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宁没有跟卡秋莎举办任何仪式的婚礼,却知道她就是他的妻子。
男人在脑子不清醒时,总能跟自己媳妇说出一些真心话。
就像陆宁,就很直白的跟卡秋莎说,他感觉到那个正在想他的人,是个女孩子。
至于那个女孩子是谁,做什么的,又是长什么样子,他都说不出,最多也就是觉得,他该跟她呆在一起。
身边有这么疼爱他的西伯小公主陪伴,陆宁还说他该跟别的女孩子呆在一起,这确实该遭雷劈的。
不过老天爷明显喝醉了,没听到他说出的这句话,所以才能让他继续苟活在世上,来折磨卡秋莎。
看着那两个小银铃,卡秋莎复杂的眼眸中,慢慢浮上痛苦的神色,声音却无比温柔的说:“如果你实在忘不掉的话,也不要紧的。我已经拜托******派了大批的人手,前往华夏去寻找那个让你无法忘怀的女孩子了。”
顿了顿,她又说:“只要能找到她,******就会把她带来你身边。如果她愿意,那么我们三个人就——能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
“我们三个人生活在一起?”
陆宁回头看着她,眉梢微微挑起。
“是啊,我跟她,一起来伺候你。”
身高足够一米八、又穿着一双水晶细高跟小拖鞋的卡秋莎,明显要比陆宁高出半头,所以才会俯视着他,甜甜的笑着问道:“怎么样,你喜欢吗?”
陆宁抬手挠了挠后脑勺,没说话。
稍微要点脸面的男人,都不好意思跟自己老婆说出某些不要脸的话。
卡秋莎却故意追问:“回答呀,你喜欢吗?”
“咳,那个啥。”
陆宁低头看着女孩子傲人的部位,干咳了声才问道:“那个她——不会红颜薄命吧?”
卡秋莎黛眉微微皱了下,随即松缓,故作轻松的笑道:“怎么,你在担心我把她接来后,会因为要‘独霸’你,而对她下黑手么?”
“呵呵。”
本性不改的陆先生,讪笑了下才说:“男人的实话,总是会伤人的。”
“我爱你。”
卡秋莎走到他前面,双手搂住他脖子,低声说:“无法形容的爱。只要你能开心,无论你做什么,又找几个女人,我都不会有任何的意见。”
“我不要伊娃她们俩陪伴我。”
陆宁想了想,这样说道。
按照西伯人的传统,贵族男女在婚后,是可以有两个以上的‘通房丫鬟’的。
新娘,才不会把那两个通房丫鬟视为威胁,只会把她们当做能让丈夫满意的工具——无论卡秋莎本性怎么样,她都没觉得西伯人这个传统有什么不对。
所以呢,在她成为陆宁的女人后,就暗示丈夫可以跟伊娃俩人同房了。
不过,陆宁却没有动伊娃俩人。
可不是因为他在拥有卡秋莎后,就要忠于自己的媳妇,而是因为——卡秋莎能给予任何一个男人所需要的任何需要。
男人,不都是在新婚燕尔时,很忠于媳妇的吗?
现在既然卡秋莎很大度的说,可以允许他隐隐感觉到的那个女孩子一起,跟她一起来伺候他,那么他怎么着也得做出一点态度:用那个不知是谁的女孩子,来替代伊娃俩人。
“好啊,那就这样说定了。”
卡秋莎笑道:“其实我还真担心,你的那个心上人,才不会像我这样容得下伊娃她们俩呢。”
“不是你想的那个意思。”
陆宁摇了摇头,若有所思的说:“我能想到那个人,可不是因为我要把她发展成我的女人,就是觉得她跟我的关系,相当不一般——嗯,怎么说呢?就是我的生命中,本该就有她的存在。”
“行,随便你怎么说,我都答应,只要你能快乐。”
卡秋莎牵起陆宁的左手,慢慢从自己纱裙下钻了进去,双眸中有光在流动,喃喃的说:“陆——宁,我想要了。”
“天上,有太阳呢?”
陆宁抬头,看向了天上。
“太阳是不会说话的。”
卡秋莎轻咬了下嘴唇,看向了海边椰林旁的雅克斯基等人。
陆宁也回头看去,缩回手:“就算他们能知趣的闪开,我也不习惯在外面。”
“可每次在外面,你都是最尽兴的。”
卡秋莎重新抓住他的手,低低的说。
“那是在夜晚。”
“这是我们的世界,白天跟晚上一个样的。”
“不一样,在晚上时,我能自己欺骗自己的。”
陆宁再次挣开手,替卡秋莎掩好了纱裙的领口,低声说:“好了,我陪你去散散步——很可惜,这边只有大海,椰林,不能登高望远。”
“你喜欢爬山?”
既然陆宁实在不好意思,卡秋莎也不好再勉强,挽住他的胳膊,缓步走向沙滩那边。
“嗯,男人都喜欢爬山的,女人才喜欢大海。”
陆宁说着,瞥了眼卡秋莎的纱裙领口下。
男人啊,就算他还处在茫然中,本性却不会失去。
“好啊,那我们明天就去山上住。”
卡秋莎妩媚的笑了下,无比满意陆先生的偷窥。
暂且不提卡秋莎此前呆在罗布泊黑暗世界内是啥样子了,单说从少女变成女人后,她的形象气质也有了质的变化,一颦一笑中,尽显新婚少妇特有的迷人魅力。
“去什么山上?”
受她的鼓励,陆宁又飞快的瞅了她领口内一眼,故作漫不经心的问。
“去——彼得山吧。”
卡秋莎想了想,才说。
“彼得山?”
陆宁问:“在哪儿,风景……好看吗?”
“在莫斯科的西南近郊,风景么。”
卡秋莎顺着陆先生的眼光,低头看向了自己衣领内,低低的说道:“这边独好。”
这边独好的风景,陆宁没理由不多看一会儿的。
他盯着林舞儿,嘴角带着懒洋洋的笑,到背着双手的样子,就像刚脚踩七彩祥云才来到她眼前那样从容,让女孩子蓦然变呆后,只剩下呼吸的本能了。
风沙来临后被二哥毫不客气压在身下当垫子的毛驴,本以为她很快就会爬起来的,却不想她就此愣住。
难道她不知道,被人压着腿子的感觉很不爽?
锥锥的轻叫声中,毛驴顾不得女孩子会跟它翻脸,挣扎着从毛毡下探出了脑袋,迅速伸出舌头,哈达哈达的喘着气,看向了前面。
毛驴也看到了陆宁,同林舞儿那样蓦然一呆后,随即猛地从毛毡下跃起,锥锥吼叫着,用最快的速度扑了过去。
驴哥才不屑用‘眉目传情’的方式,来抒发看到大哥时的狂喜。
它只想用最快的速度扑进大哥怀里,痛哭流涕的告诉他:哥,我伺候那丫头,可真伺候够了啊,你还是赶紧结束我的保镖任务吧。
同样,本来一副云淡风轻装比样子的陆宁,在看到毛驴箭一般的扑过来后,下意识后腿两步,蹲身张开了双臂,做出了拥抱状。
生死兄弟相见后,就该抱头痛哭的——被窜出去的毛驴所惊醒的林舞儿,想到这句话后,又无比痛恨这条狗子了:你还懂不懂点规矩啊,该把第一次的机会让给我才对!
女孩子在生气下,总是会平添很大的力气,就像林舞儿这样,抬手就掀开毛毡,正准备大喝一声‘毛驴,你给我滚开,让我来’时,却看到即将扑到陆宁怀中的毛驴,就像捕食成功的蝙蝠那样,腾跃起来的身子猛地一个半旋。
擦着陆宁伸出来的双手指尖,来了个标准的九十度拐角,箭一般的跳了出去。
毛驴的前爪还没有落地,就已经猛回头,冲着陆宁翻出了獠牙,发出了带有威胁的狂吠:“汪,汪汪!”
“毛驴,过来!”
毛驴的动作,让陆宁明显愣了下,赶紧半转身,依旧伸着手,让它过来抱抱。
毛驴不进反退,依旧狂吠着,獠牙闪亮,双眼中带着凶狠的戾气。
“特么的,你疯了,还是不认识哥们了?”
陆宁很生气,骂声中走向毛驴。
“汪,汪汪!”
毛驴猛地向前一窜,看似要扑向陆宁时,却又迅速转身冲向走过来的林舞儿。
“怎么了你,傻了?”
从清醒过来的那一刻起,就在琢磨该跟陆宁的第一句话说什么的林舞儿,比他更不满毛驴此时的异常反应,觉得是它破坏了本次无比动人,还又感人的见面,所以才忍不住的抬脚踢了过去。
毛驴脑袋一偏,躲开了林舞儿的右脚,顺势一口叼住她裤管,死命的向后扯。
“嗨,嗨,你疯了啊!”
林舞儿猝不及防下,差点被它拽倒在地上,身子一个踉跄,赶紧站稳了大声训斥道:“松开,松开!”
毛驴才不松开,它只想拽着林舞儿,赶紧离开这儿。
刺啦一声——裤管在毛驴用力摆动嘴巴、林舞儿使劲挣扎下,被撕开,露出女孩子修长白腻的腿子。
这让林舞儿很羞怒,想都没想就一个二踢脚,左脚踢在了毛驴嘴巴上。
是,她是无比在意陆宁,并渴望他那次求婚不是演戏,能够一辈子都呆在她身边,随便他对她做什么……
可问题是,无论她是林二,还是林舞儿时,都没有在陆宁面前秀过她的腿子。
现在被忽然发疯的毛驴把裤管给撕到腿根后,其实很保守的女孩子肯定会羞怒,这才本能的一脚踢了过去。
猝不及防的毛驴,被狠狠踢了一脚后,马上就惨叫了声,翻滚了出去。
等它再次动地上翻身跃起,再想扑向林舞儿时,动作却猛地顿住,随即闭嘴,转身扑向了骆驼。
从骆驼下窜过去后,毛驴没有丝毫的停留,立即用最快的速度绝尘而去,很快就跟大漠的颜色融为一体,再也看不到了。
却偏偏有悲凉的吠声,顺风隐隐传来。
“毛驴,毛驴,你给我回来!”
一脚把毛驴踢的惨叫着滚出去后,林舞儿就无比的后悔,尤其看到它忽然转身跑远后,更是惊慌失措,连忙大喊着追了过去。
刚追了两步,却又想到了什么,霍地转身看向了陆宁,急急的问道:“毛驴,它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