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最强侠盗混都市
40248900001225

第1225章 你就是鲛人

张良华当然憎恨陆宁。

从小到大,他从没有这样憎恨过一个人,甚至都超过了憎恨在他十几岁那年就因病去世的父亲。

他爸在去世之前,是某国企的一个副总。

对于从乡下出来的孩子,经过十数年的努力奋斗,终于成为国企副总,这在他那个小山村的影响,比备受秦小冰家乡那些羡慕秦家出了两个好孩子的影响还要大,几乎就是‘有出息的人’的代名词。

他爸本人也很自豪,毕竟那些年来,他都是寄居在岳父家,为人家当牛做马的还没有丁点尊严,他媳妇(也就是张良华那个妈)每天不骂他两句‘窝囊废、当初看你长得帅才招你做女婿真是瞎了眼’,就不算过日子。

他爸以为,被提拔为副总后终于熬出头了,以后可以在丈母娘家抬起头来了时,厄运来临:因长时间加班劳作、外加心理负担太重、所处的生活环境过于压抑等原因,他得了绝症。

他爸受不了这个打击,很快就撒手人寰了,只留下一个在老家的传说,收获了儿子对他无比的恨意:你如果不死,那我就有可能成为富二代,再也不用打拼,就能享受高质量的人生了。

事实证明张良华的怨恨没有错——在他爸死后,他就不得不加倍努力,希望靠自己的能力,来赢取高质量的人生。

现在他成了神通快递集团的副总,咬牙坚持的目标终于达到了,可却更恨他的父亲:你如果不死,我又何必这样劳累,被宋楚词使唤,为了保住当前地位忍气吞声,哪怕是被陆宁三番两次的侮辱,也不敢还手。

张良华不敢还手,那是因为他清晰的意识到:宋楚词心里只有一个陆宁,他只是人家用来与陆宁怄气的牺牲品罢了。要想像个真正的爷们那样对待宋楚词,除非把她泡上床,让她为他生儿育女才算保险。

只是这样的希望太渺茫了,但也不是没有,事在人为这句话还是很有道理的,所以他对宋楚词的意见,还不是太大,毕竟人家是白富美,他只是一个没有爹,只有一个擅于碰瓷的母亲的穷小子,要想成为童话中的青蛙王子,最终抱得美人归,很难很难。

张良华痛恨陆宁,胜过痛恨早就死去的爹,除了他三番两次的羞辱外,最重要的一点则是因为陆宁比他更早的认识了宋楚词。

如果陆宁晚一点认识宋楚词,而张良华能早一点被宋总赏识,那么现在能够享受‘躺在总裁办公室沙发上,脚丫子搁在茶几上,嘴里叼着香烟’待遇的人,就是他了。

不过无论他有多么痛恨陆宁,他都不会说出来,最起码在醒着时,他不会说陆宁半个不好,无论是人前还是人后。

仅凭这一点,就足够证明张良华的心机有多深了。

有人说,人的灵魂就是梦中的自己。

张良华早就听说过这句话,不过却从不觉得这句话能像‘只有永远的利益,没有永远的朋友’此类的话那样,让人信服。

现在他服了。

艳阴使说,他在昏睡不醒的这七天内,只要是说梦话,就是在诅咒陆宁,发誓早晚有一天,会让这个家伙后悔为什么要得罪他。

“说实在的,当夫人说你才是最痛恨陆宁的那个人时,我内心对此还是不赞同的。因为我觉得,最痛恨他的应该是那个女人,那个死人。”

艳阴使站在床前两米之外,看着张良华慢吞吞的说道:“那个女人痛恨陆宁,是因为无论她多么委曲求全,请他拉她一把,他都以躲避的方式来见死不救;那个死人痛恨陆宁,则是因为他直接死在了陆宁手中。呵呵。”

笑了笑,艳阴使才继续说:“可陆宁对你呢?好像并没有给你造成太过为的伤害。所以我才怀疑,夫人说你是才是三人中最痛恨陆宁人的说法。但现在,我信了。”

“昏睡中咒骂一个人,也算?”

张良华深吸了一口气,觉得自己全身那些发痒的感觉,变得更淡了,这让他感觉好了很多,也更加冷静了。

他觉得,依着他的长相,他的智慧,他的风度,他哄女人的手段,实在没理由折服不了这个已经被他一个晚上就上过四次的女人。

艳阴使,是来自大人物陵墓的殉葬品?

开特么的什么玩笑!

这是现代科技社会,真以为张良华这种高智商的知识分子,是古代那些很容易被巫婆忽悠的愚昧村夫呢?

所谓的艳阴使,所谓的眼泪,所谓的夫人,所谓的三人组合中竟然有个死人——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些见不得光的邪门歪道,在装神弄鬼罢了。

张良华有百分之一万的把握,能凭借他的高智商,搞定那些愚蠢的危险。

说不定,还能有意外的收获,比方能收复一些邪门歪道为自己所用,这也算是因祸得福吧?

“人在睡梦中的自己,就是你的灵魂。”

艳阴使用这句张良华曾经听过的话,回答了他的疑问:“在短短的七天内,你咒骂了陆宁三百四十八次,平均每十二个时辰,你都要咒骂他接近五十次。”

“哦?”

张良华抱歉的笑了下,很是有些不好意思:“我的无礼,让你见笑了。”

艳阴使根本不理睬张良华此时故意显摆出的‘绅士风度’,确实笑了笑就继续说:“在同样的时间内,那个女人咒骂陆宁的次数,是两百二十三次。还是在同样的时间内,那个死人咒骂他的次数,却比女人咒骂他的次数,还要少八十多次。”

“所以呢,夫人能够提前认定你才是三人组合中最痛恨陆宁的那个人,让你成为组合中的天人之举,委实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

艳阴使说到这儿,脸上浮上崇拜的神色,低声喃喃道:“夫人,终究是夫人。”

“在我心里,你各方面都要比那个夫人,强一万倍。”

张良华笑吟吟的,稍稍停顿了下又说:“还有那种眼泪吗?如果有得话,我想再品尝一下那种美妙的滋味。呵呵,只要能品尝到那种佳酿,无论昏睡多久都是值得的。因为,有你在我身边,正所谓醉握美人膝,就是这种境界了。”

艳阴使见张良华始终在卖力的显摆他有多么儒雅,脸上浮上了浓浓的嘲讽:“你确定,眼泪是佳酿?”

艳阴使脸上的嘲讽,让张良华心生警惕,表面却不动声色:“我能从中品尝到‘何以解忧,唯有杜康’的境界。”

“我敢说,你绝对是第一个这样高度评价眼泪的人。”

艳阴使脸上的嘲讽,变为了钦佩的神色,赞叹道:“唉,就算那个被夫人极度重视的陆宁,都在品尝到眼泪后,都没你这般豁达的态度。”

“一个人的心胸宽阔了,眼光自然与众不同了。”

张良华矜持的笑了下,又看似漫不经心的问道:“陆宁,也喝过眼泪?”

“差一点,他就是喝完你喝完的量了,但他最终却选择了拒绝,扔掉了眼泪,把眼泪视为最可怕的东西。”

艳阴使咯咯的笑了起来,花枝乱颤间胸前波涛起伏,让人无法不想入非非的口干舌燥。

张良华咽了口吐沫,没有说话,只保持着绅士才该有的矜持笑意。

“仅仅从当前来看,他貌似不如你。”

艳阴使停止了娇笑,脸上再次浮上了让张良华心生警惕的嘲讽。

他依旧不动声色,笑着说道:“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独特的优点。”

“你说得不错。我敢肯定,陆宁拍马也赶不上,你在怨恨一个人时爆发出的强烈恨意,这就是你最独特的优点了。”

艳阴使悠悠的说:“眼泪,没有了。无论你是真心想喝,还是假装潇洒,都没有了。呵呵,别看眼泪是一种能把人变成鲛人的毒药,但并不是任何人都能随意喝到它的——”

“什么鲛人?”

张良华打断了艳阴使的话,努力保持的矜持风度,乱了。

依着他的文化程度,当然知道鲛人是什么东西,那只是华夏古书上记载的怪物而已,生在东海,全身黑色布满了鳞片,哭泣时眼泪会变成珍珠,如果用它们的油脂来做燃灯,可以万年不灭,传说始皇大帝的陵墓中,现在还有张大嘴巴冒着火的鲛人。

但那只是古书中的东西而已,艳阴使却说眼泪能把人变成鲛人,张良华实在无法理解。

“你,就是鲛人了。”

艳阴使稍稍低头,看向了张良华双手的眼神中,带有了浓浓的怜悯之色。

张良华的心,就像猛地沉到深渊潭水中那样,无比的冷。

潜意识中,他只要低头看自己的双手(此前他的目光,从没有离开过艳阴使),就会看到让他无法接受的可怕现象。

他不想低头,也不敢,但最终还是慢慢低下了头,然后就看到了——他死,都无法接受的一幕:他的双手,双臂,红果着全身,都变成了骇人的青黑色,上面布满了细细的鳞片,在阳光下闪着恶心的晶光。

张良华觉得,他可能是在看一条鱼。

这条鱼有一个成年人那样大,非常奇怪的长有人的双腿,双手,代表雄性功能的那个东西,要比小电影上那些男主,还要雄伟一倍有余。

“这、这是什么?”

张良华傻愣愣的望着这具身体,脑子短片了足足半分钟,才语气干涩的问道。

“这就是你。”

艳阴使又走到了床前,语气温柔的说着,递过来了一个东西。

这是一面镜子,很干净,能照出在阳光中飞舞的尘埃,自然也能让张良华看到他自己的脸了。

这是一张多么可怕的脸啊?

张良华文化程度那么高,竟然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词汇,来形容这张脸有多么的可怕。

仅仅想到了一个笼统的词:怪物。

布满细细鳞片身子上面,已经没有了脖子,直接就是一个好像粗圆锥那样的脑袋,耳朵不见了,眉毛也不见了,鼻子变成了两个小孔,眼睛变的豆子般大小,嘴巴却是椭圆形——鱼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