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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0章 一个糟老头子

黑暗中忽然响起的这个声音,把叶明媚给吓了一跳,猛地回头呵斥问道:“谁、谁?”

一个佝偻着腰身的老头子,好像幽魂那样从黑暗中走了出来。

他的肩膀上,还蹲着一个黑糊糊的小东西,两只眼闪着蓝汪汪的荧光,透着说不出的邪性,就像它的主人钱猴王那样,大半夜的冒出来,与无家可归的幽灵还真没啥区别。

叶明媚认识钱猴王。

确切的来说,梨花山上那十四个鸟人,叶明媚都认识:十二生肖,秦大川还有格林德,外加一条每次看到她,就会欢快摇尾巴的贱狗。

十四个人,一条狗。

叶明媚很清楚,那条贱狗可是被某个小混蛋视为兄弟的,别看它不会说话,更是每天除了漫山遍野的撵兔子逮鸡(野鸡)外,正事也不干一点,在梨花山的地位却是最高的。

秦大川,格林德都是陆宁的心腹小弟,纯粹就是叶总以往懒得多看一眼的混子。

不过有句话是怎么说来着?

好像叫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仗着陆宁才能在世上立足的叶明媚,不但不能得罪秦小冰,还不能得罪这俩走狗,无论心里再怎么不鸟他们,可表面上也得把他们当做人物来看:毛驴苦于不会说话,秦大川俩人就是陆宁的代言人了。

叶明媚进驻梨花山工地后,很多时候都得与这俩人交涉,所以也勉强算是熟人了。

不过,到现在为止,叶明媚都不知道那十二个脏兮兮的老头老太,就是四十年前已经成名的十二生肖,还以为他们是某小混蛋善心大发,收留的无家可归的老头老太呢。

陆先生当前正在大干慈善事业,立志要在梨花山修建一座具备国际化标准的孤儿院,所收容的不一定全是孤儿,还有可能是钱猴王这种靠一只猴子满世界流浪卖艺的老不死,这也很正常的。

所以呢,叶明媚每次去梨花山,都是与秦大川俩人交涉,从来不关注钱猴王等人是何方神圣:这群黄土已经埋到脖子上的老不死,能够在临死前近距离见识到叶总这般女王仙子般的人物,就已经是莫大的福分了,再指望他们会获得叶总主动打招呼理睬……嘿嘿,那简直就是开玩笑了。

可就这般被叶总视为蝼蚁般即将被黄土埋上的老不死之一,今晚却鬼魅般的冒出来,把叶总给吓了一大跳。

叶总能不生气吗?

碍于某些无法对人言的苦衷,叶明媚得捏着鼻子与秦大川、格林德这俩走狗说话,这耍猴子的老不死,又算哪根葱呀?

“是你?”

叶明媚认出钱猴王(她当然不知道钱猴王的名字)后,顿时娇面寒霜,冷冰冰地问道:“你躲在这儿做什么?”

“不做什么。”

钱猴王当然不介意叶明媚对他是啥态度,就像叶明媚从来都没正眼看过他们那样,只是嘻嘻一笑:“我就是想问问,叶总你这是要去哪儿?”

“上山。”

叶明媚懒得再跟这种老乞丐费什么口舌,更不担心他会对自己心生歹意,敢趁黑非礼自己,话说叶总也是练过十余年跆拳道的,练这玩意的人尽管被人称为‘最好的拳靶子’,不过有资格这样说的,也只是那些对掐好手,依着叶总当前的武力值,要对付一个棒小伙还是没问题的。

更何况钱猴王,只是个看似风一吹就会倒的糟老头子呢?

他如果乖乖退却也倒罢了,现在心胸宽阔的叶总也就大人大量的原谅了他,如果他敢心生歹意,要对叶总动手动脚——嘿嘿,叶总不介意让他提前归位。

相信就算陆宁知道了,也不会责怪她的,毕竟为了个收留的、还有色心的老不死,实在犯不着与叶总翻脸的,俩人不仅仅是滚床单那般的简单关系了,还是、是舅妈与外甥呢。

“等等。”

钱猴王却不知死活的紧走了两步,挡在了叶明媚面前。

尼玛,这是自己找死呢?

叶明媚登时怒了,双眸微微眯起死死盯着满脸猥琐笑容的钱猴王,用牙缝里挤出两个字:“滚开。”

钱猴王却笑嘻嘻的说:“叶总你要转身向后走,我就马上滚开。”

再傻的人,也能从钱猴王这句话中听出什么意思了:要我滚开可以,但你不能上山!

哟呵,这座山叫明媚山,山上的别墅,山脚下的六栋小高层,都是我叶明媚的私房钱所造,我就这座山的主人,你特么的却不许我这个主人上山,真是岂有此理啊。

叶明媚笑了,那笑容就像午夜昙花那样,绚丽灿烂美艳不可方物,声音也温柔了起来:“为什么,就不许我上山呢?”

钱猴王就像不懂得欣赏魅力的傻子那样,明明盯着叶总那张足够让夜色都黯然的笑脸,却依旧贼兮兮没心没肺的样子,回答说:“我也不知道啊,是格林德吩咐我这样做的。他说的很清楚,在没有他的许可下,任何人都不许擅自上山的。”

“格林德吩咐你这样做的?”

叶明媚黛眉微微挑了下,还真没想到这是格林德的意思,看来这老不死说的是真得,他还没胆子私下里跑来这儿阻挡叶总的。

但就算是格林德说的,那又如何?

别忘了这座山的名字,叫明媚山!

这是叶明媚的私人产业,格林德是那小混蛋的心腹,也没权利阻拦她上山的。

至于格林德为什么要阻止任何人上山,叶明媚不想费脑子去考虑,还以为钱猴王屁颠屁颠的出现在这儿,拿着鸡毛当令箭的阻止她,就是看在被收留的份上,想在临死前发挥一下余热呢。

毕竟这个人多少都有点感恩之心的,这些老不死的在梨花山白吃白喝两三个月了,给格林德这条走狗当走狗做点啥,也是很正常的。

钱猴王依旧那副老而不死是为贼的样子,贼兮兮的笑着点头:“是啊,就是格林德派我来的。叶总,我知道这座山是你的,也觉格林德派我来阻止你上山有些过,可我跟着他混饭吃的,当然得受他管了。所以在,叶总你别让我为难,更别因我而生气,我就一跑腿的,你有什么疑问,还是去找格林德吧。”

叶明媚还真没想到,这老不死的倒是伶牙俐齿的,说的貌似很有道理。

不过叶总才不管他说的有没有道理,只知道她要回自己的私人领地,任何人都没权利阻拦她,就算格林德有一万个这样做的理由,可也是他来找叶总,叶总是万万不会去屈尊找他问为啥的。

“我再说最后一次,让开。”

叶明媚脸上的笑容,攸地收敛。

钱猴王没说话,只是笑嘻嘻的摇了摇头。

你自己找死,这可怪不得我了!

叶明媚心中冷笑时,双眸中闪过一抹残忍之色时,右脚忽然猛地撩起,对着钱猴王两条腿子中间,就狠狠撩了上去。

只要是男人,不管是十六的,还是六十的,这地方要是被人狠踢一下后,都是惨叫着的双手捂着裤裆,浑身抽抽着瘫倒在地上扮虾米的下场。

严重点的,就钱猴王这个年龄段的老不死,或许能被一脚直接踢死个比的。

叶明媚痛恨这老不死的活腻了,这一脚可没丝毫的留情,绝对是使出了十成的力气,速度、角度也都相当到位:嚯嚯,真以为老娘这段时间装善人,就真变成好欺负的善人了啊,正所谓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呢!

呼地一脚踢出去后,叶明媚脸上更是浮上邪恶的笑意(我可是装孙子装了很久),在夜色下也看的清清楚楚。

只是这笑意,在下一个瞬间,就忽然凝固在脸上,继而迅速转变成了惊诧:咦,怎么没踢到他?

钱猴王,好像也没做出任何的躲闪动作,就硬生生出现在了叶明媚左侧,她全力撩出的那一脚,擦着他左胳膊飞空了。

他肩膀上那只小猴子,嘴里忽然发出‘吱吱’的叫声,带有明显的讥讽之色,好像在说:嚯嚯,没踢到哇,你简直是太笨了啊!

这老乞丐有些邪门。

叶明媚脑海中闪过这个念头时,一咬牙,纤腰半拧,还没有落下的右脚,由下至上的狠狠鞭打向钱猴王的左下巴。

这一招在跆拳道内,有个名堂,叫鞭腿。

绝对是跆拳道中的最有威力的杀招之一了,追求一脚踢中对手下巴时,架势必须得好看,就像舞蹈那样让人赏心悦目。

其实叶明媚也很清楚,在真正的高手眼里,要想破解鞭腿这一招,只需用更快的速度,一脚踹在她大腿内侧,就能直接把她给踹翻在地,然后就等着被各种虐了——毕竟舞蹈就是舞蹈,不是对掐。

可这种舞蹈对付一般人还是没问题的,哪怕钱猴王刚才貌似躲过了叶总一记凶狠的撩阴脚,那就再躲躲这记鞭腿吧!

“嗨!”

为配合自己这闪电霹雳般的一脚,叶明媚还猛地娇喝了一声。

声助腿威,就是这意思了。

这次钱猴王好像被吓傻了,没有躲闪,但当叶明媚的右脚即将鞭到他下巴时,他的脖子却像被大风吹断的木桩子那样,猛地向后折断。

你能想象一个老头子,脖子以下的身体各部位动都不动,但脖子却忽然后折,后脑勺碰到他自己后背的诡异样子吗?

叶明媚就想到、不,是亲眼看到了。

她亲眼看到自己那威力十足的一脚横扫而过时,钱猴王脑袋忽然后仰不见了。

等她的右脚扫过折断了的脖子上方时,钱猴王那张猥琐的笑脸,又活生生映入了她的视线中。

叶明媚狂傲,却不傻。

等她站稳身子再看向钱猴王时,蓦然明白了过来:这老不死的,是个对掐高手,还是那种比她以往保镖更牛比的存在!

他只躲不还击,只因他是跟着陆宁混得。

咕噔一声,叶明媚呆望着钱猴王过了很久,才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声音沙哑的问道:“你、你到底是谁?”

钱猴王笑了:“我就一蒙陆少收留的糟老头子。叶总,听我的话,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