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西方法律十二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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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前言

世界历史上存在过许多法律传统和法律文明,如古老的中华法系、******法系、罗马法系、日尔曼法系等等。然而时至今日,这些法律文明有些已经销声匿迹,有些正在生死边缘苦苦挣扎,有些努力脱胎换骨,而有些正焕发生机。

西方法律传统源自古希腊,经过罗马时期的辉煌和中世纪基督教的传承,在近代借助资本主义的力量,终于成为现代世界不同文明竞相学习和借鉴的榜样。西方的法律文化有其鲜明的特色:与其他文明相比,西方法律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更为重要的作用;西方法律很早就脱离宗教和伦理而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西方法律的理性成分和形式化的因素更加显著;西方产生了与法律相随的法学和法哲学思想;西方法律还积聚并因此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职业法人阶层等等。近代以来,西方法律在理性主义和启蒙思想的指引下,提倡尊重人权和自由,主张民主和法治。这些理想和制度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的潮流和共识。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中国古代的法律和文化同样灿烂辉煌,可是近代以来,随着西方列强的入侵,西方文明长驱直入,中华法系在清末走到了尽头。从此,中国开始移植、借鉴西方的法律。中国法律文化总体来说,缺少民主、法治和宪政资源,而这正是西方法律传统中的强项。我们今天面临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使命,如何以更加开放的胸怀和科学的态度学习、借鉴西方法治文明的成果,是一个非常重大而迫切的问题。

正是基于这样的想法,本书以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和发展为基本线索,从制度和思想两个方面,对西方法律的主要内容进行梳理。本书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包括第一讲和第二讲,从历史源头和整体结构两个方面对西方法律传统作一个全面介绍; 第二部分包括第三讲和第四讲,主要是对贯穿于西方法律传统中的两个及其重要的思想和文化元素——自然法和基督教进行分析; 第三部分包括第五讲和第六讲,对西方法律传统内部两大次级传统,即民法法系和普通法法系进行介绍; 第四部分从第七讲到第十讲,是对西方法律制度的四个最核心的内容,即民法、刑法、宪法和诉讼的理念和制度进行讲解; 第五部分为第十一讲和第十二讲,是对传承和维护西方法律传统的两个社会性要素,即法律教育和法律职业进行归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