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最强侠盗混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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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9章 见面后的擦肩而过

天刚擦黑时,叶明媚刚要走出办公室去用餐,无意中听到外面有人在谈话。

是两个民工,跑来办公室前的饮水机前接水。

获得民工们的拥护后,叶明媚在工人的福利方面加大了投入,不但增加了高温费,对家庭困难的工人给予格外的照顾,更是在劳保方面向国企工人看齐。

当前正值炎热夏季,在荒山野岭间顶着个大太阳的修路,肯定得预防中暑现象发生,叶明媚为此购置了饮水机、派专人熬治绿豆汤、每天会有四次冷饮(就是雪糕)等等,为此更受工人们的拥戴,都说走南闯北的跟这么多老板干活了,第一次遇到这样关心民工的老板。

钱对于叶明媚来说,很多时候就是个数字,并没有别的含义。

从自己那些数字的小数点后面,稍稍化掉几个零头,就能赢得民工们的真心爱戴,这对叶总来说是相当高兴的,甚至有时候还会想:要不要成立一个修路公司,把这些民工招为员工,整天在一起,听他们盛赞叶总的仁慈——

只是自从某天开始后,工人们忽然发现以往在大家面前总是笑吟吟的、好像女王般高贵的叶总,不再笑了。

尽管她没有因为自己的情绪变化,就减少对工人们的关心,可大家还是受她所影响,以往工地上那种轻松的情绪不见了。

叶明媚再‘出巡’时,大家依旧全力猛干,脸上却没有笑容了:女王般的叶总心情不好,你还笑还闹的,那也太没良心了啊。

尤其是来叶总办公室(临时板房)门前接水时,大家都是满脸凝重的,说话声音也小了很多:“栓子,昨晚你们忙到几点?”

栓子回答说:“差不多得两点多了?明媚山下建筑垃圾太多,收拾起来很费力。”

栓子是路基工人,主要是干夜班(这个工作本来也是在白天干的,不过叶明媚忽然敢工期,工人们就加夜班干活了,自然有一定的补助,倒是没有谁有怨言)。

“哦,那你有没有想在那边买套房?”

先问话的人又说了:“你家小子眼看就要上高中了,再过几年就要娶媳妇了,总不能让他像你一样,一辈子都憋在山窝窝里吧?”

“哈,富有叔,我倒是想在这边买房啊,我也仔细看过住宅小区的效果图,那叫一个美,做梦都想不到房子可以那样设计。但关键问题是,咱得有钱不是?”

栓子看着饮水机水龙头下的不锈钢桶,哈的一声轻笑说:“一平米一万多呢,咱们劳动一年才多少钱?不吃不喝的才几个平米?说实话,我当然想买,做梦都想给我家小子搞一套啊。嗯,那个啥,最好是买彩票中个千八百万,到时候我就不买小高层了,我去买明媚山上的别墅。”

富有叔也轻笑一声,笑骂道:“你小子还做上白日梦了来,小高层还满足不了你,还想去买别墅。啧啧,你知道不,我可是曾经去过样板别墅内的,那是去帮忙送家具。哎哟喂,啧啧,那里面装修的,我都不敢走路了,也就是叶总那样的大人物才有资格住里面,别人——”

栓子打断了富有叔的话:“哦,对了。你不说我都差点忘记了,昨晚(老百姓习惯把天不亮之前的凌晨,也称为昨晚)我们快完工时,我看到一辆车去了那边,住进了别墅内。”

“是叶总吗?”

“不是。”

“不是叶总?不可能吧?”

富有叔有些惊讶,看了眼办公室的方面,压低声音说:“我可是听王头(修路队的头目)说话,明媚山的样板别墅间,那是叶总专门为自己留下来的,不可能让别人去住呀。”

“还真不是叶总,当时我也很奇怪,都那个点了,怎么还有人去那明媚山。”

“啥人去那边住了?”

“有些远,看得不是很清,不过我能看出是三个人,其中一个是经常过来过去的那个光头老外,就是住在梨花山上的那个。另外两个呢,一个男人,还有一个女人,穿着白色长裙。光头老外带着他们上了山,一号别墅内的灯很快就亮了,光头老外自个儿下了山。”

躲在门后的叶明媚,听栓子说到这儿时,黛眉皱了起来。

毫无疑问,栓子嘴里的那个光头老外就是格林德,陆宁的心腹小弟,叶明媚此前曾经跟他打过多次交道(都是去梨花山下面的,格林德、秦大川俩人是陆宁留在这边的代言人),一号别墅装修完毕后,为确保有人经常去那边打扫,就给了他一套钥匙。

按说别墅装修过后,叶明媚完全可以去别墅内住,不过她觉得与这些工人们住在一起,心里特踏实,可能这就是所谓的接地气了。

却没想到格林德竟然把她的别墅,私下里让别人去住了。

还真是乱弹琴,叶明媚为自己精心修建的别墅,自己还没有住呢,就让别人拿走了‘第一次’,叶总能不生气吗?

她得去看看,找格林德问问怎么回事,是谁允许他私自让别人住她别墅的!

等栓子他们俩人走后,叶明媚这才走出办公室,上车向明媚山这边驶来。

连续半个月的加班加点,工人们都累了,今天下午时叶明媚就下令说让大家休息一晚,该有的夜班补贴却不会少,这个决定自然又获得民工们的极力赞同——

所以今晚路上没有工程车来往,梨花山区域又恢复了它原先拥有的宁静,坐在车里甚至能听到路边的小虫子叫。

叶明媚驱车即将到达明媚山时,老远就看到一辆车迎面驶来,却也没在意,毕竟这边的别墅群起来了,小高层也开始打根基,晚上当然得有人值班巡逻看护那些建筑工具啥的。

不约而同的,叶明媚与迎面而来的车子,一起转换成了近光。

虽说半边公路也有三车道的宽度,不过路边还叠放着许多长条马路牙子,这样就造成两辆车迎面相错而过时,都得小心一些才行。

最多也就是二十多迈的车速吧,在两辆车擦肩而过时,叶明媚向那辆车的驾驶座上看去(此前因为车灯,是看不到是谁开车的),就是随便看一眼,本能的动作。

开那辆车的人,也有相同的动作——两辆车在缓缓的擦肩而过时,四道目光同时也碰到了一起。

陆宁!?

看到开车的那个人,竟然是这些天来每天都在想至少八百遍的陆宁(可不是男女情深的那种想,很复杂的)后,叶明媚就像被电击了一下那样,身子猛地一颤,下意识的踩住了刹车。

陆宁的车子也停住了,二十来迈的车速,刹车很轻松的。

在叶明媚认出他时,陆宁也认出了她。

他什么时候回来的?

我怎么不知道?

我、我要跟他说什么?

要不要告诉他,按辈分他得喊我一声四舅妈——几乎就在瞬息之间,叶明媚就想到了这些问题,目光却直勾勾的望着前面,动也不动。

呜的一声,有低沉的马达声传来,惊醒了叶明媚,霍然回头看去,陆宁那辆车已经启动,向前驶去了。

站住!

这两个字即将跑出叶明媚嘴巴时,却又被她硬生生的咽了下去。

她让他站住,要说些什么?

可就这样让他走了?

他怎么就一句话也不说的,就走了?

难道说,他知道我是他的四舅妈了——叶明媚想到这儿时,就觉得脑袋无比疼痛,赶紧用力甩了下头,再看向后面时,陆宁的车子已经加速驶出老远了。

她想调头去追。

只是刚一打方向盘,却又停住了。

就像刚才所想的那样,就算追上陆宁,她该说什么呀?

难道真要说出俩人的关系,再拿捏出长辈的嘴脸训斥他:小子,你可真能耐啊,当着你四舅的面,把你四舅妈给搞得云里雾里的——

啪的一声,叶明媚就觉得腮帮子火辣辣的疼痛。

原来,就在她意识内腾起某些不要脸的想法时,她抬手给了自己一巴掌。

那是她骨子里最后一丝尊严、伦理道德在作怪,支配着她给了自己一耳光。

自抽耳光,总能比被人抽耳光清醒的更加快,叶明媚就是这样,在感觉的嘴里发咸滋滋(一巴掌抽出血了,由此可以看出她刚才多么用力)时,恍然明白了很多:他肯定知道我们之间是什么关系了,要不然依着这小子,就算再不怎么待见我,也不可能话都不说一句的就跑了。

他现在,肯定也像我这样害怕,难堪。

嗯,暂且不见面,给大家一个好好思考的缓冲时间,也是很有必要的。

看来,凌晨时去我别墅的人,就是陆宁了。

也唯有陆宁,才能让格林德那只眼睛长在脑门上的家伙,好像哈巴狗似的,大半夜的起来迎接他。

只是,那个与陆宁一起来的女人是谁?

刚才,有没有在车上?

哼,那个小混蛋,貌似总是到处招惹女人啊。

叶明媚胡思乱想着,重新启动车子向前驶去。

既然已经来到这儿了,那么她就得去别墅内看看——或许,陆宁很快就会回来呢,那样俩人要不要坐在观景台上,每人手捧一杯红酒,四目相对的谈谈心事。

如果,小混蛋明知道我是他的四舅妈,还要对我动手动脚的,那我让他得逞呢,还是宁死也要反抗,指着他大骂畜生,你怎么不去死啊!

叶总懵懵懂懂中,把车子停在了明媚山下的停车场内,熄火后却没有接着下车,拿出湿巾来用力擦了擦脸,希望自己别再这么晕乎乎的了,脑子里怎么总是回想某个小混蛋,让她跪在沙发上好像毛驴那样——被他欺负的情景呢?

狠狠扭了自己肋下软肉一下,强迫自己别再有那种肮脏想法后,叶明媚才深吸了一口气,开门下车。

抬头看向半山腰的一号别墅,是亮着灯的。

“请留步,叶总。”

叶明媚抬头看着半山腰,迈步刚要走向上山路,有个阴恻恻的男人声音,忽然从左侧黑暗中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