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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6章 远方有人在想他

骆驼比任何生灵,更懂得在黑沙风暴来临时,该做些什么。

所以当黑沙风暴席卷过最近的沙丘沙梁上时,老穆里就已经跳上一头骆驼,死命的抱住它的脖子,任由它玩命狂奔了。

骆驼号称沙漠之舟,平时总是慢吞吞的。

可它在发疯逃命时的奔跑速度,却是烈马也比不上的,甚至连骇人的黑沙风暴,都得给它们一点点的面子——得让它们顺风逃亡过程中,找到最近的避风所在。

毛驴才不喜欢生活在沙漠中,这儿没有肉骨头没有啤酒更没有可爱的小母狗……但它却知道在二哥即将被困在车里时,得去追赶一只骆驼,逼着它回来。

没有谁能想到,毛驴在那一刻被什么东西附体了,竟然能追上一头骆驼(这头骆驼可能是因为满载物资的缘故,逃命速度比不上其它两头),并用利齿狠狠教训了它一顿,逼着它在黑沙风暴刚席卷而过后,就回来搜救林舞儿了。

可能是胡大(沙漠中的老天爷别称)被毛驴跟林二的兄弟真情给感动了,所以才让它借助灵敏的嗅觉,找到了掩埋林舞儿的沙丘。

掩埋勇士车的沙丘,并没有林舞儿所想象的那样大,要不然凭借毛驴的两根爪子,就算累死也扒不到她的。

但如果没有毛驴的拼死援救,林舞儿铁铁的会被憋死。

刚才差点被憋死的林舞儿,泪水很快就喜悦给蒸发掉,视线再次清晰起来时,毛驴已经爬到她面前,伸出长长的舌头,哈达哈达的散着热气,凝望着她。

“我欠你的,但又不欠你的,因为我也是来找你大哥的,所以你别奢望我以后会放任你变成一只醉狗。”

林舞儿看着毛驴,很认真的说。

毛驴肯定能听懂林舞儿的话,所以此羞愧的低下了头,不满的锥锥轻叫了几声。

唉,驴哥自从跟了林二后,就过上了真正的纸醉金迷生活,可谓是无酒不欢。

但这又怪谁呢?

要不是林舞儿总是拉着驴哥,陪她‘一醉解千愁’,毛驴怎么可能会觉得啤酒比骨头汤还要好喝,还又上瘾了呢?

“行了,别装了,你不会以为我自己就能爬出来吧?”

林舞儿张嘴,冲毛驴吐了一口沙子。

大哥的兄弟,就是叫山羊的那个老东西,早就说过‘女人是尘世间最不讲理’的生灵了,千万别以为你救了她、她就会变成乖宝宝,对你感恩戴德,柔情似水的。

危险过后,她马上就会翻脸无情,甚至还会埋怨你在救她时,怎么不注意维护她优雅高贵的形象,让她变得无比狼狈。

毛驴此时总算理解到了山羊那番话中的真谛,在二哥不满的嘟囔声中(你小心点,别用你那爪子抓伤我的脖子云云),很小心更费力的,替她刨开了车窗。

两只胳膊恢复自由后,林舞儿马上就赶开毛驴,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

“我就知道你会坐在旁边看我热闹,看我有多么狼狈的扒开沙子,哼,果然是小人与狗子难养也。”

这是林舞儿爬出车窗时,冲毛驴说出的第一句话。

毛驴只好再次羞愧的低下了头:我有罪。

“算了,看你爪子破了份上,我就原谅你了。”

林舞儿低头,双手飞快的揉着头发:“头发短了就是好。但如果这时候能洗个澡,就更好了。”

她才不会傻到用驼背上水囊中的水,来给自己洗澡呢,最多也就是痛饮几口后,才一脸救世主的样子,递给了可怜巴巴的毛驴:“来,赏你几口甘露喝。”

毛驴连忙谢恩,差点把尾巴晃掉。

“那个死老头子呢?”

喂毛驴喝了一些水后,林舞儿四下里看去。

四周沙丘连绵,一望很远,却没有老穆里跟其它两头骆驼的影子。

毛驴当然不会告诉她,说老穆里在黑沙风暴过后,就头也不回的跑路了:那个老头子虽然土埋到脖子里了,可也因此变得更加珍惜生命,竟然抛下林舞儿,用最快的速度逃之夭夭了。

因为他在黑沙风暴过后,看到天上的朝霞依旧那样艳丽诡异,就知道会有更大的黑沙风暴,要席卷这个地方了。

“我们得走了。”

林舞儿站在沙丘上,望着西北方向凝望了片刻,才低声说道。

她虽然没有老穆里那么丰富的保命经验,但也从朝霞的诡异颜色中,看出一些什么,更知道一旦再遭遇刚才那种情况,就算毛驴再勇敢,也无法保证大家能活下来。

更何况,她其实也从老穆里违反信誉独自逃生、那头骆驼此时不安的鸣叫声中,也猜出要有更大的危险要降临了。

今年,塔克拉玛干沙漠上的天气,相当不正常。

可能是五十年,才会出现这么一次吧?

听倔强的二哥,终于说出要撤退的话后,毛驴马上响应,轻叫了几声。

“对不起,或许是我太执着了,才连累了你——毛驴,谢谢你了啦。”

林舞儿在骑上那头骆驼时,总算能低下高傲的头颅,跟毛驴说了句真心话。

毛驴才不在意,至少迅速冲向了来时的方向:大哥早就说过了,女孩子在没给你生个孩子之前,千万不要把她说出的任何话当真。

尤其是感谢你的话。

再次来临的黑沙风暴,无论是规模还是威力,都比上一次更大,更猛,绝对是山河变色,鬼哭神泣的。

幸好,世代生存着大漠中的骆驼,之所以能够生存下来,那是因为它们总能有办法,躲过人类无法抗拒的危险。

跟内陆狂风大作天气不同,因为沙漠上没有任何的阻挡物,风速才能提到最高,但同时狂风席卷而过的速度,才能最快,只要能藏在骆驼背后,用毛毡把自己挡住,骗过那头恶魔的眼睛,等它呼啸着远去后,就算再次躲过一劫了。

在黑沙风暴来临之前,骆驼卧下来的地方,绝对不会出现沙丘移动、更不会是风口的现象发生。

“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多沙子。”

狠狠吐了几口沙子后,林舞儿才奋力掀开了毛毡:“这个味道啊,还真不怎么——”

她最后一个字没有说出来,管着嘴巴张合的肌肉就僵住,就像她的眼神瞬间凝固那样,那是因为她看到了一个人。

陆宁。

林舞儿在掀开毛毡后,看到了陆宁。

陆宁就站在那儿,到背着双手,静静的望着东南远方。

一群鸽子,从他头顶上方呼啸着盘旋而过,鸽哨发出空灵而悦耳的呜呜声,能让在他脚下俯卧着的一只哈士奇抬头看去,却惊动不了他。

卡秋莎知道,陆宁此时的思绪,已经飞到了东南那个国家,就连白鸽都追不上。

他依旧记不起以前的任何事,只能相信卡秋莎跟他说过的那些话。

他确实叫陆宁,是从孤儿院长大的,后来去南韩打渔,救了一个富家小姐——俩人深深的相爱,历经各种磨难后,终于走到了一起。

她说,他们这辈子都不会再分离,像童话故事中的王子跟公主那样,永远幸福的生活下去。

陆宁能肯定,卡秋莎绝对能让他成为尘世间最幸福的男人:卡秋莎就是童话故事中的公主,无论是身材相貌还是气质,关键是特富有,特温柔,对他是千依百顺。

明明,她比他要小了好几岁,却像姐姐呵护小弟那样的疼爱他。

甚至,她这段时间都没工作,全天候24小时都陪在他身边,想方设法的让他开心,快乐。

陆宁也确实很快乐,每天都笑吟吟的。

但为什么,在他背对着卡秋莎时,脸上的笑容,就会被迷茫所代替?

那是因为他潜意识中内,意识到他并不怎么喜欢这种生活。

作为他的枕边人,更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他身上的卡秋莎,当然能感觉出陆宁这种变化:她在尽心尽力的让这个男人幸福,他又何尝不是在尽力的假装幸福?

其实,陆宁也不是完全在假装幸福。

任何一个男人,在获得西伯小公主的真挚爱意后,都会成为尘世间最幸福的男人:她不但富有,体贴,还有着让所有男人都垂涎的容颜、身材。

可他却总是隐隐觉得,本该感觉无比幸福的他,此时是在做一场黄粱美梦——等他在某一刻醒来后,却发现这一切都是虚无的,仅仅是一个梦而已。

人最怕的,不是受穷,受苦,而是怕享惯了的王子般的幸福生活,原来是假的。

卡秋莎绝不喜欢陆宁的美梦醒来。

哪怕是在总统阁下,委托波斯塔夫暗示她要对陆宁说出实话、放他离开后,她在非常痛苦的深思熟虑过后,依旧选择了抓紧他,绝不放弃!

世界这么大,那么多人,为什么要把某些重担,强压在她唯一爱着的男人肩膀上?

她发誓,就像陆宁曾经保护过她那样,去好好保护这个男人。

卡秋莎放下手中的书,从藤椅上站了起来。

洁白的轻纱拽地长裙,被海风温柔的吹起,展现出她迷人的身材。

缓步走到陆宁背后,卡秋莎双手慢慢环抱住了他的腰,脸颊贴在他背上,闭眼喃喃的问道:“又在努力回想你的以前了?”

“嗯。”

陆宁抬手盖在卡秋莎的手背上,轻笑了一声说:“我在想,我该用什么办法,才能彻底不受那些残片回忆的影响,安心跟你好好过日子。”

“其实,只要你时刻提醒自己别受那些残片回忆的影响,就会慢慢忘记的。”

卡秋莎说着,睁开眼看向了陆宁的左脚,眼神复杂。

他左脚上,戴着一个脚链,上面有两个小铃铛。

小银铃发出铃铃的响声时,哪怕陆宁在跟卡秋莎恩爱着,动作也会停顿下,眼里浮上若有所思的神色。

这两个小银铃,仿佛就是陆宁回想从前的沟通体,能带他想到一点点的残缺记忆。

还有,那天他忽然跟卡秋莎说,他能隐隐感觉到,在很远的地方有个人,就在他努力回想以前时,也在想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