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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劳拉,你在哪儿?

毛驴的牙齿,在黑夜中很刺眼,白森森的,闪着邪恶的光泽。

林武从没有想到,以往只要你一蹲身装出拿板砖动作,就会被吓得夹着尾巴狼狈鼠窜的毛驴,竟然比它大哥陆宁还要会装。

或许,它不是装的。

毛驴本身就是一个胆小鬼。

但当大哥遇到无法预知、抗拒的危险时,毛驴就会摇身一变,成为比恶狼还要可怕的怪兽,再也不是一条财迷还有色心的贱狗。

任何事物的改变,总是建立在某个特定的基础上。

离开唐王已经整整两天两夜了。

在这两天两夜中,无论林武什么时候看向毛驴,都会发现它始终睁着眼。

那眼神好像很平静。

可林武偏偏能从中看到嗜血的不安,随时爆发的疯狂!

毛驴,真得只是一只狗么?

一路上,林武很多时候都在琢磨这个问题。

相比起有劳拉同行的宋楚词、有水暗影陪伴的陆宁来说,林武这一路很累:无论毛驴有多么的不一般,它都没有驾照……

毫无疑问,长达数千里的旅途中,一个人开车,怎么着也不如两个人相互替换着开车,会累,所以无论林武有多么压缩休息时间,他都是陆宁、宋楚词三拨人中,最后一个抵达古羌县的。

其实只要林武愿意,完全可以找人开车:东海集团在全国各地城市中,哪怕是在西北,也基本上都有分部的存在。

林武这个林家当前唯一的继承人,只要一个电话,就会有人来代劳。

但他没有那样做。

因为他很清楚:如果让他那个大款老子、哪怕是特别想跟他搞好关系的沈玉如,得知他要去哪儿后,都只会阻拦他,不管他多大的脾气。

林武来到古羌县时,已经是深夜十一点了。

深夜的边陲县城内,大街上竟然有好多警车在巡逻。

这种情况下,林武肯定会被注意,被盘查。

林武不是啥通缉犯,当然不会怕被盘查,反而用一万块钱的现金,从某个警务人员嘴里,得知了县城傍晚时发生了啥事。

任何时候,金钱的魅力,可不是所有人都能阻挡的。

再说了,林武问的那些消息,也不是啥机密,这一万块对于某警务人员来说,简直比从地上拾起还要简单——捡东西,还得需要弯腰不是?

宋楚词出事了,被冒充县局局长的人,骗去了罗布泊内。

陆宁,跟那个走路都能让男人看直眼的美女,天黑后才追了过去。

到现在,已经过去大半夜了,但这两批人都没有回来,也没有消息:任何的通讯设施,哪怕是专用频率的无线电,去了罗布泊深处后,也会变成废物的。

黑夜中,距离古羌县足有一百公里之外的罗布泊,就像是一只看不见的怪兽,大张着嘴巴静候某些人自动跳进去被吞噬。

林武不想被怪兽吞下,就像得了好处的那个警务人员,真心告诉他说:这时候去罗布泊内,跟寻死没有啥区别。

车轮下,就是公路的尽头。

前面,已经是戈壁滩,一望无垠,好像洪荒世纪的野外,死沉沉,却偏偏有邪恶的东西存在。

咕噔一声,林武盯着前面呆了半晌后,才艰难的咽了口口水,低声问毛驴:“你说,我们非得进去吗?”

在二哥停下车子,望着前面发呆时,毛驴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了.

很明显,毛驴没有责怪二哥胆小。

对毛驴来说,二哥能够单独驾车,狂奔两天两夜,把它送到离大哥最近的地方来,它就已经很满足了。

实在没必要,拖着二哥一起去面对死亡。

二哥只是大哥从街上捡回来的兄弟罢了,短短相处几个月后,依着人类感情的增进速度,他们实在没有同生共死的必要。

毛驴就不一样了。

大哥在,它在。

陆宁死——它不会告诉任何人,它会选择什么样的方式去追随大哥,就像当二哥征求它的意见时,它只是伸出舌头,在二哥的手上舔了一下,接着就用爪子打开车门,毫不犹豫的跳了下来。

毛驴会开车门,就像它能抬腿撒尿那样简单。

必要时,它能按照大哥的意思,做出恶心美女的动作。

开车门,特么的算个鸟!

“毛驴,你要去做什么!?”

看到毛驴一声不吭的跳下车后,林武愣了下,接着也跳了下来。

毛驴没有回答。

有些话,实在没必要说出来。

矫情。

回头看了二哥一眼,毛驴就先前冲去,用最快的速度,很快就消失在了汽车灯光线中。

毛驴扭头回望那一眼时,林武又看到了让他心悸的血红。

那两团鬼火般的血红,一下子刺激到了林武,让他在心悸的同时,也涌起了万丈豪情:千里迢迢我跑来这儿干嘛了?

不就是为了找陆宁?

是,他不是我的什么人,最多勉强算是个哥们,家人。

可如果在他遇到未知危险,我却在危险边缘袖手旁观的话,那么我下半辈子都无法原谅自己,没脸去见毛驴。

对,我去,是因为我不能让毛驴自己去。

它再怎么出色,终究是一条贱狗。

一条看不起的人的贱狗罢了!

卧槽,被一条贱狗看不起,还不如去死了呢!

林武恨恨的骂着。

其实他也不知道是在骂毛驴,还是在骂陆宁。

或者说,他是在骂自己,骂自己为什么会这样蠢,竟然被一条贱狗对人的深情所打动,竟然忘不掉那个姓陆的人!!

砰的一声,林武关上了车门,启动车子呼啸着冲进了戈壁滩内。

很快,他就看到了毛驴。

毛驴走的很潇洒,走走停停,鼻子不时在地上嗅一下。

“给我滚上来!”

林武打开了车门,恶狠狠的冲它骂道。

毛驴却轻蔑的看了他一眼,继续向前冲去,边走,边低头。

林武怒了:“不就是指望有个灵敏的鼻子么,跟我显摆什么?回头,就给你撒上六六粉。”

六六粉,化学毒药,苯的六氯取代物,曾经被用作农药来用,现在国家已经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了,对狗鼻子的嗅觉,具备超强的破坏性。

当然了,林武只是发狠这样说罢了。

如果必须把六六粉洒在谁的鼻子上,他宁愿洒在、洒在陆宁的鼻子上,也不会去残害毛驴的:谁让那个家伙,曾经赶他走过,害的他那么没面子了?

面子这东西,对处于极度恐惧中的人来说,连个屁都算不上的。

比方宋楚词。

在内地时,哪怕是天上下刀子,但宋大小姐为了自己走路时优雅的形象,也不会抱着脑袋狼狈奔跑的。

可现在,天上没有下刀子,当一只野狼扑到她跟前时,她就完全甩掉了淑女该有的所有风度,全然忘记了手里有枪,只知道双手抱着脑袋,闭眼发出了最后的惨叫。

“嗷!”

宋楚词的尖叫声中,没有感觉到身子被狼牙撕扯的疼痛,反倒是听到了恶狼临死前发出的惨嚎。

就在那只野狼即将把宋楚词扑倒在地上时,正跟另外一只野狼翻滚的劳拉,再也不管自身安慰,用尽所有的力气,用最快的速度,从狼肚子里抽刀,刺出!

一刀,刺进了那只野狼的心脏部位。

但她在刺中这只野狼时,受伤的那一只,也及时咬住了她的左腿,死命的撕咬。

与此同时,从后面狂奔而来的那只野狼,也拍马杀到了。

“快跑,跑!!”

劳拉嘶吼着,很想站起来——但那只野狼却牢牢咬住了她的左腿,拼死也要把她拽倒在地上,给同伴提供致命一击的机会。

这个女人,才是最危险的。

三只野狼,都看出了这一点,所以当最后一只野狼扑过来后,根本没有理睬吓傻了的宋楚词,而是直接扑在了劳拉身上。

劳拉是跪在地上的。

那只野狼扑过来的速度,就像出膛的炮弹,一下子把她砸倒在了地上,散着浓郁腥臭的大嘴,狠狠咬了下去——

这是宋楚词被劳拉的嘶吼给惊醒后,看到的最后一幕。

然后,她就本能的甩开两条大长腿,没头苍蝇似的狂奔了出去。

劳拉最需要帮助时,让她跑。

她跑了。

这不能怪她。

因为劳拉也知道,宋楚词这种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这时候已经彻底崩溃了,能够知道夺路而逃,就已经很不错了,要是留下来,不会起到任何的作用。

最多,宋楚词在狂奔不知多久,重重摔倒在地上时,才会想到她不该跑的:劳拉,需要她的帮助。

劳拉在哪儿?

宋楚词全身骨头好像断了那样的疼,任由泪水在脸上肆意的淌着,慢慢站了起来,向四下里看去。

罗布泊的戈壁滩上,重新恢复了本来的宁静。

野狼撕咬劳拉的血腥气息,劳拉的嘶吼声,仿佛都是一场梦。

现在梦醒来了,那场梦距离现实是那么的遥远,无迹可寻。

“劳拉,劳拉,你在哪儿?”

宋楚词跌跌撞撞的走着,哭喊着劳拉的名字。

没有谁回答,只有刺骨的寒风,从她身边掠过,带着悲伤的呜咽声。

“劳拉,你在哪儿,在哪儿?”

宋楚词哭喊了也不知道有多久,又是走了多久,直到嗓子嘶哑的再也发不出声音,泪水淌干,浑身再也没有一丝力气后,才软软的瘫倒在了一个小斜坡上,眼神呆滞的望着天际。

那边,应该是东方吧?

因为那边的天,比别处的都要亮一些。

黎明前的曙光。

宋楚词呆滞的眸子微微转动了下时,眼睫毛上有白霜跌落。

这鬼地方,晚上死冷,白天又超热。

幸亏她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又是摔倒在可以避风的小斜坡后,才没有被冻僵。

仿佛,她这才察觉出自己还活着。

宋楚词再次眨巴了下眼睛时,瞳孔猛地一缩。

一个白色的人影,忽然出现在了她的视线中。

是背对着她的,缓缓向前行走。

“劳拉,劳拉!”

宋楚词狂喜,所有的力气全部恢复,猛地从地上爬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