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袁宝华文集第五卷: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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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章 一切要从增强企业活力出发

(1996年1月31日)

我对“国家授权投资机构”这个题目很感兴趣。我认为,国家授权某一集团公司为国家投资机构必须通过慎重试点而后推开,如不试点就推开,很可能出现“翻牌”的控股公司。正如一位大企业厂长所言,主管局变成了控股公司,会借机先收下面的权,或美其名曰是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这个问题必须慎重,否则后果堪忧。

企业改革搞了17年,成绩可观,问题也不少。去年,企业亏损面很大,3.6万个预算内国有企业,亏损409亿元,亏损面占34.8%,利税下降。当前最重要的是要千方百计增强企业活力,使企业在改革发展中壮大。

组建行业性控股公司势在必行,但一定要堵住“翻牌公司”,若稍不提防,反而会给“翻牌公司”戴上合法的帽子,这种“公司”既是下属的“婆婆”,又是“大老板”,“婆婆加老板”,下属企业一举一动都受制于老板,企业怎么搞活?对此,必须分析利弊得失,应特别慎重。

现在有些干部擅长抓“旗帜”,他们很会把中央提出的某项政策抓过来为自己的一套做法服务。据了解,有的地方已经作出决定,要“加快”发展这种所谓的“控股公司”,并说要在这个基础上实现“两个根本转变”。

我赞成将若干个有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改组成国家授权的控股公司。特别是全国性工业公司改为控股公司,总比行政单位改为控股公司好。当然,也可能出毛病,所以要试点,要分步骤进行试点,成功了再推开。无论如何不能把这件好事办坏了,不能给企业改革造成新障碍,带来新问题。为此,当前要抓三件事:

第一,抓管理观念的转变。实现“两个根本转变”关键是转变观念。如果还是抱着老观念,光想抓权就什么都干不成。习惯势力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思想观念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第二,抓改革试点。我们干的事业前无古人,缺乏经验,既不能抱残守缺,又不能生搬硬套,唯一办法是进行试点。我国改革开始时,小平同志就提出要“摸着石头过河”,这是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通过试点,可以损失最小,获益最大,也可通过试点改变不符合实际的观点。这样的试点才能既来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

第三,要总结推广试点经验。以往我们通过试点确实取得了不少成功经验,当然也有失败的教训,如“翻牌公司”。就投资体制改革试点来看,有的就搞得比较好,如深圳的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就是比较成功的一例。他们的思路、做法很值得我们总结推广。

十几年企业改革路途艰苦,有些企业改革方案像“翻烧饼”一样折腾,翻来覆去,弄得筋疲力尽;有的改革措施不是促进企业实现“四自”,而是在“算计”企业。改革,必须依照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决定,一切要从增强企业活力出发,建立一个适合企业竞争的市场环境,要有利于增强市场竞争主体——企业的活力,使其真正实现自主经营。这样的改革,企业才能获益最大,损失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