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汉朝的成功原因
我在前面说过秦之政治不能适应大一统的时代的有六点,汉朝既能够成功,自然有他的所以然,此不仅关系于汉朝一代,而是完成中国统一的大关键,自然条件很多,我为便利计,举出这六点来,以相对照,并且也是极重要的六点。
(一)我们先说大一统的学说。蒙文通师尝说中国有两套政治学说,一套是国家主义的政治学说,一套是大同主义的政治学说。国家主义的政治学说,以强与富为特征,大同主义的政治学说,以和与平为特征。可惜蒙先生未写成文章,对此未能引申发明。蒙先生所说大同主义的政治学说,相当于我所说的大一统学说,我以为最能够代表国家主义的是法家,最能够代表大同主义的是战国末年以后的儒家,这不是原始的儒家,他里面是有许多道墨两家的成分,从他的哲学基础上看,国家主义很像古典主义的经济学,大同主义很像社会主义的经济学,秦朝是以法家的政治成功的,商君的办法确实可以做到国富兵强,把各国兼并了,他最高的理论是《开塞篇》所说的抟力、杀力,抟力以农,杀力以战,他需要有许多国家对立,然后才能把他的力量用之于外。在他所谓之输毒,国家既有力,而不向外用,他就要在里面作怪,所以谓之毒,这种毒一输了,同时可以取得人家的好处来培养自己,所以凡是精神方面的文明,他都看成一种毒,假如提倡这类东西,大家都不愿意耕田与作战,故非禁止不可。他又利用人的自私心以发展个人的才能,以兼并敌国,所以慈善一类事,在韩非子看来不仅是无意义,简直是国家应当绝对禁止的。对于内部一种不均的现象,他认为当然,阶级这个东西,在法家看来恐怕是天经地义,并不是应当铲锄的。在这种政治之下,人只是一种工具,只许你创造,不许你享受,只许你动,不许你静,只许你在他提倡的范围以内活动,不许你一点自由,弱者不仅是不得政府的保护,并且鼓励强者来兼并你,在这种情形之下又到了国家无可输毒的时候,人民焉得而不思乱。并且他平时的刑罚又严酷,不许你小乱,要乱就非大乱不可,所以法家的政治于许多国家对立的时代是有用的,但一到了大一统时代而因仍不变,国家不仅是瓦解,而是要土崩的。汉朝初年是没有找得正当的路走的,他能够绵延几十年,一方面是人心动后思静,乱后思治,一方面也还是当时又新起了许多诸侯王,不是大一统的局面。武帝时候是大一统成功了,适合于这个政体的当然是儒家政治,儒家政治是比较静的,使你劳苦以后得到休息,是比较注重个人自得的,使你于工作后,得到精神的享受,是比较宽容的,使你在疏阔的法令之下得以自适其适,而免于干涉,虽然在奖励发展人类的天才,但于弱者亦尽量的加以保护,而求其平均。所以儒家政治的弊病每每走到消极的方面,散漫贫弱,儒家所谓时中之道是最难的事,允执厥中真是谈何容易。但是他内部总容易安,容易和,容易平,没有别的国家与他对立,他是不容易认识他的坏处出来,就认识他的坏处以后,他还不甚欣慕人家的好处。自从汉代接受了儒家政治以来,可以说政府对于人民大体是消极的,一治一乱,相为循环,一亡一兴之际,常常是由于人民的生计起了变化,而逼迫他纷乱,天灾的关系影响于国家兴亡的事件最多,但是他之为乱,完全是求治,所以不久也就定了,因为天灾不会长久,而大乱之后对于人口必定减少,在中国历史几乎成了定例。董仲舒《对策》里面有几句话最足以代表这种政治思想,其言曰:
故为人君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正万民以正四方。四方正,远近莫敢不一于正,而亡有邪气奸其间者。是以阴阳调而风雨时,群生和而万民殖,五谷孰而草木茂,天地之间被润泽之大丰美,四海之内闻盛德而皆侏臣,诸福之物,可致之祥,莫不毕至,而王道终矣。
这几句话,看来是空洞简单,儒家理想的政治,再不能过于此,并且已经成了中国人普遍的政治观。我们常常听见人说太平景象,或者说世道太平,这太平二字,随便看去是了无新义,但他确有他甚深远的根据。儒家说《春秋》是孔子寄托他政治思想的书,《春秋》分为三世,有治乱世,升平世,太平世,太平世是最后的阶段,我们试想以太平二字作为他的理想标准,可深长思也。太平二字既是儒家政治的精髓,大一统之理想就是希望做到太平,董仲舒那段文章就是形容太平景象的妙文。虽然没有一个时代做到这个地步,这方面为中国大一统的理想制度,那是无疑的,儒家政治学说与其他政治学说不同的地方,也可以从这里推测了。
又西汉今文家的政治哲学,多渊源于《春秋传》而推广之,《春秋传》大一统,王者无外,天子不言,出诸大义,都是一种六合同风、九州共贯的气象,《中庸》所谓“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正是一般人的要求,这种博大的精神,乃是中国人所夙具,所以《小雅·北山》之诗言:“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其涵盖一切的襟怀,乃中国民族的特色,就以《春秋传》而论,虽然是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严夷夏之防,然而不是以民族主义为究竟,最后还是鲁无疆鄙,打破国界,今文家既把这套理论接受下来,尽量发挥,所以《礼运》的大同世与今文家所讲的太平世,无二无别。在内各得其所,在外亦一视同仁,我们前面引董仲舒所说的群生和而万民殖,闻盛德而皆傈臣,就是这种理想的写照了。但是在这个地方有许多人必定引起误会,以为汉武之世既是以这样的政治思想为国策,何以竟会征伐四夷?这点我们需要加以说明,汉武帝的征伐四夷,最初固然报历世之积怨,而这种民族主义,实不是究竟,而有同化异民族的意思在里面,我们看他待遇被征服的民族即可知道了。从此可见中国的民族主义不含侵略的意味,而所理想的大同主义也不是离开民族主义的亡国灭种的东西,这可以说是从古至今一贯的国策。我并不是替汉武帝辩护,是有实证的。《汉书·严助传》云:
建元三年,闽越举兵围东瓯,东瓯告急于汉,时武帝年未二十,以问太尉田蚡。蚡以越人相攻击,其当事,又数反复,不足烦中国经救也,自秦时弃不属。于是助诘蚡曰:“特惠力不能救,德不能覆,诚能,何故弃之?且秦举咸阳而弃之,何但越也!今小国以穷困来告急,天子不振,尚安所想,去何以子万国乎?”上曰:“太尉不足与计。”
又《司马相如传》难蜀父老云:
曰:“盖闻中国有至仁焉,德洋恩普,物靡不得其所,今独曷为遗己!”举踵思慕,若枯旱之望雨,整夫为之垂涕,况乎上圣,又乌能已?故北出师以讨强胡,南驰使以诮劲越,四面风德,二方之君鳞集仰流,愿得受号者以亿计。故乃关沫、若,徼牂牁,镂灵山,梁孙原,创道德之涂,垂仁义之统,将博恩广施,远抚长驾,使疏逖不闲,留爽暗昧得耀乎光明,以偃甲兵于此,而息讨伐于彼,遐迩一体,中外裎福,不亦康乎?
严助之言或许是为武帝辩护,司马相如之言,更是想象之词,本不能说武帝的心理完全如此,但在这里可以看出当时之征伐四夷,不能以侵略来号召天下,而一般人认为最高的理想,是以德来覆被异族,使野蛮民族同化于我,遐迩一体,中外裎福,这一定是事实。假如这不是当时所共认的,他们必不这样措辞,所以我以武帝之征伐四夷,不是以耀武为目的,而是传播文化为目的的王者之师。
(二)是尊君的问题。政府对于臣民既是以大一统的政治思想为国策,臣民对于人君自然应当服从,然后国家才得健全,但是古代儒家的尊君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在孟、荀的政治思想中,人君简直是个为要达到人群幸福应该通过的机关,而尊君卑臣的法家,其理论又太浅薄,所以董仲舒不能不再另外寻求理论的根据。《天地之行篇》云:
一国之君,其犹一体之心也。隐居深宫,若心之藏于胸;至贵无与敌,若心之神无与双也;其官人上士,高清明而下重浊,若身之贵目而践足也;任群臣无所亲,若四肢之各有职也;内有四辅,若心之有肝肺脾肾也;外有百官,若心之有形体孔窍也;亲圣近贤,若神明皆聚于心也;上下相承顺,若肢体相为使也;布恩施惠,若元气之流皮毛腠理也;百姓皆得其所,若血气和平体无所苦也;无为致太平,若神气自通于渊也;致黄龙凤皇,若神明之致玉女芝英也。君明,臣蒙其功,若心之神,体得以全;臣贤,君蒙其恩,若形体之静而身得以安;上乱,下被其患,若耳目不聪明而手足为伤也;臣不忠,而君灭亡,若形体妄动而心为之丧。是故君臣之礼,若心之与体,心不可以不坚,君不可以不贤,体不可以不顺,臣不可以不忠。
以心与体为喻,而说明君臣之关系,从其作用言,则心与百骸平等也,从其尊卑言,则心尊而百骸卑也。《为人者篇》云:
民者,君之体也。心之所好,体必安之;君之所好,民必从之。
此言民必从君之理也。不仅是比喻而已,还有自然之根据。《五行之义篇》云:
天有五行:一曰木,二曰火,三曰土,四曰金,五曰水。木,五行之始也,水,五行之终也,土,五行之中也,此天次之序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此其父子也。木居左,金居右,火居前,水居后,土居中央,此其父子之序,相受而布。是故木受水而火受木,土受火,金受土,水受金也。诸授之者皆其父也,受之者皆其子也,常因其父,以使其子,天之道也。是故木已生而火养之,金已死而水藏之,火乐木而养以阳,水克金而丧以阴,土之事火竭其忠。故五行者,乃孝子忠臣之行也。五行之为言也,犹五行欤?是故以得辞也。圣人知之,故多其爱而少严,厚养生而谨送终,就天之制也。以子而迎成养,如火之乐木也;丧父,如水之克金也;事君,若土之敬天也,可谓有行人矣。
《基义篇》云:
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无所独行,其始也不得专起,其终也不得分功,有所兼之义。是故臣兼功于君,子兼功于父,妻兼功于夫,阴兼功于阳,地兼功于天。
董生于一切人事皆以自然之理解释之,把宇宙人生打成一片,人为之所以如此,乃有天然之根据,于是一切人为之法则成为天经地义而不可变,不仅君臣关系为然,各方面都是如此,不能不说董仲舒在这方面尽了最大的努力。但是这种理论一来,与儒家重民之思想岂不冲突么?实则并不冲突,在臣民方面对人君是绝对地服从,但是他所假定的人君一定是贤君,所以应当服从,如其不贤是可以放弑的。在董仲舒看来,天子受命于天,人民当然受命于天子,天又是爱护人民的,天子受的命,是天命,他来替他爱护人民的,故《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篇》又说:
且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之立王,以为民也。故其德足以安乐民者,天予之,其恶足以贼害民者,天夺之。
这两方面的理论,在董仲舒的政治学说里面,本来如车的两轮,各有所用,不过到了后来重民这方面的理论无人敢言了,而尊君的理论遂成了偏畸的,对君对民都有害处,自汉以来日入于****,谅非董仲舒意料之所及也。
(三)关于地富安民的学说。本来在春秋时贵族自相兼并之结果,已使许多贵族降为平民,其时商业资本已渐萌芽,及到战国时间,商人大为发达,我们看秦、汉之际奴隶之众多,已可知当时贫富不均之现象了。《食货志》贾谊说上曰:
汉之为汉几四十年矣,公私之积犹可哀痛,失时不雨,民且狼顾:岁恶不入,请卖爵子,既耳闻矣,兵旱相乘,天下大屈,罢夫赢老易子而咬其骨。今殴民而归之农,皆著于本,使天下各食其力,末技游食之民,转而缘南晦,则畜积足而人乐其所矣。
晁错上《疏》云:
当具有者半贾而卖,亡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责者矣。而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操其奇赢,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采,食必粱肉,亡农夫之苦,有仟佰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千里游敖,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
从贾、晁之言,已可以看出汉初商人兼并农夫的情形,而贾、晁之办法为重农轻商,不知商人资本已有一部分变为地主,重农亦何能止其兼并耶?《食货志》载董仲舒说上曰:
至秦则不然,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买卖,富者田连仟佰,贫者无立锥之地。又颛川泽之利,管山林之饶,荒淫越制,瑜侈以相高;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又加月为更卒,已复为正,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伍,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重以贪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亡聊,亡逃山林,转为盗贼,赭衣半道,断狱岁以千万数。汉兴,循而未改。古井田法虽难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并兼之路。盐铁皆归于民。去奴婢,除专杀之威。薄赋敛,省徭役,以宽民力,然后可善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