仅未能充分发挥,甚至有些长项趋于衰落。比如:发源于陕西的秦腔却被甘肃抢先连办四届秦腔艺术节;在西安举办的书画大展,陕西竟然少有作品参展……我们作为经营文化项目的民营企业,身处陕西,也曾为陕西过去的辉煌骄傲过,但现在更为陕西文化事业的现状而担忧。在我们企业涉足影视行业的过程中,我们真切地看到和体验到上级主管部门千方百计地创造条件鼓励、支持行业发展的良苦用心,他们为提升影视行业作为文化产业主力军的地位,冠以“影视陕军”的名号,寄希望走出陕西,冲向全国。诚然,陕西每年出品的影视作品数量(20-30余部),在全国经常名列前三甲,但就作品产生的社会影响力、经济效益而言,也许不是那么令人满意。陕西省据说注册有170家以上从事影视制作的公司,但真正能制作出品的公司却在十来家左右,这个不成比例的状况令人喜忧参半。“影视陕军”拿什么去占领市场、走向全国?其一要有队伍,其二要有作品数量,我们似乎已经具备,其三要利用陕西丰富的文化资源,弘扬陕西,宣传陕西,创作出适合市场的优秀影视作品,这是最重要的一条,是各级宣传主管部门的期望,也是我们民营公司的愿望,能够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何乐而不为呢·省广电部门经过几年努力,虽有成绩,但“影视陕军”做大做强的愿望却还在求索之中。问题症结到底在哪儿呢?笔者以从业者之角度,试析原因,以供参考。
1.转变理念:变管理为引导经营陕西这么一个文化大省,近年来文化地位面临危机,以至于提出振兴的口号,深究原因,其中强调做文化、出精品多,而忽视了怎样经营文化这一因素。做文化,不等同于经营文化。说起经营,任何一个文化人其实早已置身于商品市场之中,说其不懂经营,他们恐怕也不会生存至今。就个体而言,他们早已融人市场之中。例如,画家卖画,作家售文,舞者教舞,歌者跑场等等,这是狭义理解经营。从广义上讲,要有经营理念,这应是行业决策者思想观念转变的思路。行业管理部门当然不能直接去经营文化,但所领导的行业全部处在一个经营状态,领导决策者不去体察经营状况,不去了解下层经营者的困难,那么制定出的方针政策,一定会与实际脱节。下层只能看到不切实际的指令,看到领导部门的焦虑,对从事文化产业经营的民营企业没多大帮助。陕西170余家影视公司,95%以上是民营企业,是“影视陕军”的主力军。是企业就要经营,而文化事业近年来又被称为文化产业,那么,上级主管部门说话、办事、指令、政策是不是应该以指导企业、推动企业开发经营这种模式来管理这个行业呢?如果仍以老模式即:上传下达、管理把关,就会越管越死。当然,经营这种理念不是非要以政策指令来体现,而是渗透在主管职能部门的各个方面,最主要的是在观念之中,要有“大经营”的总体战略。
建议:主管职能部门转变观念,变管理为经营,要以大经营理念来经营陕西影视产业,以适应市场经济下影视产业的规律。
2.美好愿望如何与市场有机结合民营公司都深知省委关于大力宣传陕西的愿望,也积极响应这个号召。但作为民营企业,首先要解决的是生存问题,影视行业是一个买方市场,这也决定了它是一个极不规范、不平等的市场。面对这种市场,你只有拿出一部具有浓厚商业气息、故事好看、演员出众、制作精良的作品,才可能受到电视台的青睐。否则,制作出的作品很可能会无人问津。因为优胜劣汰的商业法则不讲人情。作为企业既进了这一行,对于这样的残酷现实,就必须面对。省委的号召虽然是指导方向,但民营企业必须遵循市场规则,即立住脚跟、占领市场、建立信誉、树立形象的市场运作程序。那么,宣传陕西的题材就有了与市场如何结合的矛盾。一般来说,宣传陕西的选题势必地方特色浓厚,或偏重于教育功能,市场对此类作品的接纳程度、收视率的多少、电视台(买方)的关注都成为一个公司上不上这个项目的必然考虑。策划这样的作品,公司常常因为市场的需要而修改的更加商业化,削弱了原本宣传陕西的力度,这多少偏离了初衷。所以那种强调主旋律、社会教育功能的题材如何取得“双赢”的效果,就应以前述的“经营理念”对待,把宣传陕西的良好愿望和市场有机结合。
3.丰厚的陕西文化资谏如何有效开发我们公司近年相继出品反映陕西近代题材的《关中女人》、《关中男人》两部作品,之前另一家公司曾出品《关中匪事》、(关中秘事》,之后听说又有两部作品《关中风云》、《关中英雄》也将问世。其实,这都是努力挖掘陕西历史文化的作品,而正是这几部作品,几家公司均是从商业目的考虑而挖掘提炼的。我们也知道与“宣传陕西”的真正含义距离,褒贬不一,可现代、当代的题材和好的文学作品本身就匮乏。其实我们也在苦苦寻找,作为身处陕西的影视公司,何尝不想做这样的片子,但往往事与愿违。究其原因是陕西的悠久历史太深厚、大书特书的东西太多,而现代、当代的陕西则处于一个经济发展较相对较慢状态,人文特色、可利用大做文章的特点逐渐消失。实际上我们不缺历史题材,唯缺现代、当代题材,作家、编剧都难在这里发现金矿,更何况影视公司了。纵观这几年陕西各家公司的作品,除了“关中”系列,其他选题皆是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全国范围搜寻题材剧本,五花八门。即便有几部还算差不多的作品,也是墙内开花墙外香。陕西媒体(报刊、电视、广播)也很少为影视陕军的作品大力推介或宣传过,本省的新闻媒体不为本省出品的作品宣传造势,那还有谁关注陕西的作品呢?如果想“宣传陕西”,为什么这样重要的宣传力量没充分开发利用呢?
建议:适应市场,把“宣传陕西”的目标与市场有机结合,把空泛口号扎扎实实的变为贴和实际的行动。
全面动员所有力量,围绕陕西丰富文化资源,有效开发。
A、继续挖掘创作具有悠久历史和近代革命历史题材B、在文学、编剧等作家中,组织和鼓励现代、当代题材的作品,提供影视公司选用。
C、利用本省媒体为影视陕军造势,造势形式很多,如:新剧开机跟踪报道,影视公司介绍,电视台还可举办“陕西影视优秀作品展播”活动,热播片的幕后花絮报道、专题专访等等。
4.一盘散沙如何凝聚都知道陕西是文化大省,光影视公司就有170家以上,数量在全国名列前茅,可制作的作品实际在全国的影响却不大,这是省上主管部门焦虑和一直想扭转的局面。整合影视陕军,已经叫喊了若干年,但一直无成效,大家还是各自为政,独立作战。整合是有许多实际问题要解决的,“曲江影视”的组合,目前还看不到明显效果,我们希望成功,一直期待着。如果就目前整合,一时还不能见效,不妨换一思路,从赋有陕西特色的作品入手,这样可不必从组织、机构、人员、资金、利益分配等这些既敏感又难办,且出力不讨好的事情上人手,先以形成陕西风格的作品打开局面。其实“关中”系列剧已经无意中做出了这样的尝试,不管这是跟风形成的,还是事后明白有意形成的,它多少使外人知道有这么一股陕西力量在做这么一类风格独特的戏。政府要看到这样的效果,先不要计较宣传陕西的力度是多少,而先在乎形成的这一股风已经吹了出去,让人看到一个阵容,然后有意地引导其步人轨道。陕西公司做的这一类戏,尽管还没达到政府的理想高度,但不要一味的批评指责,能播出就说明其具备了商业价值,急功近利,必然会伤了大家的积极性。给这类作品多些鼓励,奖励也应多给予民营企业,因为这是影视陕军的绝对主体。主管职能部门帮助形成、刻意组织陕西影视作品,这种风格、类型、名称的形成逐渐会促成这盘散沙凝聚。
建议:在一时难以整合各公司形成统一力量时,可先让各公司的作品统一冠以“陕西影视”之名,以系列作品、姊妹篇等形式,形成一个阵容,一种包装来造势,这样一来会使“影视陕军”的影响力和冲击波来得更集中、更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