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总,对不起。”
劳拉愧疚的低下了头。
“没什么。”
宋楚词摇了摇头,原地转了个圈子:“没有看到他们吗?”
劳拉跳上了车底,四下望去。
无论她的视力有多好,可现在什么都看不到。
更让她开始绝望的是,刚才还星光灿烂的夜空,竟然好像被一双扯着黑色薄膜的大手,慢慢遮住了那样。
星光黯淡,以一种肉眼看得见的速度,迅速消失了,仿佛从没有挂在过天上,唯有寒风吹过的声音,更加大了些。
罗布泊内的自然环境,那是相当恶劣的。
一分钟前或许还是艳阳高照(或者说星光璀璨),但接下来就有可能刮起沙尘暴,把整个世界都吹散,再也看不见。
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也不管是远古还是现代。
风声凄厉,甚至还能隐隐听出好像有人在哀嚎,继而让人联想到在黑暗的冷夜中,无数的冤魂,正在随风起舞,张牙舞爪的慢慢逼过来。
当然了,这是幻听。
但这种幻觉,足够把人骨子里的恐惧,全部激发出来。
“什、什么在叫?”
宋楚词裹了下羽绒服,脚下一个踉跄,就贴在了车轮上,望着黑暗中颤声问:“星星,星星呢,怎么不见了?”
劳拉艰难的咽了口吐沫,从车上跳了下来:“是风的声音,可能是起了沙尘暴,遮住了星星。”
无论劳拉此时心中有多么恐惧,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宋楚词,需要她的帮助,她是她当前唯一的靠山。
如果她不能保持应有的镇定,那么宋楚词就会立即崩溃。
“别怕,宋总,我们没事的!”
劳拉张开手,把宋楚词抱进怀里,狠狠抱了一下。
拥抱,无论是男人的还是女人的,总能给人最直接的安全感。
就像宋楚词这样,在被劳拉抱在怀里后,立即奇迹般的不发抖了,低声说:“劳拉,我收回我曾经说过的那句话——你,是一个最合格的保镖。”
因为劳拉干涉宋楚词跟燕随意交往,她就很无情无意的说,等回去后就把人家辞退。
当被劳拉紧紧抱在怀中后,宋楚词才意识到她说过的那句话,有多么的蠢。
“我可没有把你那句话放在心上。宋总,你放心,无论怎么样,我都会把你带出这鬼地方,请相信我!”
劳拉那张刚硬线条的脸上,露出一个倔强的笑,再次用力抱了宋楚词一下后,才松开她,弯腰钻进了车子里。
无论是谁,在成为另外一个人的唯一依靠时,就会一下子强大起来,就像描写女人的那句话:哪怕在再软弱的女孩子,成为母亲后就会变的极其坚强。
劳拉现在就给了宋楚词一种母亲的安全感,尽管她也只是个女孩子。
在来西北之前,劳拉已经在越野车内配备了包括汽油桶、野外生存所需要的一切东西。
现在车子仰翻在了地上,肯定指望不上了,那么要想离开这儿,必须得携带那些东西,步行走出这个鬼地方。
劳拉从车里扔出了两个背包。
每个背包里,都有食品、饮用水,御寒的衣服,小帐篷等。
在检查这些东西时,两个人不住的说话,讨论下一步的行动计划,都刻意避开不去谈论彭开圣他们。
就算是傻瓜,这时候也能明白彭开圣他们,是故意把她们引到这儿来的了。
至于他们为什么这样做,是谋财还是劫色,还是有别的企图,俩人不想去想。
她们只明白一个道理:就算劳拉没有把车子开翻,彭开圣他们也会找机会让车子无法使用。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们会想办法,让劳拉离开宋楚词。
彭开圣他们费了这么多心血,才把宋楚词从内地诱骗来到罗布泊内,当然不是为了劳拉这个外国人。
但毫无疑问的是,劳拉的存在,肯定会影响他们下一步的计划。
宋楚词想到这一点时,劳拉也想到了,牵起了她的手,望着她的眼睛,很认真很认真的说:“宋总,除非我死,才能离开你半步。”
宋楚词眼眸中迅速浮上雾气,主动张开双臂紧紧抱住了劳拉,嘎声说:“我要我们,都活着走出去!”
“你放心,就算我们走不出去,也会有人来找我们的。”
劳拉深吸了一口气,附在宋楚词耳边说到,声音很低,好像怕被人听到那样。
宋楚词身子轻颤了下,强压着内心的狂喜,低声问:“为什么要这样说?”
“因为这一路,我已经留下了足够的路标,供人寻找。”
劳拉罕见的笑了下,眼神中浮上了得意的神色。
宋楚词在决定来西北时,劳拉就想到了所有能发生的意外,也包括万一迷路后,该怎么应对。
有个童话中的聪明小女孩,在去森林内时,担心迷路,就边走边洒面包屑做回去时的记号。
劳拉当然不会洒面包屑。
她洒的是玻璃球。
一种在晚上只要遇光就能发光的玻璃球。
她们跟随彭开圣驶出古羌县城,来到公路尽头驶进戈壁滩上时,劳拉就开始悄悄的洒玻璃球,每隔五百米,就会留下一颗。
她携带了足够的玻璃球,到现在为止,背包内还有两大袋子。
劳拉的提前准备,让宋楚词欣喜若狂:只需拿着手电,找到发光的玻璃球,就能一步步的走出这鬼地方的。
幸好,今晚看样子不会有太大的沙尘暴,那样就不会埋住路标了。
只是,她们好像都没有想到:准备比她们更加充分的彭开圣等人,会让她们就这样轻松走出去?
事实证明,当她们向着来时的方向,走了不到一个小时时,就遭遇了意外。
黑夜中,在手电筒的照耀下,能发光的不仅仅是特制的玻璃球,还有可能是动物的眼睛。
罗布泊那样的神秘,到现在为止,还有着才没有被谁横穿过的处女地,夏天的气温更是高达七十度左右,这绝对是生命的禁区。
可同样神秘的是,罗布泊内除了蜥蜴、毒蛇等冷血动物外,还有大型哺乳动物的存在,比方野骆驼,野狼。
谁也无法想象,野骆驼,野狼等动物,是怎么在这么恶劣环境下生存下来的——但这些都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宋楚词拿手电去找玻璃球时,照到了一双眼睛。
野狼的眼睛。
蓝汪汪的,发着荧光,就像是两簇鬼火!
在宋楚词一呆时,劳拉的心却攸地沉了下去。
从动物学的角度上来说,野狼不如狮子老虎,几者相逢,被吃掉的肯定是野狼。
可要是论起狡猾,和凶残来说,野狼足能把狮子老虎甩几条街。
狼,是所有野兽中,最注重团体、战术配合的大型哺乳动物——当年蒙古铁骑纵横欧亚时,很多阵势都是跟狼学来的。
狼很少单独行动,只要在野外发现一只狼,那么它的同伴,势必就在它不远处。
哗啦一声,劳拉打开了手枪保险。
她有些后悔:准备的这么充分,为什么没有多带一支枪来?
“宋总,拿着手枪——记得开枪时,要保持绝对的冷静,别心慌!”
劳拉把手枪递给了宋楚词。
宋楚词的手指刚一碰到手枪,就像被蝎子蛰了一下那样,噌地就摔开了:“我、我不会开枪!”
“不会也得拿着!”
劳拉看出宋楚词又被吓傻了的趋势,双手抓住她肩膀,用力摇晃着低声吼道。
宋楚词被晃醒了,接过了手枪,颤声问:“你、你呢,用什么?”
劳拉弯腰,从脚腕处拿出了军刀,晃了晃,故作冷静的说:“我用这个,就已经足够了。”
“好,那、那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宋楚词说出这句话时,就发现劳拉背后不远处,又出现了两团鬼火。
两只狼,一前一后,眼睛好像鬼火那样,忽闪忽灭。
风出来,刮来了腥臭气息,那该是狼张嘴时发出的气味。
“别怕,我们向回走……”
劳拉右手紧紧攥着刀子,死死盯着前面那两团越靠越近的鬼火,刚说到这儿时,正看着她说话的宋楚词,忽然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啊!”
接着,劳拉眼角余光就看到一团黑影,从自己右手边最多三米处,闪电般扑了过来。
腥风,鬼火——第三只狼。
这是一场由三只、甚至更多只潜藏在黑暗中的野狼,组成的猎杀阵势:一前一后那两只狼,只起到吸引劳拉俩人全部注意力的作用,真正的杀机,却是微闭着眼从左侧慢慢潜伏过来的。
杀手。
狼群中捕猎经验最为丰富的野狼。
无论是暴起发难的速度,还是角度,都是最致命的。
等劳拉反应过来时,野狼的两根前爪,已经搭在了她肩膀上,寒森森的锋利尖牙,用无法形容的快速,狠狠咬向劳拉的咽喉。
如果它直接攻击宋楚词……宋总除了闭目等死外,不会做出任何反应。
它攻击的是劳拉,是具备一定彪悍武力值的专业保镖,紧急情况下的反应速度,可不是宋楚词能相比的。
宋楚词的尖叫声中,劳拉脑袋已经迅速后仰,直直向地上摔下去时,手里的军刀,已经电闪般的刺进了野狼肚子里。
“嗷!”
偷袭失败,遭遇重创的野狼,发出了一声凄惨的嚎叫。
剧痛,从没有过重创,彻底把野狼的凶残激发了出来,竟然不顾受伤,依旧张嘴咬向了劳拉咽喉。
与此同时,一前一后那两只野狼,也用最快的速度向这边扑来。
“开枪,开枪!”
左手掐住野狼咽喉的劳拉,嘶声厉吼者。
砰!
枪声响起,在空旷的戈壁滩上,黑压压的夜里,显得格外清脆。
只是,子弹跑哪儿去了呢?
枪声,也只是让两只野狼扑击的速度,僵顿了下,接着就再次启动。
前面那只野狼,没有给宋楚词再次开枪的机会。
夹着呕人的腥风,就像是飞行那样,扑到了她面前。
黑夜中,狼牙发出了凶残的白森光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