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情窦初开的花季少女,都会偷偷幻想跟她第一次有关的事。
她生命中的白马王子会是谁。
他们会怎么样的相爱着。
最最重要的是,当她被男人,从女孩子变成女人的过程,是否够浪漫!
一点都不浪漫!
甚至,还特别的让她愤怒:这,就是被我幻想过无数次的第一次?
就这样,稀里糊涂的交给了这个家伙,好像游戏般的,从女孩子变成了女人。
我一直以为他故意拿捏出色狼的嘴脸,跟我开玩笑好不好?
谁知道这混蛋是来玩真的啊。
混蛋,混蛋,该死的混蛋,我要杀了你!
等脑子一片空白的商御卿,终于从愤怒、疼痛中清醒过来时,才惊恐的发现:她的身子,早就在那个混蛋的征伐下,彻底的放松了,才不管她的灵魂有多么的不甘,只是促使她发出本能的欢愉叫声,尽情享受从没有过的飞翔感。
她觉得受到了羞辱。
从没有过的羞辱。
她要杀了他。
用——什么方式好呢?
掐死他,还是咬死他?
貌似,都特么的不怎么管用啊,越掐越咬,这混蛋就越来劲,她就越没力气,可偏偏那嘹亮的叫声,让她恨不得自己掐死自己:咱,还能不能要点脸啊?
靠,算了,都这时候了,还提什么要脸不要脸。
就当是被狗咬了一口吧,只是这小狗看起来很顺眼——最起码,比那个不认识的老东西马修,要顺眼许多。
再说了,姐姐成了他的女人后,不管他再怎么混账,可也得帮我对付马修了吧?
昂,就是这样。
反正已经成为现实了,再也回不到从前,为啥不好好享受当前,非得整些不开心的事,来折磨自己呢?
这小子,啥时候身上带了这么一把长刀啊,寒光闪闪的老吓人了。
咦,慢来,慢来,房间里啥时候出现了个黑西装?
脸上还带着狰狞的笑容,整的跟野兽似的,手里也拿着一把刀。
那把刀虽说没有陆宁的长,可也足够把人给刺个透心凉了。
啊,他是来杀我们的!
媚眼如丝又哭又笑的商御卿,看到本善有及先生狞笑着举起刀子、而陆宁毫不知情只在那儿吭哧吭哧后,猛地打了个冷颤,尖声叫道:“陆宁,背后有人!”
极端惊恐下,商御卿的这声尖叫,叫的足够响,却不够及时。
因为在她叫声刚出口时,本善有及的短刀,已经对着陆宁的后心,狠狠刺了下来。
完了!
随着一道电闪般的刀光一闪而过,有鲜红的血花攸地溅起,让商御卿全身的神经都在瞬间绷断,再也无法动一下,却有个恶魔在她心里狂笑着,咆哮:陆宁死了,你也会死!
死就死,那又怎么样?
反正我早就打算要死的,能够在死之前,尝尝男人的滋味成为一个真正的女人,也算老天爷待我不薄了。
“呵呵,人生自古……谁无死?”
刀光闪过血光迸溅后,商御卿全身心再次放松了下来,甚至还能笑着,念出一句千古绝句,来为自己这辈子苦比的命运送行。
一个声音在她耳边响起:“能不能跟刚才那样,别死人般的动也不动?”
“啊?啊!”
商御卿呆滞的眼眸,被这声音跟惊的转动了下后,才重新拥有了聚焦功能,然后就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带着些许不满的神色。
吓,这、这不是陆宁吗!?
商御卿猛地醒悟了过来,霍然抬起头来时,就看到一具无头尸体,躺在陆宁背后的地上,还不断哆嗦着,好像在向上帝抗议:谁家男人,在跟女人恩爱时,手边还放着一把刀啊,草!
陆宁杀了他,就在他举刀刺下来的瞬间,用那把长刀,一刀就削掉了他的脑袋。
呆呆望着那具无头尸体,商御卿终于明白了过来,随即就重新仰面躺了下来,开心的大叫道:“小子,无论你今天想玩什么花样,姐姐都随你了!”
陆宁喜欢这样的商御卿。
生龙活虎好像小母兽那样,浑身充斥着让人吃惊的活力,竟然一次次的发动反击——幸好陆先生可不是一般人,总能在她疯狂反扑时,给予她最最沉重的打击,让她哭着求饶。
就像不管你多么留恋某一刻,那一刻也会随着时间逐渐远去那样,再大的狂风暴雨,也有停歇的时候。
静。
非常的静。
甚至连呼吸声都听不到,却能嗅到空气中,依旧弥漫着浓浓的血腥气息。
说实在的,要不是地上还躺着个没了脑袋的死人,御卿姐真想就这样睡过去,最好是永远不再醒来。
她太累了,却又无比的充实,不管是身体还是精神上。
陆宁也不喜欢守着个死人,就总是趴在女人身上当死狗,叹了口气后抬起头,看着女人如丝的媚眼,问道:“现在,你该跟我说说我的以前了吧?”
就像梦呓那样,商御卿喃喃的反问道:“我如果不说呢,你是不是也要拿刀砍掉我的脑袋?”
陆宁认真的想了想,才说:“不会,但我会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滚蛋,姐姐现在就是这样了啊。”
商御卿抬手,轻轻抽了他嘴巴一下,才说:“可守着个死人,我不想说话。”
“那你想去哪儿?”
“去河边吧,距离这儿不是太远。”
“好,那就去。”
“等等。”
“咋。”
“这个死人怎么办?”
“哪有死人?”
“你眼瞎了啊?”
这五个字,仿佛还在商御卿舌尖上打转,就看到大股大股的浓烟,从见证了她第一次的那个房间窗户内,冒了出来。
不管是陆宁,还是商御卿,都有本事让房间内的防火警报、自动灭火装置失效。
等浓烟冒出窗口时,房间内已经变成了火海的世界。
杀人、放火这俩词语,从来都是最亲密的兄弟。
不过陆宁才没有为给酒店造成损失而愧疚——在本善有及能顺利开门走进他们房间,免费看到一场好戏、却得用生命来当门票的那一刻起,布谷鸟酒店就注定要付出惨重的代价了。
叮铃铃——陆宁很有礼貌的给商御卿打开出租车车门时,她的手机响了起来。
“是欧特的。”
故意用发丝遮住半边脸(怕被粉丝们认出来)的新晋娘们,看了眼来电显示后,举起手机问道:“我接不接?”
“这可是你的权力。”
陆宁关门坐在了她身边。
商御卿不再说什么,直接关机后,就对司机说了个地名。
从河面上吹来的风,总能吹散人们心中的某些闷气,让人精神一振。
用河水洗了把脸后,商御卿看向了陆宁。
那家伙就坐在一块石头上,静静的看着她。
那把骇人的长刀,就藏在他左袖内,也不怕被割伤。
“你不洗洗?”
商御卿看向了他的裤脚,说:“你刚才那一刀是很利索,可裤脚上还是溅上了鲜血,一点也不好闻。”
陆宁没说啥,倒是很乖巧的走到她身边坐在岸上,屈膝脱下了左脚鞋子——露出了缠在脚腕上的那圈红布。
“包的什么?”
商御卿随口问道。
陆宁犹豫了下,才说:“是一个脚链。”
“脚链?”
商御卿愣了下:“你一个大男人家的,怎么会戴脚链呢?”
“这得问你了。”
“问我?”
“嗯,就是问你。”
陆宁说:“有人跟我说,这串脚链是我母亲,给我留下的护身符,所以我必须得戴着——你以前不是就跟我很熟吗,那你肯定知道这串脚链的事了。”
“我看看呢。”
商御卿说着,伸手解开了缠在他脚腕上的红布,看着那两个小银铃,黛眉微微皱起,做出回忆状。
陆宁没打搅她,点上了一颗烟。
等他喷出一口烟雾后,商御卿才摇了摇头:“我对这脚链,没什么印象。”
“真没印象?”
“没有。”
商御卿肯定的说:“最起码,我还在华夏时,就没看你戴过这玩意。”
“那你的意思是说,这可能不是我母亲留给我的了?”
“我也无法肯定啊,我只能确定你以前没戴过脚链。”
商御卿看着他,幽幽叹了口气,淡淡的说:“你以前对我来说,就是个谜;现在,你仍然是个谜。”
“我也是这样觉得。好了,脚链也不是啥重要的事,以后会知道的。现在,我只想听你跟我说我的以前。”
陆宁不再关心脚链的事,把脚伸进了水里,随意的踢踏着。
商御卿却说:“你得先跟我说说,你这段时间死哪儿去了。”
“你先说。”
“你先说。”
“你先——好吧,我先说。”
看在刚要了人家第一次的份上,陆宁觉得他得男人一些,就把他醒来后,就跟卡秋莎生活在一起,到他为什么要来这儿的全过程,简单说了一遍。
“没、没撒谎?”
商御卿说话时的语气中,全是满满的苦涩。
其实,她当然能看出陆宁没有撒谎。
一般来说,要想知道自己过去的失忆者,是不能欺骗知情者的。
商御卿很清楚这个道理,所以才觉得嘴里发苦:他原来已经是西伯集团的东床快婿了。那么——我该怎么办?
陆宁摇了摇头。
“好吧,那我就相信你所说的这些。”
商御卿重重吸了下鼻子,抬手拢了拢垂在脸上的发丝,看向了河对岸。
陆宁知道她心情不咋样,也没催促她赶紧说她的以前。
可是,商御卿始终都没说话,就傻愣愣的望着对岸,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陆宁实在忍不住了,就问:“该你说了。”
“我要是不说呢?”
商御卿淡淡的回答。
“啥?”
陆宁愣住。
“我要是不说,你是不是就会用你那把长刀,把我的脑袋砍下来?”
商御卿这才侧脸看着他,神色认真的问道。
陆宁腮帮子鼓了几下。
他能看出,这娘们真要食言了。
她欺骗了他,骗他上了她后,就翻脸不认账了。
陆宁盯着商御卿的眼神,越来越冷。
后者毫不退缩,跟他勇敢的对峙着,默不作声。
很久后,他才慢慢抽、出了昆仑陌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