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机执行系统的职能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危机控制与解决功能。在危机萌芽或发展阶段,公共危机执行系统的工作重点是找出危机发生的原因,按照危机管理指挥系统的决策,隔绝与“冷冻”危机,防止危机的扩大与恶化,避免发生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另一场危机,以达到消弭危机的目的。危机爆发后,公共危机执行系统需分头采取果断行动,力求最早、最快控制住危机,并尽量减少危机造成的损失,这是危机管理中最复杂、也是最具体化的行动。第二,危机善后与复原功能。在危机消除后,公共危机执行系统将充分调动各种社会资源,以恢复危机前的状态为首要目标,解决危机所产生的后续问题,如社会正常秩序的恢复,人员的安抚照顾、组织架构的重建、形象口碑的重塑以及经济救助等,尽快消除危机造成的损害,走出受创后的阴霾。
二、公共危机执行系统的构成
一般而言,公共危机执行系统的构成组织分为三类:专职的危机执行机构、临时的危机执行机构与专门职能机构中设立的危机执行机构。
(一)专职的危机执行机构
专职的危机执行系统是常设的,主要用于应对频发的、需要高度专业技能的危机处理。由于洪水、森林火灾等公共危机发生的频率较高,并都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门的能力,因此设立专门的危机执行系统是极为必要的。
例如,美国的国土安全部就是“9.11”以后专门为应对恐怖威胁而成立的。
因为对于美国来说,“9.11”后恐怖威胁是切实的,恐怖袭击带来的后果是严重的,所以必须成立专职的执行机构来进行危机处理。该局主要机构包括“运输安全管理处”、“海关与边境保护处”、“移民和海关执法处”和“联邦执法训练中心”。国土安全部的主要职责是保卫国土安全及相关事务,使美国能够更加协调和有效地对付恐怖袭击威胁。该部主要负责四方面的工作:(1)加强空中和陆路交通的安全,防止恐怖分子进入美国境内;(2)提高美国应对和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3)预防美国遭受生化和核恐怖袭击;(4)保卫美国关键的基础设施,汇总和分析来自联邦调查局、中央情报局等部门的情报。
2002年10月23-26日的莫斯科人质事件牵动了整个世界的神经,这是“9.11”后世界范围内最大规模的恐怖主义事件。在短短的60个小时内,700多名人质的安危、车臣问题的走向、普京的执政地位都吸引着世人的关注。
莫斯科发生劫持人质事件后,俄罗斯危机处理机制的支持与保障系统紧急启动:
(1)联邦安全局和内务部宣布实施应对突发事件的“雷雨”计划,要求所有官员立即到所在部门报到。
(2)俄罗斯的“阿尔法”反恐小组和联邦安全局反组织犯罪局的人员立即赶往事发地点,占领有利位置,并进入临战状态。
(3)俄罗斯的警察和军队封锁了通往事发现场的道路,紧急疏散文化宫附近楼房的居民和一家医院的病人;内务部长格雷兹洛夫也召开内务部紧急会议,研究如何解救被扣人质,同时向内务部所属内卫部队下达命令,要求内卫部队加强对重要设施和所有运输干线的警卫与监视,防止武装匪徒从车臣潜入俄其他地区及类似事件的发生。警方奉命更加严格地检查旅客的身份证和行李。与此同时,各重要基础设施的负责人也已接到通知,加强守卫,以防不测事件发生。车臣首府格罗兹尼也加强了对车臣政府大楼和重要设施的警卫。
(4)“阿尔法”反恐小组临危受命,凭借平时的严格训练和近年来积累起来的实战经验,终以最小的代价将人质解救出来。尽管武力行动付出了血的代价,但危机在短短的60个小时内就得以解决,充分反映出俄罗斯的公共危机执行机制在实战当中发挥了应有的功效。
目前,我国在中央层级上直接履行有关危机管理职能的组织有:军队、外交部、国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国务院国家信访局、国务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务院文化管理机构、国务院政府值班室以及地震、防洪抗旱指挥部等。
(二)临时的危机执行机构
对于非频发的、危机应对相对程序化的危机,可以根据危机管理预案,在危机特征明显时或危机爆发后立即成立临时性的危机执行系统。因为从成本上讲,保留一个常设的危机执行系统过于昂贵。临时的危机执行系统的组成人员一般从日常业务系统中抽调。在危机发生时,这批抽调人员组成临时的危机执行系统,在一段时间内专门从事危机控制工作,其他人则继续从事正常的业务工作,这是一种非常明智的做法。
2008年,“5.12”大地震发生后,“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分别设立了包括抢险救灾组、群众生活组、地震监测组、卫生防疫组、宣传组、生产恢复组、基础设施保障和灾后重建组、水利组和社会治安组在内的9个工作组,担负抗震救灾的各项支援与保障任务。
1.抢险救灾组
负责清理灾区现场,搜索营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救援人员和物资的空运、空投工作。由总参谋部牵头,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地震局、武警部队、成都军区参加。
2.群众生活组
负责制订实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以及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措施,搞好灾区生活必需品供应,指导有关地区做好因灾倒房群众的紧急安置,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灾区市场供应,接受和安排国内捐赠、国际援助,处理涉外事务。由民政部牵头,外交部、发改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红十字会参加。
3.地震监测组
负责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调集必要的技术力量和设备,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全力做好余震防御;加强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一旦发生险情及时组织疏散群众;加强河湖水质监测和危险化学品等污染物防控,切实保障核设施运行安全。由地震局牵头,科技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气象局、国防科工局参加。
4.卫生防疫组
负责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调集医疗器械、药品,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和食品,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等疫病的暴发流行。由卫生部牵头,发改委、农业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总后勤部、武警部队参加。
5.宣传组
负责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新闻发布、宣传报道的组织工作,做好向国外和港澳台地区通报情况,及时准确发布灾情,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由中央宣传部牵头,外交部、广电总局、台办、新闻办、港澳办、地震局参加。
6.生产恢复组
负责帮助群众抓紧开展生产自救,对受灾的工矿商贸和农业损毁情况进行核实,指导制订科学恢复生产方案,积极落实有关扶持资金、物资,开展恢复生产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资委、安全监管总局、保监会、国防科工局参加。
7.基础设施保障和灾后重建组
负责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设施抢修维护;组织调集抢险救援装备,做好储备物资和医药调度,切实保障灾区抢险应急物资供应;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需要。负责组织研究拟定灾后重建规划,指导协调灾后重建工作。由发改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农业部、国资委、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银监会、电监会、邮政局、民航局、国家电网公司参加。
8.水利组
负责灾区水库安全,河道受灾造成变形的治理,研究解决饮用水源安全等问题。由水利部牵头,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部、农业部、地震局、气象局、电监会、总参作战部参加。
9.社会治安组
负责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的警戒,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由公安部牵头,教育部、司法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旅游局、信访局、武警部队参加。
(三)专门职能机构中设立的危机处理执行机构
专门职能机构的常规职责在各自专业的法律法规中都有明确规定,但是当危机事件达到一定等级,职能部门便受到与危机处理有关的法律的约束,并自动地得到相应的授权,转换为危机管理机构。在我国,这种专门职能机构主要是常设的特定灾种管理部门,主要包括:公安、消防、医疗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和专家等。同时,在专门职能部门中还设立专门应对危机的常设危机管理科(室),在危机爆发时专门处置本专(行)业的紧急事务。
我国重大突发事件由国务院对口主管部门为主负责预防和处置工作,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参与配合。国务院各应急部门为了应对职责范围内的重大突发事件,分别建立各自的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和专业应急队伍,并形成了危机事件的预报预警机制、部际协调机制、急救援机制等危机管理机制。
第五节公共危机信息管理机制
公共危机信息管理系统在危机管理体系中承担着非常重要的职能,如果说危机中枢指挥系统是人的大脑的话,那么危机信息管理系统就是神经系统,它的主要功能就是为决策者提供及时、准确的情报。
一、公共危机信息管理的内涵
危机信息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危机信息即为表征危机,即危机将出现的各种信息。广义的危机信息可以理解为危机潜伏、爆发、持续、解决等一系列过程中与危机管理相关的各种信息。在全球化和信息化时代下,危机信息收集的及时性、准确性与全面性,危机信息发布的透明度与明确性,以及对于危机信息的快速反应已经成为危机信息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及政府危机管理能力的重要标准。
公共危机信息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信息技术和手段,对公共危机信息进行收集、处理和利用,进而为公共危机决策提供方案的过程。危机管理的过程实质上是一个危机信息的采集、加工、传递、分析、利用、公开、反馈的过程。信息管理贯穿于公共危机管理整个过程。公共危机管理过程中的每个阶段都离不开信息资源管理的支持,及时、快速、准确、充分、可靠的信息提供是防范和化解危机的主要手段。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已经对危机信息管理形成广泛共识,陆续建立各自的危机信息管理体制,许多国际组织也制定了相关的危机信息管理措施。例如,美国的危机信息管理体制是构筑在整体治理能力的基础上,通过法制化的手段,将完备的危机信息应对计划、高效的核心协调机构、全面的危机信息应对网络和成熟的社会应对能力包容在体制中。美国的危机信息应急系统依据联邦应急法案,由联邦紧急事物管理局全面协调,一旦起用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管理,即意味着整个国家的危机信息反应系统开始发挥作用。大致可将公共危机信息产生的领域分为12个:交通、通信、公共设施及工程、消防、信息与规划、公众救护、资源支持、卫生和医疗服务、城市搜寻和救援、危险物品、食品、能源。每一个领域指派一个领导机构负责管理该领域的危机反应,各个机构各司其职,借助强大的信息管理系统相互沟通、交流以及协作。
二、公共危机信息管理系统的功能结构
危机信息管理系统的功能结构是指危机信息管理系统内部各组成要素之间相对稳定的结构状态和作用方式。通常根据信息在危机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流程,将公共危机信息管理系统分为信息收集子系统、信息加工子系统和信息发布子系统三个功能模块。
(一)公共危机信息收集子系统
公共危机信息收集子系统的任务是对有关危机风险源和危机征兆等信息进行收集和监控。建立公共危机信息收集子系统,需要安排专人或设立专门的机构从事公共危机原始信息的搜集工作;明确规定上下级之间纵向的信息通道,同时也要明确规定同级之间横向的信息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