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所在的省份,BC省,省徽上写着the best place in the earth。地球上最好的地方。我从去年八月开始,在地球上最好的地方生活了。我就像一颗被射在体外的精子,突然被遗弃,和这个世界产生距离,游离在浩瀚的宇宙中。我不再工作,不再学习,不再产生经济价值,不再对货币有概念,不再有物欲。以前的那个我已经被我抛弃,现在这个,是另一个,只存在于温哥华的我。
我无法跟上城市的节奏,各个种族的人都在这个聚集。日本女生的妆画得最漂亮,就像戴上了一面偶像剧女主局的面具。韩国男生总穿特别紧的裤子,紧的他们自己都跑不起来。阿拉伯语听上去像小黄人语言,表情丰富,配合夸张手势。于是我只能寻找自己的节奏。我的身体已经负担不起年轻时候那种说走就走的旅行,困在轮椅中。于是我开始寻找一些能让我有旅行感的地方,让我逃离这个世界,哪怕只有五分钟。
一、超市生鲜部
超市的生鲜部人不多,冰柜里整齐的码放着各种肉类。白纸灯管照的人脸惨白。卖肉的大叔一般不怎么理我,任我自己坐在轮椅上对着冰柜发呆。那些动物被切成块状,非常的后现代主义,连肉馅儿都是用模具扣成一个个肉球。脊椎被切割的如手术般精密,红色与白色均匀的分布着。疲惫的白领,下班买菜,身体拖沓着,高跟鞋都踩的歪扭。老妇颤颤巍巍的挑选着最便宜又能喂饱一家人的食物。每个人都需要take a break,这座超市成了我在庸常生活中的逃离之一。
二、暗房
去医院旁边的大学偷暗室用。暗室里有一根长长的绳子,大家会把测光用的纸条夹在上面晾干。会用那扇残疾人通道的有两个人,除我之外,还有一个滑雪摔断腿的男生。他的膝盖被绑起来,小腿90度被固定住,从膝盖下面固定了一跟棍子。
放大相纸是非常贵的。他吧每一条都切的细细的。一条一条晾在那根绳子上。
我偷了一条看,上面是繁复的花朵,我想他真是身残志坚,腿都断了。还要跑到花丛中去拍照。做鬼也风流。
三、康复机
如果你见过常年瘫痪卧床的人,他们的下肢都萎缩的厉害。而常用的上肢会显得粗壮。那两条腿像上了岸的美人鱼尾巴一样没用。
汉尼拔里面,教授被从一个城市转到另一个城市。他们把他绑起来,穿一件特殊设计,两只袖子可以固定住的神经病人专用包裹衣。然后固定在一个手推车上。因为下半身瘫痪,不能站立。有一种康复的器械就是用很多条带子把你绑起来,然后倒过来,让你站起来。我每次被放在那个站立机的时候,都幻想我是一个残忍的食人魔。被束缚在疯狂的神经病衣服里。等我找到机会,就吃掉护士的脸。
四、轮椅上
卧床,坐在轮椅上。
曾经看到别人说,婴儿跟成年人看世界的角度是不一样的。因为他们被推在婴儿车里面,看这个世界的所有是仰视的。
我坐在轮椅上,正好是别人一半的高度。经常闻到别人放的屁,经常看到别人的鼻孔。看到女人卫生棉在内裤上留下的形状。看见男人的balls偏向那一边。这世界对我太残忍了。在别人眼里由于完美面孔的他们,何以在我眼里有这么多不堪的细节。这肯定是有人在惩罚我,让我对这个世界别太留恋。
五、纹身店
朋友说,带你出去转转。其实就是陪她去做新纹身。平常人都觉得无聊,可是我跑也跑不掉。只能8个小时眼睁睁的看着她做完一个纹身。真是残疾朋友的新用处。纹身店里贴着各种各样大师的作品,光屁股的男人身上文着整张的浮世绘。女人的胸部有一个男人的脸。
朋友文到腋下的时候,疯狂的喊叫。叫的我快要爆炸。心想,如果我要做个文身,那应该是我死的时候。在我脚底文上我诞生的时间和死去的时间。
六、沙滩
医院不远的地方有一片沙滩。我经常在无聊的时候吃过晚饭来看日落。穿比基尼的女孩儿们在打排球。老太太趴在一条浴巾上,晒着皱巴巴的身体。感觉远方的货轮就在咫尺。像个大玩具一样可以拿过来。温哥华DOWNTOWN灰色的剪影。在那边忙碌的人们,是为了到这边晒晒太阳。海边旁的房子都已经上千万加元的价钱。只为这样的美景。海滩旁边有几棵巨大的,百年的松树,张开巨大的树荫。它肯定想不到,在今天,人类只能住在一个个水泥小格子里。人们愿意为了沙滩,森林跟海景,付出巨额的金钱。有时间也变成了身份与地位的象征。
七、甜品店
我非常讨厌吃甜品。但是跟女性朋友约会。总得在冰激凌,蛋糕,跟华夫饼中间选择。可是几次过后,我就喜欢上了这个充满了女孩子地方。
没到周末的下午,甜品店里就充满了叽叽喳喳的女孩子们。这仿佛是世界信息处理的CPU。她们先寒暄着打量着姐妹们是瘦了胖了,穿的是否和适宜,穿戴了那些新买的衣服,包包。然后快速的交换着最新的八卦,流行的妆容,如何搞定最近认识的男人,抱怨女上司是多么的讨人厌。
有时候速度快到让我觉得每个女孩子都是一只八脚章鱼。可以同时涉猎多个话题。两个小时以后然后在最后用餐巾纸抹着指尖,分别打电话叫自己的男友来接她们后,终于放下一口气,像每一个古墓丽影的安吉丽娜朱莉一样穿戴好装备,像加满了油的汽车,蓄势待发,从那间小小的店里走出去,等待着下一轮与这个世界的对抗。
八、睡眠
王祖贤被拍到在温哥华的庙里出家。我看到新闻还有一点懊悔,我怎么没见过她。
那是一间我常去的庙。因为舅妈信佛,初一十五便带着我去烧香拜佛。周日去吃斋饭,是要捐助的,不过也不多。权当远离尘世,来放松一刻。
每次到庙里我都非常的困。听着佛经直打盹儿。想想有点不礼貌,可是又觉得佛祖既然渡众生,应该不会介意我迷糊一会儿的。
舅妈把我放在大殿的房檐下,去做她自己的事情。而我,就会睡一会儿。你们知道,我睡眠一直很成问题。于是每个周日,我都会在寺庙的屋檐下,睡个难得的好觉。
如果你来温哥华,那我们一起逃离。哦不,那叫私奔。好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