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4月12日)
去年4月举行“企业家活动日”时,我讲了企业家修养的十条意见。为什么要讲这个问题,我认为,我们企业的领导人手里掌握着大权,用得好或不好,既可以使一个企业兴旺,也可以使一个企业垮台。因此,企业家素质的提高比什么都重要。中央提出要建设一支企业家队伍,指的是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真正能够担负起实现跨世纪宏伟蓝图的企业家队伍。企业领导人不一定都是企业家,但要做一个真正合格的企业家,必然是善于自我修养、严于律己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我们企业领导人来说,任重而道远,担负的责任十分重大,加强修养,提高素质,任何时候都要记住,任何时候都必须强调,因为我们担负的责任重大。企业家要重视自身的形象,要加强自我教育和自我约束,要自加压力,要有对国家对民族的历史使命感、对发展我国国民经济的责任感、对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危机感和紧迫感。
早在48年前,毛主席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就告诫我们,因为胜利,人民感谢我们,资产阶级也会出来捧场。有些同志面对拿枪的敌人,不愧为英雄,但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邓小平同志早就预见到改革开放会带来的一些问题,1979年3月,在党的理论务虚会结束时,邓小平同志就提出“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把实行改革开放的方针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为两个基本点。接着又提出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必须同时抓。否则经济发展了,而社会道德沦丧,经济发展又有什么意义?1992年又提出来“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而不是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我们企业领导人要从于志安事件中吸取教训,要加强自我修养,加强自我教育,加强自我约束,要在荣誉面前找到自我,要在成绩面前找到自己的不足,这是必不可少的,最大的问题是怕你看不到自己的问题。
建设一支优秀的企业家队伍,是国家富强、民族兴旺的需要,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如何建设这支队伍,除了企业领导者本人加强修养,社会要给他们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外,今年以来,我多次提出要建立一些有利于企业家成长的管理机制,从当前实际出发,我认为至少要建立健全四种机制:
第一,建立对企业领导者的选拔机制。要给所有企业厂长(经理)创造脱颖而出的条件。从长远看,应改变淡出行政方法,最好是把竞争机制引入到企业领导者的选拔工作中。从近几年实践看,有些企业民主选举厂长(经理)也是一个好办法,特别是亏损企业,通过职工自己选厂长,使企业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生产经营得到了发展。我主张目前不论哪种方法产生的企业领导者,都应按照《企业法》对厂长(经理)定期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也是一种间接的选拔机制。
第二,建立对企业领导者的培育机制,或称教育机制。这是企业家成长机制的重要环节。我们不能只管选拔,还要负责其教育。这种机制应作为一项制度确立下来,使之规范化、制度化。按照中国情况建立企业经营者培育制度和考试制度。当前技术日新月异,厂长(经理)也要接受继续教育,包括道德修养教育,应定期离岗培训,时间可长可短。对企业经营者的培训和考试,建议由经过国务院有关部门资格认定单位统一组织,防止过多过滥,给企业增加负担。企业内部也应把培训工作作为企业经营者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计划地坚持下去。
第三,建立对企业领导者的激励和保护机制。激励机制,包括物质鼓励和精神鼓励。对于企业领导者来说,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比什么都迫切,都重要。当前,还是提倡以精神鼓励为主。企业家付出辛勤劳动,为社会作出巨大贡献,理应得到社会的承认,应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目前,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还受到各种条件的制约,但应强调保障企业领导者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不能回到家里连看书、找人谈话的地方都没有,还要与上学的孩子争桌子,这怎么行!我们许多厂长(经理)吃苦在前,享乐在后,把分配到的房子一次又一次让给别人,这些情况应引起我们的注意。就是说,对企业家的激励机制不仅要有精神鼓励,给予他们荣誉、地位,还要给他们提供必要的实实在在的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
第四,建立健全对企业领导者的监督机制。企业领导者自身要严于律己,要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接受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约束。社会也必须强化对企业和企业家的监督与考核机制,包括企业内部党组织的监督和群众监督,职代会和监事会的监督;企业外部主要受国家监察机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财税、物价、劳动、审计、统计部门的监督,以及社会舆论的监督、主管部门的定期考核。一个合格的企业家,尤其是一个优秀的社会企业家,其立足点都在严格的自我约束上。内因是成败的根源。所以,在这里我想再次强调,要保证企业领导者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但身为企业厂长、经理、董事长或党委书记,尤其是获得了优秀称号的知名企业家,更要善于运用权利,要珍惜自己的声誉,应看到声誉比生命更可贵,要自觉接受监督。